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公安长按识别二维码,获得更多内容
8月16日上午,邵阳县人民法院对四起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审判,依法对被告人吴某某、吕某某、谢某某等8人分别进行了宣判。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某某等三人非法控制邵阳县双雄矿业3号井的运输车辆,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当地市场经济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被告人吴某某伙同他人以威胁手段强买强卖、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被告人谢某某等两人为谋取私利强迫他人接受服务,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被告人吕某某等两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卖商品,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构成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邵阳县人民法院对以上8人实行数罪并罚,判处罚金和有期徒刑一年到十年不等。
宣判大会结束后,邵阳县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参会人员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对此次宣判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对下一步扫黑除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来源:邵阳县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