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忠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张忠玉简历
张忠玉,男,汉族,1962年10月生,四川梓潼人,1983年9月参加工作,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程度。
1979年9月至1983年7月在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上学,获学士学位;
1983年9月至1992年3月历任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业余法律大学咸阳分部教师、专职副主任;
1992年3月至1996年2月任永寿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1996年2月至1月历任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县级审判员、告诉申诉庭副庭长、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委会委员、民三庭庭长,副县级审判员;
1月至11月任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11月至2月任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正县级);
2月提前退休。
【来源:烟台市人民检察院】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