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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谷城:首例组织考试作弊案宣判

时间:2020-07-22 13: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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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谷城:首例组织考试作弊案宣判

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童光辉 翟璐璐)近日,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组织考试作弊案,5名被告人一审分别被判处一年到二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该案是谷城宣判的受理组织考试作弊案。

4月,湖北省二级建造师考试前,一男子打电话向某培训学校校长王某推销考试作弊器材,王某将此事告诉了该校创办人钱某。王某和钱某安排该校业务经理邹某、陈某及该校离职人员周某,以培训学校的名义,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二级建造师考生。

他们向考生宣传可以帮忙顺利通过考试,但要先交1万元至3万元定金,考试通过后再交1万元至2万元的培训费。如果考生没有通过考试,扣除部分资料费外,其余款项予以退回。

一些接到电话的考生心动了,便与该培训学校签订“培训协议”。该校共收取费用12万元。

5月24日,王某付款15000余元购买了伪造成橡皮状的作弊器50套。随后,王某通知邹某、陈某、周某给各自联系的考生分发作弊器。邹某、陈某、周某就通知小陈、小余等6名考生领取了作弊器,并教其如何使用。钱某、王某还邀请报名考生进入培训学校所建的微信群,告知试题的答案会发送到作弊器中。5月25日、26日,携带作弊器的考生在考试期间被监考人员查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钱某、王某、周某、陈某、邹某在国家二级建造师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其行为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一审依法判处5名被告人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刑期一年到二年六个月不等,并适用非监禁刑,处5000元到10000元不等罚金。

案件宣判后,5名被告人均未上诉。

[责任编辑:李澈]

【来源:人民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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