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张博)在本报的连续监督报道下,哈尔滨名扬国旅开始向消费者返还其强行收取的160元门票,但并没有对强制消费、增设行程等问题做出回应。采访中,还有消费者向记者反映,本该与名扬国旅签订的旅游合同,合同章上却是哈尔滨观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名扬分公司。
多亏生活报帮我们监督维权,我已把160元门票钱要回来了。 11日,参加团队游的邓大娘拨通记者的电话称, 整个过程都很顺利,再没有人推三阻四了。 另外,老人们告诉记者,当初知道 名扬国旅 的夕阳红旅行团,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广告了解到的,广告页面上写的都是 名扬国旅 ,可是交了旅游款签了旅游合同后才发现,收据与合同章盖的却是 哈尔滨观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名扬分公司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者看到,哈尔滨名扬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简称 名扬国旅 )与哈尔滨观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名扬分公司(简称 观光名扬 )是两家独立的公司,但他们的办公地点都在红军街16号1111室。
带着疑问,记者拨通哈尔滨观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办公室电话,一名男子在电话中表示, 观光名扬 确实是观光国旅的分公司。电话中,该男子表示, 我们正在旅游局解释这个事,下一步就过去找你。 随即挂断了电话。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