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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时间:2022-11-13 16:3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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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编号:-082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10月2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经全体董事同意,会议于11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建勇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河南设立子公司以投资建设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会议同意在河南平舆县设立全资子公司,负责实施建设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计划投资金额5亿元。并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投资合作协议。

投资资金来源:剩余募集资金、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将由董事会另行审议决定。

详见《关于在河南设立子公司以投资建设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的公告》。

第二项、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出售无形资产的议案》,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回避表决;

会议同意将拥有的“曼好家”、“MWH”等系列商标共计75项一并转让给公司参股子公司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同时本公司保留上述商标在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行业的永久免费使用权。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有关转让协议等文件。

详见《关于向关联方出售无形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第三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为简化日常管理工作,会议决定注销宁波花园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剩余资产处置工作,以及工商登记注销等相关程序。

详见《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公告编号:-083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第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10月2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经全体监事同意,会议于11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陈杨思嘉以通讯方式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朱炜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河南设立子公司以投资建设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公司在河南平舆设立子公司以投资建设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要求,增加公司产能以满足公司市场开发的需要,提高公司应对市场需要的能力;公司实施该项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利益的情形。

第二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出售无形资产的议案》。

本次向关联方出售商标等无形资产,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三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注销宁波花园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将有利于公司简化管理流程,降低管理成本。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公告编号:-084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河南设立子公司以投资

建设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11月2日,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河南设立子公司以投资建设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在河南平舆设立全资子公司,并由其实施建设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同日,公司与平舆县人民政府签署了《合作协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对外投资项目概述

1、投资背景与必要性

在公司销售团队长期不懈的努力下,公司产品品类稳步增加,销售规模逐年扩大,市场覆盖面越来越广。根据对新开发市场及客户未来发展的判断,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5年发展规划,要实现10亿美元的销售目标。

为确保上述销售目标的实现,公司除了提高现有生产基地的产能与利用效率以及保持适当比例的外协供应商外,还需要进一步增加自主生产能力保障。同时公司还将根据订单情况进一步优化各个生产工厂的专业分工布局,强化各工厂的专业化水平。

因此,根据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充分利用河南省平舆县招商政策优势及劳动力资源优势,公司计划在河南平舆设立全资子公司,并由其实施建设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

2、决策程序:

本项投资已经11月2日召开的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与平舆县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协议》等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够成重大资产。

二、 拟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河南平舆永强户外用品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登记为准);

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 注册资本:5亿元;

4、 设立方式:本公司全资,全部以现金方式出资;

5、 资金来源:剩余募集资金、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将由董事会另行审议决定。

6、 经营范围: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的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暂定,以工商登记为准)

7、 该全资子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公司委派谢建勇先生担任;该全资子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公司委派;该全资子公司设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聘任,并可根据需要设副经理若干名。

三、 建设内容

1、 项目名称: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

2、 项目实施主体:河南平舆永强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3、 项目投资规模:5亿元人民币

4、 项目建设内容:拟租赁80万平米厂房,用于生产休闲家具、遮阳用品等,项目完全建成投产后预计可实现新增20亿元,预计新增1.5亿元右。

四、 投资实施该项目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

根据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未来5年发展目标,要实现10亿美元的销售目标,除了提高现有生产基地的产能及利用效率以及保持适当比例的外协供应商外,还需要进一步增加自有生产能力。且随着沿海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及劳动力成本与构成的变化,在河南设立生产基地,可充分利用当体充裕的劳动力资源。

五、 项目存在的风险

1、 该项目的实施尚需取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该项目的审批、建设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如果相关政策、宏观经济环境或市场竞争等方面因素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未来公司的市场开拓不能满足产能扩张速度,公司将面临产能利用率下降的风险。

3、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划调整、市场开发不力和市场竞争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实际营收水平达不到预期的风险。

4、 由于行业特点,从接到订单购买原材料到完成生产运输并最终收款周期较长,该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存在流动资金周转压力的风险。

5、 由于项目所在地离港口较远,生产旺季存在物流运输能力瓶颈限制的风险。

六、 项目的可行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的研发、生产制造与销售业务,拥有大批经验丰富的研发设计人员及市场销售人员,并且在长期的生产管理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并形成了一系列严格生产管理制度,确保产品品质。

近年来,公司一直在加产流水线的优化研究,推广使用自动化、智能化设备,以尽可能的替代手工作业,提升产品品质的稳定性。

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已经培养了一批精益化管理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能够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保障。

项目投产后有利于公司提高自主产能,以应对不断增长、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随着项目产能的逐步释放,需要公司的营销能力及时跟上并消化新增产能,同时需要协调安排好日常流动资金需求,以确保项目正常运营。

七、 签订《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摘要

甲方:平舆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 乙方同意向甲方租赁厂房,并设立公司开展户外休闲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2、 项目总投资5亿元。总租赁厂房为80万平方米,在全部厂房到位的第二年,项目产值将达到20亿元的生产规模。

3、 甲方按照乙方生产要求建设厂房及配套建筑,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租赁甲方厂房租金前两年免费,第三年至第七年月租金按每平方米1元征收,第八年及以后月租金按每平方米4元征收。每期厂房自交付之日起,按此条款执行。

4、 出口退税方面,在乙方申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税。

5、 物流方面,企业通过公铁联运班列运输的,乙方在出口第一个集装箱之日起的五周年,甲方承诺:乙方从平舆工厂经驻马店铁路运到宁波北仑港口,每出口一个40英尺的标准集装箱,乙方只需支付2500元的物流运输费用,剩余不足部分由甲方负责承担。同时甲方必须根据乙方出货的要求按时确保乙方的货柜需求,如因甲方无法调配到足够的货柜导致乙方延期交货造成的损失或者改变运输途径而增加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乙方提交相关材料之日起的30天内将乙方增加的费用及损失补贴到位。

6、 甲方安排专项资金协助乙方免费对员工进行培训。

7、 甲方建立户外家具培训中心,专业培训户外家具产业工人。

8、 乙方有权决定对其承租的厂房及土地是否购买。

9、 若乙方配套供应商生产企业进驻乙方园区,经乙方认可也应当享受本协议约定的优惠政策。

10、 因本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八、 备查文件

1、 五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2、 五届五次监事会决议;

3、 《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公告编号:-085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出售无形资产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11月2日,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出售无形资产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将拥有的“曼好家”、“MWH”等系列商标共计75项一并转让给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同时本公司保留上述商标在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行业的永久免费使用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且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交易对方(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黄埔社区南洞圳头路96号1号厂房三层

4、成立日期:1月18日

5、法定代表人:谢建平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室内家具及饰品的设计、销售;家具零售、批发;智能家居零售、批发;家用电器、厨房设备批发、零售;家具零配件派发、零售;建材、装饰材料批发;床上用品、窗帘、布艺类产品销售;木门窗、楼梯销售;地板销售;卫生盥洗设备及用具批发;照明灯具、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销售;室内装饰设计服务;化工产品批发、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需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室内家具及饰品的制造、安装、维修服务;智能家居制造;家用电器、厨房设备维修服务;家具零配件维修服务;燃气、及类似能源家用器具制造;床上用品、窗帘、布艺类产品制造;木门窗、楼梯制造、维修;地板制造;照明灯具、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维修服务;建筑用石加工。

二、 关联关系说明:

1月8日,经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自有资金2,000万人民币与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共同投资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并持有其10%股权,相见公司-003号公告。

公司董事谢建勇、谢建平、施服斌均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三、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摘要

甲方(转让方):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2.1甲乙双方确认,目标商标的转让价格最终确定为19.45万元。

2.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

3.1甲乙双方应于乙方支付完毕转让价款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目标商标所有权人变更的相关手续。

3.2目标商标所有权人变更所需缴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1甲乙双方确认,在目标商标转让完成后,乙方应将目标商标的使用权非独占许可給甲方使用,许可使用期限为永久。

4.2鉴于本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格已经考虑了上述使用权许可事宜,所以甲方无需就上述商标使用权许可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4.3双方应在目标商标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目标商标使用权许可的相关手续。

4.4乙方许可甲方使用目标商标的范围限于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领域,甲方不得超越授权范围使用目标商标。

四、 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商标转让价格按照第三方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坤元评报()538号评估报告结果,确定为19.45万元。

五、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关联方出售商标等无形资产,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六、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经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未与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七、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将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与公司独立董事并进行了充分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向关联方转让无形资产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支持参股子公司的发展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根据第三方评估报告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表示同意。

八、 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向关联方出售商标等无形资产,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 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五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五届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坤元评报()538号《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公告编号:-086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11月2日,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宁波花园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剩余资产处置工作,以及工商登记注销等相关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够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 注销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花园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8万元

经营范围:遮阳伞、帐篷、家具、袋包、工艺品、文体用品、机械设备、五金件的制造、加工;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到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4888.24万元,净资产3972.79万元,1-9月营业收入1286.37万元,净利润3248.89万元。

二、 注销子公司的原因说明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促进公司生产布局调整,经公司四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花园旅游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花园”)已经出售其厂房、土地等资产。截至目前,相关资产转让程序已经办理完毕,宁波花园相关业务收尾工作已经基本结束,有关生产线已经搬迁至临海厂区运行。

为简化日常管理工作,经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注销宁波花园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三、 注销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宁波花园旅游用品有限公司,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合并的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宁波花园旅游用品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财务数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四、 备查文件

1、五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日

(责任编辑:DF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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