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上午,含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贾诗超、殷先等4人敲诈勒索罪、盗窃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含山县人民法院审结的第二起涉恶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
被告人贾诗超、殷先、葛祥传在含山县仙踪镇以及相邻的巢湖市一带做贩卖树木生意,了解贩卖树木的市场行情以及贩运树木的相关行政手续。贾诗超等人常以坐地优势先看中要买树,或以卖树人手续不合法为由敲诈卖树人,并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违法犯罪活动,意图对仙踪镇一带的风景树木市场进行垄断,其行为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社会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符合恶势力犯罪团伙特征。
经审理
含山县人民法院对4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贾诗超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其他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拘役四个月不等。
来源:含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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