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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未央区法院:父亲与儿子的房子之“争”

时间:2023-11-12 07: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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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未央区法院:父亲与儿子的房子之“争”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一家人相处难免会有小吵小闹,但吵过之后,好好聊一聊,很多矛盾也就化解了,可这位老人却与儿子对簿公堂,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告李某强现年66岁,与妻子离婚,并分得一套房屋,考虑到儿子李某航夫妇婚后无房,便让他们居住于此。,原告李某强再婚,婚后一直在外租房居住。,被告李某航夫妇购买了新房。原告李某强要求儿子返还房屋遭到拒绝,遂诉至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杨若嘉法官组织调解,起初双方态度十分坚决,被告李某航认为父亲现在租住的房屋租金较低,可将涉案房屋出租以收取更高租金。

法官分别与双方沟通后,认为彼此之间本无大的矛盾,父亲起诉也是无奈之举,只有妥善处理,才能真正消除隔阂。她从多角度劝导被告:“于情,你不能忘记父亲的养育之恩,从呱呱坠地到牙牙学语,从蹒跚学步到娶妻生子,父亲的付出远远超出了一套房屋的价值。同时父亲为了你,自己租房居住,但现在你已经买了新房,父亲也组建了新的家庭,你应当支持并且理解父亲,让他老有所居、安享晚年。于理,父亲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要求返还。”经过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航同意在15日内腾交房屋。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事裁判不是简单的你输我赢,也不是黑白分明的孰是孰非。未央法官在审理家事纠纷时,既坚持依法办案,更注重解开当事人心结,从源头彻底化解纷争,让家事审判更具温度。

【来源:天平阳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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