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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木工坊家具厂 木家具加工厂

时间:2019-09-26 1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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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没有当作家之前,干过五年牙医。后来他认识了一位埃及作家,这位作家也干过多年牙医,而且开了自己的牙医诊所。不同的只是,这位埃及同行非常喜欢牙医工作,每天看着别人张开的嘴巴乐此不疲,好像他在拔出别人的牙齿的同时,也拔出了别人心里的故事,然后他在别人嘴里装上了假牙,同时也把别人的真故事装进了自己的小说里。余华却是因为不喜欢牙医工作,方才开始写作的。“因为我不想总是看着别人张开的嘴巴”。

余华是个专业作家,这位埃及同行却不想做专业作家。他说:“社会是一个活生生的东西,你必须随时了解它的新动向,这就是我为什么坚持做牙医的原因。尽管眼下每周只有两天坐诊,但我永远不会让诊所关张,因为那是我的‘窗户’,当我打开它时,我就能看到大街上发生了什么事。”

这位埃及同行的意思是,一个作家想要写作,必须体验生活,接触生活,问泉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坐在家里胡编乱造,是写不出好东西的。可是余华恰恰缺乏这种生活体验,他做牙医时候,看见许多年轻人在街上游荡,一问,人家原来是文化馆的,每天主要工作就是满大街晃悠,美其名曰“体验生活”。余华非常羡慕,也想进文化馆工作,于是决定提笔写字。

对于写作有何诀窍,余华只有一个字,那就是:写。除此以外没有别的方法。写就像人生经历,没有经历就构不成人生,不写就不会拥有作品。

余华说,我刚开始写小说的时候是很功利的,我不喜欢牙医工作,想换一份舒服自由的文化馆工作。我写第一篇短篇小说的时候,我都不知道分行怎么分,标点符号怎么点。他只好随手拿起一本文学杂志,随便找了一个短篇小说研究,什么时候分行,什么地方用什么标点符号,就这样一路写了下来。

刚开始很艰难,坐在书桌前,脑子里什么都没有,逼着自己写,必须往下写。他的第一篇小说写得乌七八糟,不知道要写什么,但是自我感觉里面有几句话写得特别好。他暗自得意,我竟然能写出这么牛的句子来,于是对自己有了信心。不过这篇小说没有发表,手稿也不知道哪里去了。

余华说,我觉得自己是个非常幸运的作家。八十年代初对于刚开始写作的无名之辈是最好的时代。当时所有作家写下来的全部作品加起来都无法填满那么多文学杂志的版面,所以编辑们会认真审读自由来稿,发现每一篇好小说,发现每一个有希望的作者。仅仅两年以后,余华发现,新人已经没有这样的机会了,杂志社里的自由投稿编辑们拆都不拆就塞进麻袋让收废品的拉走了。

余华说,我非常幸运,假如我晚两年写小说,很可能至今还在拔牙,这就是命运。

余华非常相信命运,他在很多作品中都浓墨重彩地描述了命运的无情和神奇。余华的新作《文城》,描述的就是几个年轻人被命运捉弄的故事。

小说以清末民初的乱世村庄为背景,书写一位带着女儿寻找妻子纪小美的男子林祥福,在一个叫溪镇的南方村庄落脚,他操持木工的工作,结交朋友,日子逐渐过得平静安定,而此时外部世界正在剧烈变迁,军阀和匪祸逐渐影响了村庄的生活 。在溪镇人最初的印象里,林祥福是个身上披戴雪花,头发和胡子遮住脸庞的男人,有着垂柳似的谦卑和田地般的沉默寡言。哪怕后来成了万亩荡和木器社的主人,他身上的谦卑和沉默依旧没有变。他的过去和一座谜一样的城联系在了一起,没人知道他为什么要找一个不存在的地方。他原本不属于这里,他的家乡在遥远的北方。为了一个承诺他将自己连根拔起,漂泊至此。往后的日子,他见识过温暖赤诚的心,也见识过冰冷无情的血。最终他徒劳无获,但许多人的牵挂和眼泪都留在了他身上 。

《文城》从构思到完成整整花费了时间,余华把该书定义为“非传统的传奇小说”,他认为传奇小说的叙述通常是用故事带动人物,区别于写实小说用人物带动故事。该书最初名为“南方往事”,但余华认为这个书名给人感觉相对比较虚,后来,他的妻子提出了《文城》的建议,余华觉得十分合适,于是采用了 。

业内高度点评《文城》:

《文城》是一部特别催情的小说,它把人间的“情义”二字,深深地植入到人物的精神血脉之中,使他们在世俗生活里的一举一动,都悄无声息地彰显着这种珍贵的品质。

《文城》见证了一个读者曾无比熟悉的余华的回归——那个采用底层视角、关注普通人“活着”的壮美故事、将历史和时代真正融入人物生活的余华,他是一位忠实的叙述者,也是一位耐心的聆听者。

《文城》运用了与《活着》类似的宿命性悲剧模式,击穿读者的心灵。从《活着》开始,余华笔下的善与温情就四处流淌,但每每敌不过苦难与恶的纠缠,生活的悲苦由是显现。

......

1月,《文城》入选度长篇小说五佳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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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追了两部剧《对决》和《警察荣誉》,有三个演员同时参演了这两部剧:《对决》中的粤东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支队长文陆阳、木匠陈锦发和古月地产集团胡洋总经理三人分别是《警察荣誉》中的王守一、曹建军和岳威,不过对比之下却发现三人在两部剧中的角色关系有点意思。

《对决》中文陆阳和陈锦发是警方和犯罪分子这样的对立关系,两人可以说是死对头,文队的任务就是要打掉以陈氏兄弟为首的黑恶势力,两人斗智斗勇最后才分出胜负;《警察荣誉》中木匠摇身一变成了警界英雄曹建军,不仅是王守一的同事和下属,两人还是师徒关系,胡总则成了岳威,成为师徒两人的对手和打击对象。

《对决》中胡总是一位较有信誉的房地产公司老板,因为参与搬运村拆迁竞标被陈氏兄弟害得很惨,陈氏兄弟先是以暴力手段威胁胡总不仅要放弃竞标,还要配合他们演戏以便标书能光明正大的落入陈氏兄弟之手,面对死亡威胁胡总不得不配合,不过在文队的劝说和保证之下,胡总虽然自嘲强龙不压地头蛇,最终还是同意重新入局参与搬运村的拆迁竞标,没想到木匠技高一筹,在最后关头通过国外的关系威胁胡总在外留学的女儿,最终再次逼退胡总,文队阻击木匠的目的也未能达到。

胡总在《对决》中被木匠陈锦发玩弄于股掌之中,不过在《警察荣誉》中胡总转身一变成了连环杀人犯岳威,最终枪杀曹建军报了一箭之仇。

《对决》:木匠陈锦发为何花1000万买一本笔记本?看懂了这三个细节才恍然大悟!

说实话这几集有点烧脑看不懂,因为搞不明白木匠陈锦发为何突然对一本笔记本感兴趣,为此不惜花1000万从光头的儿子哲少和海盗手里买了一本笔记本(木匠付给了哲少500万,之前已经付了500万给光头),什么样的笔记本这么值钱?不过重新梳理了一下此前三个看似没什么关联的细节之后有点豁然开朗的感觉,原来木匠的目的并不在于利润不算高的搬运村拆迁,他真正看中的是搬运村下面的矿产,为何这么说呢?先来看看是哪三个细节:

一、陈锦发以借贷的手段挖了个坑巧取豪夺了土星科技公司20%的股权,从这家公司名字来看其业务似乎和矿产有点关系。

二、这个笔记本很可能是一个赝品,因为哲少说这个笔记本和之前的一模一样,还说之前的那个笔记本是一位大学生抄写的,并且让海盗在网上查阅地质学家的日记,海盗担心说会不会穿帮,不管这个笔记本真假如何,有一点可以确认那就是里面记载的内容和矿有关,很有可能是之前有地质科考队来搬运村考察发现有储存量不小的矿产,不知为何这本记载了矿产分布点的笔记本落在了光头手上。

木匠知道了这个消息,和光头其实已经谈好了以1000万买他手中的笔记本,光头被杀之后,木匠以为这本笔记本在光头的儿子哲少手中,所以再付500万完成交易。

三、陈氏兄弟的公司名下有一个渔业捕捞公司但并不赚钱,此外还建了一个小渔港,但这个小渔港离出海口比较远并不方便出海捕捞,不过水位很深,大一点的货船也能进去,也就是说建这个小渔港的目的很可能是为了运输而不是捕鱼。

从这三个细节可以看出陈锦发的目标已经昭然若揭:拿到搬运村的拆迁权是第一步,拿下和开矿有关公司的股权是第二步,建小渔港方便矿产运输是第三步,重金买下记有矿产分布图的笔记本是第四步,木匠运作了这么久最终的目的是以拆迁为名把搬运村地下的矿产据为己有,这也说明了陈氏兄弟的背后一定还有一条大鱼,而这个人很有可能就是风州市朱副市长。

石门“三圣宫”的来历

在石门县三圣乡,自古以来就有座闻名遐迩的“三圣宫”,人们习惯称之为三圣庙。其遗址位于现三圣加油站的背后,占地600多平方米。原为三进三出的神殿。头进供的是关羽神像,旁边周仓背大刀守护。中进供的是如来佛祖神像,最后一进要上七步台阶,供的是大圣、二圣、三圣三座神像。在宫殿的东边有一个半月池塘,弦长九尺,弓长二丈七寸,名为拜月池。宫殿里铸有一口大钟,高五尺三寸,直经三尺三寸,挂在宫殿的西边,每天早晨六点零三分准时撞响。洪亮的钟声在大山中回荡,一直能传到维新厂。人们闻钟下地,牛羊闻钟出栏,山乡随即升起袅袅炊烟。贺龙的部队在这里驻扎过。1964年扫四旧时,将神像和宫殿撤除,那钟也被锤了个粉碎,被人卖给了铁匠铺。

传说“三圣宫"建于明代以前,具体什么时间,已无法考证。在康熙、嘉庆、道光年间维修过三次。是为纪念当地的三个“狠”人而建。老大姓丁,因为善于夯土建房,人称丁土匠。老二姓张,会栽田种地,特别会围建农田,人称张五郎。老三姓刘,善于用草头木根给人治病疗伤,人称刘一(医)手。

说起这三个人来头很不简单。他们到人间投胎之前,丁土匠是鲁班的大徒弟,张五郎是神农氏的大徒弟。这两人是师傅的开门弟子,做苦工的时候多,学真功夫的时候少,辈高本事低。刘一手是太上老君游戏人间时收的俗家子弟,只教用草药,没教炼仙丹,成了个半吊子药仙。鲁班、神农氏、太上老君各精一行,名震天际,都是死要面子的主。看到自己的徒弟道行不高,在仙班中说不起话,一直在寻找能让他们有作为的地方。

一日,鲁班和太上老君在凌宵殿凌云阁下棋,来来回回杀了九九八十一天不分胜负。鲁班毕竟是凡人成仙,尿急难忍如厕,风急火燎地跑到北天门,无意间撞开北扇门。朝下一望,见人间个个面黄肌瘦,疾病缠身,人住墈边、岩壳,无法遮风挡雨,挡不住豺狼横行,心中十分不忍。回到棋桌问太上老君,人间为什么会这样?不如打发我们那两个难列仙班的徒弟,下凡建功立业,广积功德去。

太上老君点头称是。这时午睡刚醒的神农氏听到他们的谈话,随声附和道:″这样甚好!也让掩的徒弟陪他们下去,告诉人间垦地造田,多产五谷杂粮,以免人间饥荒难耐。三人一拍即合,将各自的徒弟召来,面授机宜。最后太上老君对他们三人说:“你们下凡要做满一百件善事,历三千三百年方能成神。望尔等奋发努力,勤勉于事,亲如手足,共渡难厄。倘遇黑心朽木,切勿对月焚烧,否则功亏一篑,难以成仙。切记,切记"。叮嘱完毕,随手一挥,三兄弟脚踏祥云,到人间转世投胎去了。

本来他们是结伴同行,岂料从天上飘落时,万道霞光从东方突然直射而来,睁不开眼,一下子掉落在南天门下一个叫天门垭的山顶之上,晕头转向,眼花目眩,不知东南西北。恰在这时,一阵旋风吹打而来,三个人被刮往了不同方向。丁土匠落在福盆山下丁家丰禾屋场一姓丁的木瓦匠家投胎转世。张五郎飘落在北流溪村一姓张的农户家出世,刘一手飘到离太青山不远的刘家边一户姓刘的草药郎中家出生。姓丁的生于三月初三,姓张的生于六月初六,姓刘的生于九月初九。十八年后,三人因缘际会,同时来到渫水岸边,一场突发的山洪铺天而来,把很多百姓打入水中。三人奋不顾身,救起了落水的乡民,自己却被惊涛吞没。太上老君掐指一算,见徒弟有难,随施法把三人摄上岸来。人们感激不尽,把三人誉为天神。三人也一见如故,从此结为异姓兄弟,这是后话。

三人子承父业,因天姿聪慧过人,且以助人为乐。对修屋、农耕、治病三行业,精修细研,技能超群,从而福泽乡邻。

老大丁土匠身材矮小,但聪明绝顶。原先人们修造房屋,不是“千根柱头落地"的茅草屋,就是乱石岩板搭的平顶房,天晴烟薰火燎,落雨吹风漏水。丁土匠发明了以树条、竹杆为筋夯制土墙屋,后来又以土木石头结合,采取曲尺定位法算七水,架八木,垒土砖建造屋脊。并总结出了"以日为勾,月高为股,勾、股各乘并开方除之得斜至日"的计算方法,和"木匠叉墨要,岩匠叉墨掉,吊线识斜直,浪线看间隙"的口诀等一整套系统的《土匠心法》传诸后世,被尊为“土圣"。

老二张五郎身材魁伟,力大无穷,性情耿直,心地善良,爱帮邻里。上百斤的犁耙如提草把,几百斤的岩头随手上肩。除种好自家田地外,有空就帮教乡民如何耕种,如何开荒垦地,围造农田。方圆上百里的山傍田,都是学他的办法垒围起来的。有一次帮人家造田,他从很远的地方背一块几百斤的岩头过沟时,遇一老虎突然跃出,岩头掉下压断了左手,他硬是一只手把岩头抱到了田边。他还总结了一系列耕种谚语,春种稻:“穷汉不听富人哄,桐子开花就播种”。冬种麦:“莫等霜打地头白,深耕细作好种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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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城》讲述了在清末民初的动荡年代,北方青年林祥福与南来女子纪小美相遇、相爱,但小美在生下一女儿后突然离开,再无音讯,林祥福背着女儿一路南下,寻找妻子小美所在的“文城”的故事。

该书承续了余华民间叙事的风格,不动声色地融入魔幻色彩,从不同视角讲述了林祥福、纪小美以及与他们相连的各色人物的爱恨悲欢、颠沛起伏,牵引出军阀混战、匪祸泛滥的时代之殇

余华老先生(简称:余老),把这本书划分两个部分来撰写。前七十五章,是全书的主干脉络——以北方汉子林祥福,怀抱襁褓中的女儿南下寻妻而展开,而他所要抵达的地方,却是并不存在的“文城”。

​ 额外的三十多篇章节,即是简述逃妻“小美”的生平及心路历程。

林祥福是一位家境殷实的北方汉子,憨厚仗义,出身精湛木匠之家。他自幼丧父,十九岁时,母亲逝世。热心媒婆替林祥福说了多门亲事,可均无续篇。

直到林祥福二十四岁那年的一天近黄昏,一对儿年轻男女叩响了他的宅院大门。阿强和小美自称是一对儿兄妹,沿途奔波迷失方向,恳求借住。

三人相谈甚欢,林祥福也因小美的出现而心生波澜。就像余老文字所描述:

“林祥福看见了一张晚霞映照下柔和秀美的脸,这张脸在取下头巾时往右边歪斜了一下,这个瞬间动作让林祥福为之一动。”

殊不知,起心动念即是劫难的开始……

阿强说要去投奔他曾在恭亲王府上做事的姨夫,可临出发前,小美却莫名其妙地“病倒了”,暂时留在了林祥福的宅院内。

明眼人都会察觉出,这对儿所谓的“兄妹”来历不明,小美的留宿也颇为蹊跷。

可林祥福的心灵宛若干涸多年的大地喜得雨露滋润。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扛着锄头或木器等工具回到家中,远远望见小美在等他归来,宛若人间四月天。

直到林祥福奉上一片赤城之心,给小美呈现他祖辈及父母辛苦攒下的大小金条和其藏匿处……于是数日后,小美不辞而别,也顺势偷走了他的几块金条……他才意识到事情远非他最初所勾勒的那番美好。

虽然伤心愤懑多日,但林福祥还是努力将自身投入于对精湛木工技术的修炼中。正当林福祥要放下阴霾,而开始新的生活时,戏剧化的一幕出现了:

小美又回来了!这次她怀着身孕,说要给林祥福传宗接代,并且在林祥福的祖坟面前发誓,她不会再离开了。

乍看,叫小美的那个女人不是个东西!问题是,身在局中不知局中险。如果人们真能脱离七情六欲,得以慧眼静心看破一切,又何来人生?

并非哀叹林祥福的憨厚与傻气,又谴责小美的低贱与无耻。

林祥福不傻,小美也不坏。

都说过,起心动念即是劫。林祥福深知离去之人不可再心怀执念,可他索取的依然是小美带给他的“爱人般的温暖和母亲般的踏实”……他执意需求一个必须拥有小美,才算完整的家。

他纵容自己对逃妻宽厚与接纳,他也回避着内心深处,疑惑又真实的声音:小美还是会走的,也许小美并不属于他!

直到女儿满月后,小美再次弃他父女而去。这次小美没有带走金条,也没有再回来……最后,林祥福到达了一个叫“溪镇”的地方,因为此地百姓的口音与阿强和小美的颇为相似,可惜无人知晓他追问的“文城”在哪里。因为文城是阿强编造出来的,文城,就是溪镇!

林祥福在女儿暴风雨后的失而复得中,在溪镇一位不相识的妇人塞给他一件小婴儿的棉袄中,在漫天飞雪之际走进会长顾益民家中……他自此留在溪镇!在给女儿沿街寻找哺乳妇女时,结识了陈永良和李美莲,也奠定了他们一生友谊开始。

文中所描绘的土匪猖獗之时,生灵涂炭,奸杀淫乱无所不用其极,让人深恶痛绝!期间,为林祥福等男人之间的肝胆相照,舍己为人之大义动容。情到深处,不禁潸然泪下。

民国时期,有一青年地主家来一男两女投宿,次日男走人留女。一个电闪雷鸣的雨夜里,小地主与漂亮女人情难容,地主答应一定要把她娶回家,不料,这个女人却拿着家里半根金条不见了。

北方有一个小地主,年轻时坐拥百亩良田,既能勤干,且木工技艺傍身,对家中的帮工亦十分善厚,至娶妻之年怎奈父母双亡,蹉跎一时。

这个人叫林祥福,每到庄稼丰收时,最高兴的事莫过于把它们用金条代替,再偷偷地藏到床后面的暗格中,为日后娶妻生子做准备。

这天,有两人在家,男的让阿强带来个漂亮女人叫小美,听他讲两人是姐弟俩,途经这里想找亲戚,想借宿一夜。林祥福热情接待二人,并妥善安置住下,第二天,阿强便借说走就走的机会让姐姐暂居于此,待他前往文城寻亲时,正在前来接亲。

于是家里只有林祥福与小美两个人生活。

白天林祥福下田劳动,小美在家帮着打理家务,如此融洽的关系下,幼小的林祥福逐渐对小美产生了感情,离开的阿强在没有回来。

一个风餐露宿的晚上,小美因为怕雷惊呼起来,林祥福冲进屋里护着她,在月黑风高之夜、孤男寡女之际,事情发生得是如此自然。

林祥福虽是财主但并不为富不仁,他既传统又体面,自与小美结为夫妻之事就顺理成章地提前赐名,所以小美来到父母坟前信誓旦旦地表示愿意与小美结婚。小美脸色有点不自然,林祥福并没有起疑,一直到新婚前一晚,林祥福拿出家中金条,并再三向小美交待家底,小美表现得很奇怪。

次日,林祥福一起来就没有见小美,心中一惊,马上反身暗格察看,家里一半金条都不翼而飞了,小美也失踪了。

他知道她再也不可能回来。

日复一日,小美在我心中林祥福却是一日未消,由于心里有个男人,结果,媒婆踩着门槛引荐来的女孩,自己一看不顺眼,婚事耽误。

半年之后,林祥福从地下归来,意外碰到个头有点福的小美,小美空手而回这所房子,向林祥福跪下,求其宽恕。至于他离开的原因只字未提,至于金条去了什么地方绝口不说,只希望林祥福能收留他,留下儿女们。

林祥福不忍心,再次带着小美来到父母的坟前,并表示这回是真得成亲。

很快小美就有了个可爱的闺女,林祥福过得非常满足,他畅想小美搂着闺女站在家门口等着自己远道而来,如此平静而又精彩的一天,就够了。

然而小美却再度失踪。

这次她没有把金条拿走,而是把女儿留下。

林祥福全面垮台,为了能对自己有个交待,同时也是为了能让女儿有个圆满的归宿,把家中田地家产送给从小一起生活的帮工们,开始寻找小美。

他就是这样发现的,不认识小美,只是记住了小美所说的老家叫做文城。

他带着女儿一路风尘,过黄河、过长江,船中遇风浪,带着女儿带着自己被冲了出来。当找到失而复得尚在世的女儿时,林祥福长长地舒了口气,她撑起了自己所有的生命。他一路行来一路问去,谁也没有听文城说过话,只能用小美的腔调,带着她曾形容的模样,一点点地找寻着文城蛛丝马迹。

他到一个叫溪镇,觉得它跟文城差不多,就留下来了。他把女儿背到家里要求喝牛奶,听说谁家里来了小孩哭闹,便上前拘谨地敲了敲那家门,手心里紧紧握着一文钱以换取报酬。

也许是因为林祥福憨厚老实,天有不测风云,在溪镇偶遇家人,家里老婆正好还生着两个小孩,留下自己生活。女人们负责抚养子女,林祥福也用技艺带领那家人生活得很好。

只是年复一年地过去了,女儿已渐渐成年,而他仍在追寻小美行踪。

一次溪镇遭抢劫,当他正大家四处逃窜时,看到与小美、阿强十分相像的背,追来,但早已无影无踪……

这个故事来自余华《文城》一书,也是余华相隔8年之后的另一部小说。提起余华,之所以喜欢他的字,是因为一本书叫《第七天》,打开几页就潸然泪下,后来还有《活着》《兄弟》《许三观卖血记》等,在一个终年看惯电子书的人眼里,余华算是少数让自己不得不具备纸质书能力的人。

因为他的话,用沸腾的泪水,隔著书纸把你心中烫得透漏。

余华每部新作品都能给人带来别样惊喜,对读者来说,仅凭余华二字,已足以抵得上。

该作品仍具有余华式叙事风格的典型性,集余华小说之大成,为先锋文学中的另一种代表作。这里有《活着》里坎坷不平千般痛苦命运却又不至于如此凄惨绝望,这里有《在细雨里呼喊》里意识流的记忆和朦胧的诗意,这里还有不一样人物视角下的叙事手法,这里有《许三观卖血记》里让人垂涎的“黄酒和猪肝”,这里还有普通生活里的温馨,这里还有《兄弟》里荒诞,凶残和血腥以及世间罕见的情义。

看了《文城》觉得很过瘾。其叙事通顺明晰,剧情能够引人入胜地不断往下看。就连“爽”之外,内心也生发出阵阵触动。

清末民初,富二代林祥福爱上了文城来的小美,准备结婚时小美偷了家中一半的金条跑了,他又爱又恨时,小美大着肚子回来了,诞下女婴后的她又跑了......

这是余华磨砺8年新作《文城》的开篇,讲述一段兵荒马乱时期的爱情故事,铺开时代的画卷,描述小人物在历史车轮下的惶恐和选择。

林祥福以为是小美的归宿,后来发现自己不过是她生命里的插曲。

小美来的那天,有一个叫阿强的人自称是她哥哥,他们本打算一起去京城投奔王府工作的姨夫,兵荒马乱诸多不便,于是他托林祥福照顾妹妹,他先行一步去打点。

然而这是一个骗局,阿强和小美是骗子,工具是小美的身体和灵魂。

当小美大着肚子回来,林祥福能怎么办呢?爱她就原谅她,他守护爱人如初,可是女人的心不属于他。

小美生下女儿后,又跑了。

林祥福的心和魂都丢了。两次折腾下来,他早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小美,于是他做出了选择。

他将祖产交给雇农田家打理,他收拾细软抱着婴儿上路,他要寻他的妻,他要找他女儿的妈。

去文城找不到,他抱着女儿又一路向南去追,龙卷风没有刮跑他的思念,颠沛流离也没改变他的执念。

在一个和小美口音相近的溪镇,林祥福和女儿再也走不动了,他们留了下来,在当地一户人家的帮助下,他重拾旧日木匠的手艺再次创业。

只是,他再未动过成家的念头,为了小美他一生不娶。

他想守着女儿过余生,顺便等着他的妻。

但是,命运却没有轻易地放过他,人到中年时女儿出落得跟其母亲一样美,性格叛逆如他,偏要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女儿撕毁父亲跟人定的“娃娃亲”婚约。

林祥福因为女儿失信于人,他心存愧疚,在去匪窝营救“亲家”时不幸遇难,最终客死异乡。

女儿想自由恋爱,林祥福不能超越时代的局限性选择了阻拦,这悲剧就像是宿命的轮回。

他爱了一生的小美,曾经历过他们女儿一样的故事。

小美本是童养媳,阿强是她未来的丈夫。

因为阿强是赘婿的儿子,在家里没有地位,小美犯错被赶出家门,而他为了爱选择与小美私奔,之后他们走投无路时遇到了林祥福。

阿强做了选择,林祥福也做了选择,小美也一样,她和不爱的男人生的女儿,依然在重复父母的选择。

《文城》总结来说,就是是一个倒霉蛋富二代,他先丢了老婆,后丢了家业,之后成为女儿奴并为之奋斗的悲惨一生;

这一路上他看遍人间的风景,也曾经历人情冷暖,也感受到了时代的残酷,以及个人的渺小。

谁是谁的终章,谁又是谁的序曲?

【我们总是在不同时代、不同国家、不同语言的作家那里,读到自己的感受,甚至是自己的生活。

假如文学中真的存在某些神秘的力量,我想可能就是这些。

——余华】

《文城》讲述南方小镇上各色人物的爱恨悲欢,却在格局上又不局限于爱情故事。

在主角颠沛起伏的人生故事中牵引出军阀混战、匪祸泛滥的时代之殇,余华用文字铺开一幅荡气回肠的时代画卷。

命运的残酷似乎永远都是余华创作的主题,主角往往命途多舛,他们的悲惨遭遇道出了生命的脆弱和坚韧,而人性的光辉就在于人面临困厄时的选择。

《文城》是关于一个人和他一生的寻找,以及一群人和一个汹涌的年代。

私奔时,面对背井离乡的痛苦,以及前途未卜的明天,阿强是这么安慰心上人小美的:总会有一个地方叫文城。

文城在哪里?

每个人毕其一生或许都在寻找,找他们心里的文城。

#好书奇遇季# #遇见好书#

如果你也在寻找什么,余华老师的这本《文城》或许能给你一个答案。

民国时期,有个年轻的地主家里来了一男一女两个投宿的客人,第二天男人离开,留下了女子。在一个雷电交加的雨夜,小地主和美丽的女子情难自已,地主承诺必娶她为妻,结果,女子带了他家一半的金条失踪了。

北方有个小地主年纪轻轻坐拥百亩良田,他既能勤勤恳恳地干活,又有木工技艺傍身,对待家里帮工也很很善厚道,到了娶妻之年,奈何父母早已过世,就蹉跎了一阵子。

男人名叫林祥福,每年庄稼收成后他最大的乐趣就是将他们换成金条,然后偷偷藏在床后的暗格里,以备将来娶妻生子之用。

这一天,家里来了两个人,男人叫阿强带了一个美丽的女子名叫小美,据他说二人是兄妹,路过此地要去寻亲,想要借宿一夜。林祥福热情地接待了两个人,并且安置妥当了住处,次日,阿强借故说要先离去,让妹妹暂住此地,等自己去到文城寻到了亲人,在来接她。

就这样,家中只留下了林祥福和小美二人过日子。

白天林祥福去田里干活,小美就在家里帮忙料理家务,在这样和谐的相处之下,年轻的林祥福对小美渐生情愫,而离去的阿强却在也没回来。

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小美因害怕雷声而惊叫,林祥福冲到房间保护她,月黑风高夜,孤男寡女时,一切就那么自然而然的发生了。

林祥福虽然是个财主却不是为富不仁的人,他很传统也很正派,既然和小美成了夫妻之事,自然要早点给她一个名分,于是领着小美去了父母坟前,发誓自己一定会娶她。小美的面色有些不自然,林祥福也没怀疑,直到新婚前一夜,林祥福将家里的金条拿出来,又将自己的家底反复交代给了小美,小美露出了异样的神色。

第二天,林祥福起床后没见到小美,心里一惊,立刻反身去暗格查看,家中半数的金条不翼而飞,小美不见了。

他知道,她不会再回来了。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小美在林祥福的心里却一天都没消失,因为心中有一个人,所以,媒婆踏破了门槛介绍的姑娘,他一个都看不上眼,婚事也就耽搁了下去。

半年后,林祥福下地回来,竟遇到了身材有些发福大着肚子的小美,她两手空空地回到这个家里,对着林祥福跪了下去,祈求他的原谅。对于自己为什么要走只字不提,对于金条的去处也绝口不说,只求林祥福收留自己,把孩子留下。

林祥福于心不忍,又一次把小美带到了父母坟前,说这次真的要成亲了。

不久后,小美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女儿,林祥福的日子过得很是知足,他畅想着小美抱着女儿站在门前等待自己从远处走来,这样安静美好的日子,足矣。

可是,小美又一次消失了。

这一次,她没带走金条,只是将女儿留了下来。

林祥福彻底崩溃了,他为了给自己一个交代,也为了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将家里的田地家产交给了一起长大的帮工,踏上了寻找小美的路。

这是他才发现,对小美一无所知,只记得她说家乡叫文城。

他背上女儿一路风尘仆仆,渡过黄河,跨过长江,在船上遇到风浪,背上的女儿和自己冲散。在发现女儿失而复得还活着的时候林祥福长舒一口气,这是支撑他全部的力量。他一路走一路打听,没人听说过文城,他只能凭着小美的口音,和她曾经描述过的样子,一点一点寻找文城的蛛丝马迹。

他来到一个叫做溪镇的地方,发现这里和文城很像,于是留了下来。他背着女儿挨家挨户的要奶喝,听闻谁家有孩子哭,他就走过去拘谨的敲响那家的门,手里紧紧攥着一文钱,作为交换。

或许是林祥福的憨厚,上天垂怜,他在溪镇遇到了一家人,这家人的妻子刚好也生养了两个孩子,就留他住了下去。女人负责养育孩子,而林祥福则利用自己的手艺带着那家男人一起过上了好日子。

只是,一年又一年,女儿已经逐渐长大成人,他却还在寻找小美的下落。

一次溪镇遭遇洗劫,他在众人四散奔逃之际,见到了和小美和阿强很相似的背影,追过去,却早无影无踪......

这段故事出自余华的《文城》,是他时隔八年后的又一部长篇小说。提及余华,我爱上他文字的理由是一本叫做《第七天》的书,翻开几页便泪流满面,随后有了《活着》、《兄弟》、《许三观卖血记》等等,对于一个常年习惯看电子书的我来说,余华是为数不多的让我必须拥有纸质书的作家。

因为他的文字,带着滚烫的热泪,隔着书纸在你的心里烫穿了一个洞。

余华的每一部新作都会有不一样的惊喜,对于读者而言,光凭余华两个字,就已经足够值得。

这部作品依旧是典型的余华式叙事风格,是余华小说的集大成者,也是先锋文学的又一代表。既有《活着》中坎坷万千的苦难命运,但不至于那么悲惨绝望;有《在细雨中呼喊》的意识流回忆与朦胧诗意,也有不同人物视角的叙事手法;有《许三观卖血记》中令人垂涎欲滴的“黄酒与猪肝”,也有平凡生活中的温暖;有《兄弟》中的荒诞、残暴与血腥,也有人间难得的情义。

读完《文城》,我的感觉是爽的。它的叙述流畅清晰,情节也能吸引人一直往下读。甚至除了“爽”,我的心中还生出了一阵感动。

小美的故事未完待续,如果感兴趣的话可以点开下方看一看。

他父母双亡,抛下三代的家业,抱着自己尚在襁褓中的婴儿,踏上寻漂泊旅途。只为寻找欺骗他婚姻的妻子。世人皆看不透为什么要这样做,只有他自己知道。

看过余华《活着》的人都知道,它是一本只有厄运,没有恶行,只有美德,没有英雄的小说,福贵一家人面对种种厄运和时代变迁时,从来都是被动承受,他没有信仰,也没有追求只有作为生物最低限度的欲望—活着。

而《文城》里面什么都有,充满残酷命运也有真正的恶人,也有英雄。故事发生在民国时军阀混战盗匪横行的时代。主人公林福祥父母双亡之后,他没有败光家产,而是去学了很好的手艺,想找一个女人踏踏实实的过日子,终于让逃荒而来的一对小夫妻盯上。谎称是兄妹,来自文城,女人叫小美,小美留下来做林福祥的妻子。小美通过婚姻来偷取林福祥的家产。

小美偷完之后就跑了,后来因为怀了林福祥的孩子又回来。孩子生下之后,她又抛下孩子走了。林福祥为了寻找妻子抛下家业,既然是骗婚,那文城就是胡编的,后来林福祥根据小美的口音和生活习惯找到溪镇。并且在这里等待。在等待的过程中林福祥做起了木匠,成了第二富有的人。大概他心里也明白小美找不回来,但是却一直坚守。

这本书一共写了两部分,第二部分写的是小美骗婚部分。看完《文城》真的有一种既无奈又揪心的痛,我相信了解中国那段动荡岁月的人都能够感同身受,能写出这样作品的人都是好作家。能看出他对苦难底层人民的深切关怀。这本书语言虽然平淡,却能让你读下去,悟出很多不一样的道理。值得去看一看#读书# #读书笔记#

余华新书《文城》

武则天14岁那年,长孙无忌把她献给了李世民,第一次侍寝的时候,一大堆太监围着她,她刚想逃,可李公公一巴掌打到脸上,教训道:怕什么羞,我们又不是男人。武则天没有办法,只得听从李公公的吩咐,然后来到李世民的寝宫,第二天被封为才人。

武则天死后,在宇宙第一群里又遇到了李世民,李世民竟然提起这件事,李治气得在群里高喊:“爹,你要自重,那是我老婆!”

两人在群里因为武则天的事情吵了起来,迎来了群里其他皇帝的嘲笑。

刘备说:“父子俩争一个老婆,都做了皇帝,还是大唐牛啊!我大汉自叹不如!”

朱元璋笑着说:“我也是佩服你们三位啊!”

秦始皇却冷笑道:“人心不古啊!怎么出了你们这样的父子?”

这个故事发生在趣哥脑洞大开的历史故事书《趣说中国史》。便是用这样的方式展开的,这样的设定实在非常的吸引人,生硬的历史人物变成了一个又一个活跃而有趣的灵魂,很好地实现了历史与现代的交融。

唐中宗李显,全家老小都是皇帝的家庭。爷爷:唐太宗李世民。爸爸:唐高宗李治。妈妈:一代女皇武则天。儿子:唐少帝李重茂。弟弟:唐睿宗李旦。侄子:唐玄宗李隆基。这阵容,堪称“六位帝皇丸”了。

李世民,李治,武则天三个人在一起也真的是蛮尴尬的。更何况后来武则天还在群里面说要招男团……

南唐后主李煜也差不多,被称为词中之帝,但皇帝这个本职工作却做得不怎么样。

上学时,我也特别喜欢那首词——“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悲情中带有几分浪漫,几分忧郁。

朱元璋是皇帝中的劳模。据统计,他平均每天要看200份文件,处理400件事情。

明熹宗朱由校是一个出色的木匠;李存勖,五代时期后唐开国皇帝,超级喜欢戏曲,也是知名武力男团十三太保的成员;而明武宗朱厚照更像一个皇N代的顽绔子弟。朱祐樘是唯一贯彻一夫一妻制的皇帝,他长到成年的孩子就只有朱厚照一个。

唐玄宗李隆基是一位狂热的戏曲爱好者,著名的《霓裳羽衣曲》就是由他作曲的。《长恨歌》里说,“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

康熙在位61年,是中国历史上在位时间最长的皇帝。乾隆活了89年,是中国历史上寿命最长的皇帝。

另外,乾隆酷爱写诗,一辈子写了4万多首诗,跟全唐诗的数量差不多,然而没有一首广为人知,放到现在绝对是朋友圈里的刷屏狂人。

原来历史也可以如此有趣,通过本书可以在趣味中形成对中国历史发展的脉络性梳理,也了解各朝代的兴衰与历史大事。

在这本《趣说中国史》中,在这部有关皇帝群的聊天记录中,我们现实的群聊中应该有的一切这里都有,抢红包、吐槽、八卦、调戏唯一的女皇帝,当然也还有管理员之争。群聊当然也会有派系,也会有私下交流,这就构成了一个极为有趣的现象,皇帝也八卦,皇帝更有胜负之争。而我们这些爱八卦的人,进入这样一本关于中国历史八卦的书,体会作者用更生动、形象的语言、特别的方式,指引我们去了解中国那段有趣的历史。

本书用群聊方式将中国史上的422位皇帝置入一个空间中,从朝代更替、货币、国库盈亏、文学、艺术、政绩等13个主题展开讨论,借由群中帝王对话的形式呈现出中国各个朝代的迭代更替、历史要件和王朝兴衰、浮沉。

这是一本有灵魂的书,422位帝王在作者的笔下不再是一个个生硬的历史人物,而是一个个活跃而有趣的灵魂,很好地实现了历史与现代的交融。历史爱好者既能系统了解各朝代的兴衰与历史大事,又能在寓教于乐中一次记牢中国历史上的皇帝。而且,本书中所有皇帝的画像由著名插画师绘制。因此,这是系统了解中国历史的新颖著作。

作者趣哥,本名吴军锋。计算机专业硕士毕业,本是一个穿格子衬衫的IT理工男。后来跑偏成为一个内容创作者。熟读中国史,尤爱钻研历代皇帝的起伏人生。

熟读中国史,尤爱钻研历代皇帝的起伏人生。在,尝试用群聊体形式解说中国历代422个皇帝,凭借原创文章“如果把中国422位皇帝放在一个群里,他们会聊些什么”一举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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阵亡鬼,是鬼的一种,儿时我并不知道阵亡鬼到底是什么样的鬼。人们看到某种诡异地在鄱阳湖床上滚动的火团,说是阵亡火,那是阵亡鬼在活动。

最近,读咸济先生的《义山原风景》,又写到阵亡火:

那时从杭桥到鄱阳湖水道有大片的湖州,一眼可以望穿州上光景。但见湖州上团团光焰,形成巨大的火阵。红、黄、绿变幻莫测,有时排成一条长长的彩龙,不断闪烁,有时又缩成一团,如一只巨大的灯笼。俄而散开,足有一里路长,风样快地奔走,分把钟功夫就从鄱阳湖上来到江东畈湖州,接着又回到鄱阳湖上,不断反复。

光团决不单独行动,或散开,或列队,间距无大变,井然有序。

讲这事的是魏家山一个颇知文墨的长者,而且是在咸济先生乡居的茶桌上品茗时讲的,应当不是虚言了。

接下来,长者讲了另一个鬼火的故事,不再有复述的意义,咸济先生如实记录了而已。他是写着“原风景”的,不评不论不多思不赘言,这很好。

读到这个事儿我很有些高兴,是因为我这辈子从没有看到过阵亡火,儿时有了些听来的记忆片段,支零破碎而且模糊,读了这个,一些东西就鲜活起来了。

阵亡火,阵亡的人化作的鬼火。

说明有人在鄱阳湖区作战,不幸牺牲,无人收尸,长眠湖床。

说来世人尽知,朱元璋、陈友谅大战鄱湖十八年,春夏秋冬不断更迭,大小战事无数,胜负不断换位,每一战都有太多的战士命归黄泉。湖床的白骨日积月累,或许就有这样的情况:两具年轻人的骨骸,出生差出了一十八年,也或许是父子俩的奇异相逢。

阵亡火,科学的解释是磷火,是动物骨骸里的磷元素化学反应产生磷化氢自燃的现象。

那些战士,各自为自己的主人浴血奋斗,他们或许来自湖北沔阳(陈友谅的故乡),或许来自安徽凤阳(朱元璋的故乡),也或许是来山更重水更复的某个地方。

每一个农家子弟兵都有着自己的内心世界,他们有自己爱着的亲人,有自己的发小和朋友,有自己独特的春夏秋冬,有自己的或虚或实的理想。

一个小伙子正在家里做着木匠的手艺,看中了溪那边邻村一个女孩,这世界就变得无比灿烂芬芳。但不知是因为什么样的变故,突然就当兵入伍,就晓行夜宿,天当被,地当床,不停的奔走,无尽的厮杀,后来来到了一个有天鹅和大雁栖息的地方。

但他们是没有资格欣赏天鹅、大雁自由飞翔的,他们的目标只有一样:打赢,活下来。可能是刚在湖床迈开第一步,也可能是在战船上搭上第一支剪,就被处于强势的敌人杀死,也可能是经过一次次的战斗,幸运地活了下来。活下来了当然好,还能吃饭,还能耍钱还能想家乡,还能想想那个到溪边浣纱的姑娘。但这绝对只是暂时的,厮杀好似是无休止的,说不定就在某个月圆还缺的时候,喋血沙场。

在元首面前,他们只是微不足道的一个个不知姓名的兵,元首只关心战斗的结果,只思索如何早日称霸天下,然后妻妾成群,万寿无疆。元首从没有想过一个兵梦里还乡,家里老母望眼欲穿的故事。

一个一个的兵死去了,或浪打,或沙埋,没有人为他们收尸。生命和生命的故事被迫谢幕,如此匆匆。

洁白的天鹅、灵动的大雁在他们的头顶飞过,他们听不到。

芦苇在冬天枯萎又在春天勃发,一遍又一遍,他们不知道。

某个遥远的乡村里,有父亲、母亲还在盼望儿子,有女人在盼望丈夫,有孩子在盼望父亲。那个他们梦系魂牵的人,什么日子骑着高头大马、金银满担地衣锦还乡?希望一次次破灭又一次次燃起,最后他们不得不思索那个人是不是不会来了,这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后果,不要金银满担,不要高头大马,有个人来就好。到底在一个大雪纷飞的日子,那个人断胳膊缺腿的来了,这也好啊,我的人,等你等得青丝变白头……然而,这却依然只是一个梦。

那个他们无休止地思念的人永远不知道这些,他们早就魂飞魄散、形消骨蚀。

生命的故事,有时是如此让人不忍正视。

但事情也并非是如此划上句号。

某年某月某个久旱无雨的夜晚,不见星星不见月亮,有个汉子带着狗出来放夜(夜猎),时过夜半,却无所获,人、狗在一山坡前歇息,忽然大黄狗不安地呜咽,汉子警醒,放眼夜色里的鄱阳湖,但见湖床团团火光,或红或绿或蓝,或聚或散,或快奔或慢行……

哦,阵亡火,阵亡火。

六百年前的那些战士,那些有着自己苦涩又美丽的童年,想过“你织布来我耕田”的美好日子理想的汉子,他们的故事没完,他们的灵魂化作团团惊艳的火光,列队、变阵、出击……

之后有人久久地思索着阵亡火,把它演绎成奔放的生命,思索他们的痛,思索他们的梦,思索他们的种种欢喜,写成故乡的原风景。

许多年以后,还有人读到那些生命被迫谢幕的往事。

苦痛着、深爱着的、奋斗着的灵魂永不孤单。

以上为转载(中国作家网 雪夜彭城)

世界上最牛逼的群是宇宙第一群,这个群里有着422位中国历史上已故的皇帝,他们死后都被拉入这个群,群主是秦始皇。

这个群里有人发红包,有人发广告,已然和现代的社会接轨。

群里有卖定制家具的明熹宗朱由校(皇帝里最好的木匠),有书画班招生的宋徽宗赵佶(皇帝里最好的书画家),想当国学老师的南唐后主李煜(皇帝里最好的诗词家),噢,还有要卖草鞋的刘备。

皇帝做的是不咋滴,但是他们有个人特长名垂史册啊,赵佶和李煜给中国文化做出了多大的贡献啊。退一万步说,就算没有做出啥贡献,但是他们是有血有肉、有个人爱好的皇帝,张扬个性,恣意洒脱,也是一直被后人传说的。

不是每个皇帝都是秦皇汉武,豪气干云、纵横天下,以前我们都比较苛刻,觉得你享受了帝王家的待遇,就要干人事儿,可是又有几个人是心甘情愿生在帝王家呢?现在在“躺平主义”的指引下,我们宽容了许多,皇帝做不好就做不好吧,做木工也行啊,怎么高兴怎么过吧,反正历史也已然是历史了。

完颜亮、朱厚照、曹操、高纬、司马炎,在历史上都是以美色著称的皇帝,所以看见武则天出来纷纷要加好友。

听说武则天小姐姐要招男团,这些皇帝就来组男团了:写了“隔江犹唱后庭花”里那个《玉树后庭花》的南朝陈后主陈叔宝,擅长唱歌的南北朝时期北齐后主高纬,知名武力男团十三太保的成员五代时期后唐开国皇帝李存勖,和中国古代十大美男之一的十六国时期西燕皇帝慕容冲。

看到这些,突然觉得蛮想去研究研究这些皇帝的,有点意思啊,如果小时候历史课上,老师能讲成这样,保不准考试分数还能再高一点。

这些故事都出自趣哥之手,这个趣哥是谁?

趣哥,本名吴军锋。计算机专业硕士毕业,本是一个穿格子衬衫的IT理工男。后来跑偏成为一个内容创作者,创立了百万级粉丝的微信公众大号“趣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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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有个年轻的地主爱上了来家里借宿的美丽女子。在一个电闪雷鸣的雨夜,两个人行了云雨之事后,地主承诺要娶女子为妻。谁知,女子竟带着地主家一半金条失踪了。

北方有个18岁的小地主,家有良田百亩,又有木工技艺傍身,还未来得及娶妻,父母先后就去世了。

小地主名叫林祥福,是个勤劳的年轻人。他每天除了在田地巡视,就是与佃农一起劳作,等庄稼收成后,林祥福就换成金条,然后藏起来。

一天,一对男女敲开了林祥福的家门,男的叫阿强,女的叫小美。他们自称是兄妹,来自一个名为文城的南方小镇,准备去京城投奔曾在端亲王府做事的亲戚。

第二天,阿强借故走了,把美丽的小美留在了林祥福的家中。

从此,林祥福去田里干活,小美便在家帮忙料理家务。一天天的相处中,两颗年轻的心暗生情愫。

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小美被一阵阵的打雷声吓坏了,林祥福以男子特有的勇敢守护着小美。天气的助力下,林祥福和小美冲破了最后的防线。

林祥福是个传统的男人,几天后他带着小美跪在父母的坟前,承诺要娶她为妻。他以为小美也愿意嫁她。谁曾想有一天,小美失踪了,连带着林家几代存放的金条也丢了一半。

自觉遇人不淑的林祥福,悔恨不已,但日子总要继续。可是,等他调整好心情去相亲时,他发现,再没人能入得了他的眼。因而婚事就一直拖着。

令林福祥没想到的是,半年后,小美挺着个大肚子,两手空空的回来了。无论林祥福如何逼问她金条的去处,小美都不吭声。她只道自己怀了林祥福的孩子,求他原谅,然后给他把孩子生下来。

虽然无比愤怒,但终究因为放不下小美,只能将她再次收留。林福祥为了要个保证,他又一次将小美带到父母坟前,让她发誓不再离开,否则他就是抱着孩子也要将她找回。

不久后,小美生下了女儿。之前的那些不愉快,因为女儿的降生,随之消散。生活富足,家庭幸福,林福祥很满足。

“一个无风的下午,阳光普照,田野里闪闪发亮”,小美抱着刚满月的女儿坐在门前,林祥福牵着毛驴,从远处走来,将手中的糖葫芦递给小美。这副美好的画面在林祥福心中从此定格。

第二天,小美留下女儿消失了,走时没带任何东西。心急如焚的林祥福,将女儿托付给佃户,四处寻找小美,却不见踪影。

为了给幼小的女儿找回母亲,林祥福将全部金条换成银票,缝在女儿的小衣服里。然后抱着女儿,背着行礼,开始了他的寻人之旅。

林福祥渡过黄河,跨过长江,听到的方言逐渐接近小美和阿强的对话。多少次,他恍惚中听见小美的声音,等跑过去却发现不是。但林福祥始终坚信,自己一定能找到小美。

南方雨水多,天气变化多端。一天,林福祥在船上遭遇龙卷风,船家们都跳到水里游向岸边。林祥福来不急跑,只好将女儿紧紧绑在身上。

不知道过了多久,林福祥醒来时,发现女儿不见了!焦急与绝望之下,林祥福看到四处都是连根拔起的树木,他的心跌到了谷底。

就在他转身离二凡,他看到了女儿的棉兜。他急忙爬过去,打开包裹,发现女儿似乎已经没了气息。正当他将女儿抱在怀里时,一声啼哭划破寂静的荒野。

林祥福喜极而泣,他紧紧的抱住女儿,一会哭一会笑。然后继续在那个叫溪镇的地方,向路人打听着文城,以及小美。后来,林福祥终于发现,或许小美口中的文城并不存在。

春去冬来,林福祥抱着女儿,依旧辗转在溪镇的大街小巷里。为了给女儿讨口吃的,无数个雪夜,林福祥只要听到谁家传出婴儿的哭声,他就会去敲门。然后用一枚铜钱,给换女儿换一顿母乳。

东一家西一家,林祥福就这样将女儿一天天养大。他为女儿取名林百家,意思就是,她是喝百家奶水才活下来的。

@简十一读文史 这个故事出自作家余华的新作《文城》。也是时隔8年后,余华的又一部长篇小说。

做为一代人的文学记忆,许多当下活跃的中青年作家的写作价值观的构建,都曾多多少少受到过余华的影响。

从《活着》到《许三观卖血记》,从《兄弟》到《文城》,余华的每一部新作总会为读者带来不一样的惊喜。对于读者而言:“想读理由无非两个字:余华。”

《文城》以主人公林祥福的寻找为起点,纵贯中华南北版图,横跨清末民初乱世的传奇故事。林福祥为了一份执念,开始了一场漫长而近乎偏执的寻找。在时代的洪流里,他不断地失去,又不断地得到。

林福祥是个很轴的人,也是个很痴情的人。在乱世中,他仅凭一个地名,就付出了半生。于林祥福而言,小美和女儿,是他一生的依靠。即便是百亩良田和万两黄金,也及不上女儿和小美。

他说“总会有一个地方叫文城。”正如在路上寻梦的你我,只要信念在,心灵就有栖息地。因为,人生本就是一场漫长的寻找!#师者说#

《对决》:原来以为刘局枪杀光头是为伊然的父亲报仇,现在看来阿珍或许才是小瑞士会所枪击案的关键。

随着刘局逐渐浮出水面,现在基本能肯定枪杀光头的就是刘局,只是动机一直让人想不明白,之前以为他的搭档和战友也就是伊然父亲的牺牲和光头有关,所以刘局枪杀光头是为搭档报仇,现在看来可能并非如此,真正的原因或许和海盗的姐姐阿珍有关。

阿珍的姐姐在木匠陈锦发的俱乐部打工,不过自从三年之前回过一次家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了(后来证实已经遇害),从阿珍自述说工作环境很好老板对她也不错,以及木匠居然亲自送她回家来看,阿珍说不定成了木匠或刀疤的情人。

那刘局为何又要为了阿珍枪杀光头呢?有这么几种可能性:

1.从海盗的话里可以知道,他和姐姐阿珍从小没了母亲,父亲脾气暴躁一喝了酒就打他,他们姐弟会不会是刘局的私生子女?

2.刘局和阿珍两情相悦,但刀疤和木匠却用不光彩的手段捷足先登得到了阿珍。

3.阿珍其实是刘局的线人。

4.木匠想把阿珍送给”上面的人“(可能是朱副市长)。

阿珍之所以遇害很有可能是听到了刀疤和木匠之间绝不能让外人知道的秘密,又或者是不愿意屈从木匠的安排才会被陈氏兄弟杀害。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刘局和阿珍之间一定有不为人知的秘密,而这个秘密林殊也知道,所以两人才会联手枪杀光头以此嫁祸给刀疤。

目睹一个个亲人陆续离开了自己,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死别,最终与老黄牛相伴的福贵,是不是余华笔下命运最凄惨的人?

不是。

余华笔下,有一个人,命运比福贵更凄惨,后半生一直在寻觅、在等待一个人,却惨死在土匪的刀下,他是《文城》的主角——林祥福。

同是地主出身的少爷,林祥福的人品与才干,甩只知道赌博、逛窑子的福贵十八条街,可是他的遭遇,比福贵还令人窒息。

林祥福祖上有良田千亩,饱读诗书,写得一手好字,还是个手艺了得的木工。他丝毫没有少爷架子,吃得苦中苦,和管家田大兄弟们,一起下地劳作。

二十四岁那年的某天,自称兄妹的阿强和小美突然造访,说来自一个叫“文城”的地方,准备去京城投靠姨父,车子坏了,借宿一宿,第二天早上,小美装病,留在了林家养病,阿强孤身北上。

小美与林祥福日久生情,二人举行了简单的婚礼,新婚当夜,林祥福将家里的祖上攒下来的财富——房契地契、十七根大金条和三根小金条展示给爱妻,小美眼光一亮。

几个月后,小美借口去关帝庙烧香,跑路了,还卷走了七根大金条和一根小金条,林家祖上积攒的财富,就这样少了将近一半,林祥福责备自己引狼入室,内疚悔恨。

没想到,几个月后,小美又回来了,说怀上了林祥福的孩子,想把孩子生下来,林祥福很生小美的气,却选择了宽恕,并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婚礼。

婚礼上,小美生下了一个女儿,女儿满月不久,小美再次失踪了,林祥福当掉了所有的田地,将房产托付给田大,将所有的金条换成了银票,怀抱襁褓中的幼女南下,踏上了漫漫寻妻之路。

这一寻找,便是一生,却一直没能找到女儿的亲娘。林祥福再次回乡,是田氏兄弟拉着他的灵柩落叶归根,林祥福死于土匪的残害,当时女儿林百家已经十四岁了,在上海读书。

其实,小美与阿强是夫妻,小美是童养媳,因为私下偷偷接济了娘家一串铜钱,被严厉的婆婆休回娘家,三个月后,阿强偷走了家里的一半积蓄,到娘家接走了小美,二人私奔了。

两人像脱离牢笼的小鸟,逍遥快活一段时日,坐吃山空,遇到了忠厚老实的林祥福。小美偷走了林家的金条之后,与阿强汇合,发现自己有了身孕,又赶回林家,生下林祥福的骨肉。

林祥福南下寻妻,始终找不到阿强口中的“文城”,他逐渐意识到,这可能是一个谎言,于是来到了溪镇落脚,因为他感到溪镇的方言,与小美阿强的口音一样。

当时,小美阿强就在溪镇,听说镇上来了一个北方汉子,怀抱襁褓中的婴儿,走在大街上,听到哪家有新生儿的哭声,就敲开门,右手举起一枚铜板,说能不能喂一喂他可怜的女儿一口奶吃。

小美内心深处思念女儿,依恋宽厚仁慈的林祥福,可是,阿强也是他的丈夫,她内心是崩溃的,溪镇暴雪十八天,商会会长顾益民组织了祭天活动,想祈求神灵,停止暴雪。

小美阿强也参与了祈祷活动,天气太冷,阿强祈祷结束后,一直催促小美回家,小美却一直替女儿和林祥福祈求上天,迟迟不肯离去,最终,二人冻死在暴雪之中。

到达溪镇不久的林祥福,也在现场,他看到了六具被冻僵的尸体,有一具女尸就是小美,由于她头朝下,头发散乱,全身被冻成冰块,怀抱女儿的林祥福,与死去的小美擦肩而过,却不知道,那就是他心心念的人…

林祥福给女儿取名林百家,求人给林百家喂奶时,结识了古道热肠的陈永良夫妇,与陈永良一起,开了一个木器厂,在溪镇扎下根来。凭木器厂的收入,买下了溪镇周边的万亩良田,他不断打听阿强和小美,却一直没有二人的消息。

十四年后,商会会长顾益民被土匪绑票,林祥福带着土匪索要的枪支,前去赎回顾益民,却被土匪杀死,这位北方汉子,死在了他乡溪镇,也就是阿强所说的“文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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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决》:从七哥透露的信息来看,现在已经基本可以确定刘副局长就是内鬼!

七哥一番话解开了十年之前六六枪案的两个疑点:

一是解开了枪支下落之谜,此前大家都很疑惑明明刀疤说他已经把枪扔到了河里(这一点刀疤并未撒谎),为何十年后却再次出现在小瑞士枪击案的现场,现在终于明白了,原来是七哥一直跟着刀疤,刀疤把枪扔到河里之后又被七哥捞了上来。

二是解释了当初七哥为何在法庭上说谎,一方面是木匠找到了他给钱并威胁了他;二是他把枪交给了一位警察,但是接下来警方却说没找到这把枪,这让七哥意识到这位警察肯定和陈氏兄弟是一伙的,为了毛毛的安全七哥别无选择只能改口。

那为何说七哥这番话就基本能坐实刘局就是内鬼呢?有个细节不知大家注意到没有刀疤收保护费和刘震发生冲突的时候,武剑正和刘局在搬运村的饭店喝酒,墙上的餐牌隐隐约约可以看到以粉类居多,也就是说他们两人喝酒的地方很可能是个米粉店,而七哥交枪的地方正是一家名为“高马宝乡下鸭粉”的米粉店。从那位警察的背影来看似乎也正是刘局。

所以现在事情就慢慢清楚了:刘局当时还在米粉店喝酒,七哥要把枪交给警察,刚好看到米粉店外停着一辆警车,店内有一名警察在吃饭,所以他就把枪放在了警车车头,只是七哥没想到的是这位警察(刘局)和陈氏兄弟早就勾结在了一起,所以他根本就没有把枪支上交而是藏匿了起来,并用这把枪在之后杀了光头。

《对决》:伊然轻伤,武剑重伤,陈氏兄弟袭警案就这样不了了之?

剧中有些细节确实让人看不懂,比如一开始小瑞士会所枪击案中孙磊受伤,武剑将他送到风州市立医院救治,结果就诊记录不见了,既然已经锁定了主治医生有嫌疑就应该追查下去,谁知后面就这样不了了之了,观众看了个寂寞。

刀疤为了抢夺孙磊的老婆和孩子半路拦截袭警,武剑身受重伤,按理来说这样一起恶性案件警方肯定会一查到底,一开始确实是这样,老周是土龙的身份也由此暴露,但是后面的剧情就有点看不懂了。

木匠也知道袭警是大罪,所以他安排动手的几个手下准备偷渡出境,结果在渔港被警方抓获,想要撬开这几个人的嘴对警方来说并不难吧(如果是一个人还好说,几个人分开审讯很难达成攻守同盟,总有一个会被突破),预告中说这几个人就是不开口有点说不过去。

就算人证这边一时无法突破,物证那边似乎也没人再追查下去了,刀疤一开始还躲了几天,后来看看没什么事又开始出来招摇过市了,造成一位警察轻伤和一位警察重视的袭警事件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这部剧警方面对陈氏兄弟似乎有点缩手缩脚,比如孙磊已经供出了木匠就是幕后主使,再加上老周的供词,虽然孙磊被杀但有审讯记录在应该可以传唤木匠了吧,可是文陆阳仍然按兵不动有点令人费解。

老而弥善,不坠笃诚之志

——牡丹王魏廷志

李桂秋

魏师者,彭城人士也!自幼好艺研法,喜与自然为朋,诚与生活为友。

先是自学木工以养家,闻名乡里,以内方外圆之心性善待客户,尊重技艺,感悟木质与人之关联,木质与艺术之联系,后成木匠,闻达方圆百里。

后,以木为底色,烙出内心图形,友朋见之啧啧赞之!亲友见之,各取自需!乡党皆赞其为天才,尊其为画家。自学成画,烙木为大千世界!

魏师骄躁,不足于此。探索馈思,一纸飘落,铺展开来,随意几笔,一副画面尽展面前,其感悟妙然,握笔不辍,经年后,大有长进。邻里闻之,皆请其画至家,悬挂于堂,欣然之,观赏之,倍感花之跃然,蝶之起舞,风吹花头绿叶,活灵活现。美名传开,十里八村皆登门求画,魏师来者不拒,并以诚送之,以笃意解之,儒雅亲切自不待言!

一日,有乡邻告曰:大型壁画可否?答曰:可以一试!历经几日鏖战,一副壁画草图跃然纸上,又历几日,草图变为壁画,人物呼之欲出,花鸟尽呈灵动,花朵微笑如靥,如临其境,如闻其声,如见其人——乡人称:“画活了!”

又一日,一画友称参赛云云,鼓励魏师前往一试。归,待消息,忽闻一纸书信送之手中,展读方晓:“尔画一格别出,实该鼓励……”不言而喻,无奖。长叹于寓,方懂如今评奖条件非以艺术审之,中有原委,不言而喻。

好友劝之,同行叹之!闷闷不乐。

忽见美景入目,与友前往。初,夷以近,登山顶,风清清欲雨,水淡淡生烟,行之山腰,有石门訇然洞开,一片牡丹望而不尽,于园中竞相盛放,姿色各异,仪态万方不负季节;

又一处,桃花烁烁,梨花白白,杨柳依依,杉树成行,期间人行如织,少长咸集,赏花观景,不愿离去。

又有芳草鲜美,落英缤纷,小溪叮咚,清澈见底,鱼儿游欢,往来嬉戏。溪中小石,色彩斑斓,树丛飞鸟,叽叽咋咋,飞来往去,追逐自然。

处之其中,赛过神仙。一老者,挥毫图之,各色牡丹灵气顿生,妖娆可感,活灵活现,挥笔临之,最后一笔忽听招唤:“下山啦!”猛惊觉,枕席之间,原来一梦,笔在手间。亦真亦幻,乃知神仙指点。站立起来,抖擞精神,展纸提墨,研色勾兑,一时间,思路开阔,脑中画面铺于纸上,一副活象牡丹图以就。一发不可收拾,经年画纸如山。

此后,不慕权贵,不羡功名,不阿不卑。三更灯火五更鸡,不辍画笔,技艺一日千里。名声传外,近之乡党,远之边境,画达三江,艺传众芸,收徒授艺,悉心指教,各具风格,画意不达不罢教;传至儿孙,只为传承文明:“国画乃国之瑰宝,必传之不辱宗祖之愿!

公司开张——请牡丹王国画一卷;家庭装修——请牡丹王国画一卷;送给亲朋——请牡丹王国画一卷;大型活动——请牡丹王国画一卷;寺庙活动——请牡丹王国画一卷……牡丹王的笔迹踏遍彭城,涉足各种活动,传至各地。

因何都请牡丹王国画一卷?答曰:“画如其人,其人似画,有骨有格,人品不凡,气度高雅,本性良善!”

是啊!房间挂一副出自不凡之人画卷,岂不为家庭增添正气正能量?岂不为企业增添祖宗之灵气?

如今,魏师除烙木画,国画牡丹,画室中有山水画卷,百子画卷,人物画卷,花鸟画卷,仿古画卷一应尽有。

一日,快递员喊:魏老师快递信件!展开一观:获奖消息,授国之牡丹王之号,友人闻之皆庆贺一二!

牡丹王何许人也?彭城魏师廷志者也!

读余华的小说是什么感觉,余华的这部新作让我堪畅淋漓,让我声临其境之中……

一口气看完了余华的新作《文城》,最初读的时候暗淡无味,仔细咀嚼却别有一番滋味。

最重要的是要知道作者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写的书,读起来才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也就所谓的“代入感”。

读小说会给人以想象的空间,你可以按照你的认知,读的每一章节贴合你所见过的事物,亲眼见到的,电视里看到的,都会在你的脑海中行成画面,就好比你在其中,观看了作者笔下的人物形象。

余华的作品一直觉得是精品,从高中时读的《活着》,到大学后读《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第七天》都是非常触动人心,读完令人意犹未尽。

《文城》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清末民初一个北方男人南下寻找一个南方女人的故事,故事以此穿插出许多情节,依次展开。

主人公林祥福出生在一家地主家庭,有学识,有技能,家境殷实,虽然出生在这样的家庭,为人勤奋,厚实,待人和气,却没有一点少爷的样子。

每天依旧与田佣们下田收割农田,还有一手好的木工手艺,原本在这样的生活里无忧无虑,直到有一天,小美和阿强的到来,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小美和阿强逃离了家庭的束缚,卷走家里的一百银元和所有铜钱,从“文城”一路从上海北上,要去北京找阿强的姨丈,希望姨丈能安排他们找工作,可是还没到一半,盘缠已经所剩无几。

最后他们走到林祥福的家里,林祥福热情的款待他们,阿强谎称他们是“兄妹”,后来阿强和小美商量后,希望北上节约一些盘缠,暂时让小美留在这里,过段日子再来接她。

阿强走后,经过一个月后,因为朝夕相处,林祥福喜欢上了小美,小美也对这个男人产生了好感,就这样,他们结婚了。

婚后不久,小美放心不下阿强,在一天的夜晚,她离开了。林祥福在早上起来不见她,疯狂的找她,不知道小美为什么离开。

日子日复一日,小美回来了,因为她发现她怀上了林祥福的孩子,决定把孩子生下来,再与阿强回“文城”。

在孩子接近满月以后,小美离去了,这一家子幸福生活也因为小美的离去而暗淡。

林祥福决定去小美的家乡寻找她,因为小美回来时,他隐隐觉得小美还会离去,所以他对小美说:“只要你离去,哪怕是天涯海角,我也会去找你。”

就这样,林祥福带着刚满月的女儿一路南下。

坐着马车换乘一路,带着嗷嗷待哺的女儿到有孩子哭声的家里乞讨奶水,走了一个又一个城市。

终于来到了自认为与小美家乡和口音很相似的“文城”-溪镇。

之后就在这里渐渐定居下来,就为了等待小美的回归,溪镇的人民朴实勤劳,待人和睦,是典型的乡绅社会。

在这里的人每逢遇大事,总会在一个宗祠或者商会里,寻找德高望重的乡绅寻求解决。

林祥福怀抱着的女婴,在可怜乞讨中,靠着喝街坊邻里的百家奶长大,因此他给女儿起名叫林百家,以表示感恩不忘。

他为了寻找妻子在溪镇徘徊不去,却一连遭遇龙卷风暴雨、暴雪的考验,幸亏有陈永良、顾益民等人的扶持帮助才在当地落脚、并一步步扎根慢慢抚养女儿长大。

在女儿十二岁不幸遭遇土匪绑架时,好友陈永良的妻子果决地让大儿子陈耀武替换了林百家,由此却让大儿子受尽了土匪折磨,还因此失去了一只耳朵。

而在当地乡绅领袖顾益民遭土匪绑架后,受其恩泽的林祥福明知赎人时凶多吉少,还是义无反顾地去找土匪赎人,不幸惨遭杀害。

而林祥福的好友陈永良则最终为其报仇成功,杀死了土匪头子张一斧。

尽管到死林祥福最终也没能再见到日思夜想的妻子小美,但他却是在微笑中去世的,在对妻子和女儿的深切思念中安然死去。

《文城》中讲述的那个年代久远、蒙着一层厚厚历史尘埃的古老故事,也许在当下这个文化消遣产品纷繁多样、人们的文化兴趣浅薄多变的时代背景下,已经很难再引起读者多大兴致了。

但我觉得耐心读完余华讲述的这个文城故事,还是挺受感动的。

细想当时清朝末期,列强侵犯进来,却难以抵抗,有人说为什么不能像现在这样众志成城,抵抗外辱。

我认为并非国人不抵抗,而是当时的国民只知有乡社,不知有国家。

在普遍的国人心中抵抗外国侵略是统治者的事,与其不相干,谁做统治者都无关紧要,究其原因是封建社会的乡社是由各大家族组织的乡绅族老治理。

所谓山高皇帝远便是这般,中国疆域辽阔,法令难以到达,这时候便多以道德的约束规范大家的行为。

所以在本书中表述的由商会德高望重的乡绅带头抵抗土匪,并独立购置枪械,组织防御,而非报官处理,寻求保护。

看完《文城》给我的最深感触是,在当下安稳度日、享受幸福生活的人们,我们不应忘记历史,不应忘记历史中的苦难与血泪,更不应忘记历史尘埃中我们一代代先人承继的人与人之间温暖友善、感恩图报、相互扶持守护家庭、守卫家园的文化基因。

在这个文化基因基础上,我们才继续发展建立起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无数优秀中华儿女抛头颅、洒热血共建新中国、守护人民的文化长城,经过多年浴血奋战,才创造了如今的岁月静好与国泰民安。

「幸福的家庭,都有一个共同点,家里没有控制欲很强的人。」

分享一些观点。

汪曾祺:

我觉得一个现代化的、充满人情味的家庭,首先必须做到没大没小。父母叫人敬畏,儿女笔管条直,最没有意思。

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他们的现在,和他们的未来,都应由他们自己来设计。一个想用自己理想的模式塑造自己的孩子的父亲是愚蠢的。

——而且,可恶!另外作为一个父亲,应该尽量保持一点童心。

李安:

我觉得父母还有人际关系,能够彼此相爱就够了,不必要制造一个阶级的观念,一定要小的服从大的,每个人都是一个个体,你都要尊重他,他的性向,他的喜好,他的任何东西,你都要尊重,都要接受他,这是和平相处的一个基准。

我觉得“孝顺”其实是一种过时 的观念,当然跟中国人讲,可能几百年还讲不过去。

王朔:

孩子给你带来多大的快乐,早就抵消了你喂她养她付出的那点奶钱。这快乐不是你能拿钱买的,没听说过获得快乐还让快乐源泉养的,这不是讹人么?

她大可不必养我,我不好意思。

丰子恺:

给子女的要求是:

1)父母供给子女,至大学毕业为止。放弃者作为受得论。大学毕业后,子女各自独立生活,并无供养父母之义务,父母亦更无供给子女之义务。

2)大学毕业后倘能考取官费留学或近于官费之自费留学,父母仍供给其不足之费用,至返日为止。

3)子女婚嫁,一切自主自理,父母无代谋之义务。

4)子女独立之后,生活有余而供养父母,或父母生活有余而供给子女,皆属友谊性质,绝非义务。

5) 子女独立之后,以与父母分居为原则。双方同意而同居者,皆属邻谊性质,绝非义务。

6)父母双亡后,倘有遗产,除父母遗嘱指定者外,由子女平分受得。

鲁迅:

父母对于子女,应该健全的产生,尽力的教育,完全的解放。

长者须是指导者、协商者,却不该是命令者。

老舍:

他们能粗识几个字,会点加减法,知道一点历史,便已够了。我愿自己的儿女能以血汗挣饭吃,一个诚实的车夫或工人一定强于一个贪官污吏。

我有三个小孩,除非他们自己愿意,而且极肯努力,做文艺写家,我绝不鼓励他们,因为我看他们做木匠、瓦匠或做写家,是同样有意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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