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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天道》剖析系列——丁元英的杀富济贫

时间:2019-12-17 20:3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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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天道》剖析系列——丁元英的杀富济贫

丁元英为了扶贫一个贫困县里最贫困的王庙村,而策划了一场杀富济贫的商业布局,这场杀富济贫,也可以称作是一场强势文化者掠夺弱势文化者手中财富的实例验证。

这场杀富济贫的商业策划,就是天道这部电视剧所要讲述的故事内容,体现的就是强势文化和弱势文化的较量。

我们看下剧中丁元英所说的布局原话:

“乐圣是因为矛的锐利而无需用盾,我这儿既无矛可攻也无盾可守,所以只能借用乐圣的矛了,

我想在北京摆摊儿,用柏林、伦敦、巴黎三个城市当托,

让斯雷克公司当打手,让媒体、法院起哄,让伯爵电子公司落井投石,从乐圣的碗里化点儿缘。”

下面来分析下这个商业布局。

丁元英创建的格律诗公司,以最廉价的劳动力,用乐圣公司生产的音响套件,斯雷克公司生产的功放组件,格律诗公司自己制造的机柜,组装成一套双组音响设备。

格律诗公司制造的这一套双组音响设备的价格,比乐圣公司单组音响的价格还要便宜。

说白了就是利用王庙村村民的廉价劳动力,东拼西凑制造出来的产品,打价格战,在竞争当中击败乐圣,因此说这个杀富济贫的商业布局,前提条件就是廉价的劳动力。

如此低廉的销售价格,必然导致乐圣产品的滞销,乐圣公司在知道了格律诗产品使用的竟然乐圣生产的音响套件,然后如此低廉的价格和乐圣竞争,乐圣必然会起诉格律诗,控告格律诗的不正当商业竞争手段。

这个环节中,丁元英所倚仗的就是钻法律的这个空子,这就是所谓的强势文化,它的本质就是一种规则文化,规则就是法律,只要不违反规则法律,就可以公开的进行掠夺。丁元英对法律必然是精通的,也知道自己所布下的这个局不会触犯法律,乐圣只要来告格律诗,乐圣必然败诉。

法院的判决,会让乐圣一败涂地,造成更大的轰动效应,乐圣公司就会陷入更大的危机。

乐圣想摆脱危机,只能做出让步,一是商品降价,和格律诗打商品价格战,乐圣的高成本,当然打不过廉价劳动力的格律诗。二是乐圣寻求和格律诗合作,共同提高商品价格,这正是丁元英所要达到的必然目的,逼迫乐圣来找自己合作。

因为商品价格这种不正当竞争的手段,时间长了,丁元英也玩不起。

通过以上的分析,丁元英的布局需要的条件,一是廉价的劳动力,二是法律的空子。只有廉价的劳动力才会让商品的价格降价,只要法律有空子,才可以利用法律的这个空子,进行合法掠夺。

这种商业模式竞争手段是极其无耻和卑鄙的,和中国五千年的道德理念完全背离,但是不违反法律,因此,所谓的这种强势文化,就是利用法律上的空子,进行不合理的,不惧怕任何社会道德谴责的商业竞争模式,这种竞争是一种蝗虫方式的掠夺,本身对社会没有任何商业贡献,倚靠不道德竞争手段和法律的空子,掠夺他人取得的商业成果,成全自己。

马克思说过这样的话:

如果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润,资本就会蠢蠢欲动;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资本就会冒险;如果有百分之一百的利润,资本就敢于冒绞首的危险;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资本就敢于践踏人间一切法律。

丁元英的杀富济贫计划,就是一种资本冒险,任何一个环节失败,他都会万劫不复。

在剧中丁元英可以成功,还需要第三个条件,就是人脉。

就是要有不正当的权势为其保驾护航,例如柏林、伦敦、巴黎三个城市给格律诗公司当托,凭什么?凭的就是人脉。

丁元英在德国有位朋友,一位赌场老板,让他代办五国专家音响大测评。

另一位朋友饭店老板郑建时,让他代为寻找签订的国际性总代理。

还有没有其他的权势人物呢?如果在现实中,当然有,而且会有很多。

因此说,所谓强势文化,就是钻法律空子,践踏人间一切道德的资本冒险。

这一点丁元英自己是清楚的。看下小说原文是如何描述丁元英的内心想法:

如果不是站在“作为价值”立场而是站在“人生价值”的立场,又很难说芮小丹的价值观考量不足。如果要用这种价值考量他自己……丁元英没有底气再想下去了,那就不是不足的问题了,而是没有。

丁元英很明白,一个人存在人世间的意义,就是要有人生价值,丁元英没有这些,他有的只是千方百计布局,掠夺别人的人生价值,他的扶贫计划,只不过是把乐圣公司创造的价值掠夺过来,给自己的格律诗公司,给王庙村的村民,其实他什么都没有创造,这就是丁元英利用法律规则的空子,实行杀富济贫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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