在快速发展的网络信息时代,微信成为大家生活中不可缺少一部分,如果在朋友圈、微信群发布不当言论将会受到法律制裁。日前,栾川县一名女子因在微信群发送辱骂他人言语被警方依法拘留。
10月5日,栾川县白土镇某村村民郭某因与他人存在矛盾,便口无遮拦、一吐为快,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中连续发布数条辱骂他人的信息,造成极坏社会影响。栾川县公安局白土派出所民警得知情况后,依法对郭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经民警查证核实,郭某对其在微信群及朋友圈发布消息辱骂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依法对郭某行政拘留5日处罚。
民警在此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公然泄愤的工具,任何发言都要担负法律责任,在网上发布信息应严守法律底线和社会道德规范。否则,吃亏的将是自己,受连累的将是家人。
来源:栾川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