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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银行不良贷款 衡阳贷款利率

时间:2023-08-07 08: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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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银行不良贷款 衡阳贷款利率

“你竟然背着我和别的男人发生关系!”湖南衡阳,男子因怀疑情人与他人有染,一气之下把女方关进了汽车后备箱,然后驾车在山路行驶,致使女方意外死亡。这是犯罪还是意外事件?

谭某与女子周某系情人关系。事发当晚,谭某通过微信视频联系周某,发现周某身边有其他男性,询问后,周某表示在小姑子家中打牌。谭某结合其日常行为表现,怀疑周某与其他男性有染,便多次电话、微信联系,周某均未回应。

(案例来源:湖南省衡山县人民法院)

次日凌晨0时许,谭某再次联系上周某,周某称在家中休息,谭某随后驾车到周某家附近质问周某。周某不愿在自家附近与其争执,随后二人一同驾车前往南岳山上。谭某认定周某与其他男性发生了关系,二人遂发生争执。

后周某对谭某示好,但谭某不为所动,愤怒地开车离开,开出一段距离后,又不放心把周某独自留在山上,便返回接周某上车。周某上车后再次对谭某示好,谭某欲和周某发生关系,这时却突然想到周某可能与其他男性发生过关系,其再次愤怒地表示要去周某小姑子家中,与其小姑子对质周某之前是否在打牌。

周某害怕谭某打扰其家人,就在谭某驾车途中两次抢夺方向盘。谭某被迫停车后,按下门边的后尾箱开关,将周某从后排座位拽出并拖至小车尾箱处,将其抱进尾箱,关闭尾箱门,然后继续驾车下山。

车辆行驶至一处下坡路段时,谭某听见车后有响声,立马停车查看,发现周某被从车尾箱甩出,后脑勺在流血,其赶紧将周某抱上车送至医院抢救。经医院检查,周某颅内伤情非常严重。谭某联系了周某家属赶到医院,遗憾的是,周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周某家人报警。

案发后,谭某家人赔偿周某家属32万元,获得了周某家属的谅解。

1、谭某是故意杀人么?

故意杀人最明显的特征是行为人在主观上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仍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就本案而言,按照谭某供述,其并不具有杀害或伤害周某的故意。为鉴别其供述是否属实,警方从车辆后备箱提取到了周某的生物学信息,司法鉴定也未在周某身上发现有反抗痕迹或其他伤痕,且考虑到谭某发现周某受伤后及时将其送医,能够判定谭某供述属实。因谭某不具有杀人故意,所以其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2、谭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么?

过失致人死亡分为两类: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

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明知道有危险,却认为自己可以避免,比如,我明知强行超车可能会肇事,但认为路面较宽,而且自己驾驶技术高超,于是强行超车,导致车祸,造成人员伤亡,这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应该预见有危险,但却疏忽了未能预见,比如我开车起步,本来应该绕车一周看看周围有没小孩的,但我疏忽了没有看,结果导致人员伤亡,这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

本案中,周某因情感纠纷发生争执,怒将周某关进车尾箱,其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周某受伤甚至死亡的严重后果,却因情绪激动、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致使周某从车尾箱掉落死亡,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

因此,谭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3、谭某应该被判多久?

按照《刑法》第233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认为,谭某有3个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谭某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谭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谭某的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另外,经对谭某所居住社区的调查评估,结合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对谭某实行社区矫正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因此可以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判决:谭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最后想说的是,谭某与周某长期维持不正当关系,不知及时悔改,最终酿成家破人亡的悲剧,其行为不仅脱离伦理道德的约束,给双方家庭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还触犯了法律的规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背夫妻忠诚义务,侵犯他人的生命权,理应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

对于本案的判决你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讨论。也欢迎大家关注@晏公子Pro,从案例中学法律。

#湖南身边事##衡阳头条#

【#湖南一少年将核酸报告PS成阳性被行拘#,鉴于未成年人不执行】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一名16岁少年把自己的核酸阴性检测报告ps成阳性,并扩散传播,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7天(不执行)的处罚。通报称,7月30日,QQ网民“孤独的心态”在“寝室群”QQ群(群成员12人)发信息称:自己的核酸检测为阳性。经证实该信息为不实信息。经查,发布不实信息的网民为何某某(男,16岁,南岳区人)。7月30日下午16时许,违法嫌疑人何某某在南华大学附一医院陪其奶奶住院时,为图好玩,遂将自己的核酸阴性检测报告ps成阳性,发至其高中宿舍群内,后图片被群内一同学转发至班级群,由此扩散,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湖南一少年将核酸报告PS成阳性被行拘,鉴于未成年人不执行_一号专案_澎湃新闻-The Paper

#男子网购百箱茅台获赔27.5万#8月6日,王某在某平台网络店铺“某粮酒业有限公司”买了100箱“贵州茅台内供酒酱香53°”,打完折后275元/箱,总计花费了2.75万元。

后王某发现该酒存在问题认为酒业公司的经营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王强把酒业公司起诉到衡阳市雁峰区法院,要求退货并“十倍赔偿”,即退还2.75万元货款,赔偿27.5万。

一审衡阳市雁峰区法院经审理判决酒业公司退还2.75万元货款,同时赔偿27.5万元。酒业公司不服,认为王某知假买假,不属于消费者,因而上诉到衡阳中院。

衡阳中院认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从该项规定来看,“知假买假”行为不影响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同时,该条规定也未排除职业打假人对权利的主张。该条规定对于打击不良商家,维护市场秩序,尤其是对于事关人民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且《食品安全法》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实施也不因消费者购买目的的不同而有所差别。酒业公司以王强知假买假为由主张合同无效,于法无据,因而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新闻来源:新湖南)

根据《食品安全法》,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王强的主张于法有据,法院判决没有有争议。然而同样是购买茅台酒,同样存在购买的是假酒,四川南充的甄先生购买了 9瓶假茅台酒后诉至法院,一审法院竟然认为酒是假酒,但不能认定质量不合格或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因而驳回了十倍赔偿诉求。还好甄先生上诉后,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惩罚性赔偿#

近日,湖南省衡阳市某法院发布了一起极为愤怒的案件,犯罪人田某,1997年出生,从山东原籍离家出走至湖南衡阳市,在衡阳以网上博彩、游戏代练维持生计。6月,因为赌博、挥霍,身无分文,开始流浪,并有了厌世情绪。7月初,一天凌晨,田某在河边跳河自杀未果,后挣扎游回岸边。

7月15日,为了宣泄情绪和压力,田某选择跟随被害人刘某进入其租住的民房内,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先后对刘某的颈部、腰部、腹部捅刺数刀,后刘某大声呼救,田某见状逃跑并将被害人刘某的一台OPPO手机拿走。后田某逃至某网咖并在网咖厕所包扎受伤的手时,被民警抓获。

事后鉴定,刘某肺破裂、创伤性肝破裂、膈肌破裂,均为重伤二级;皮肤裂伤累计长度111.2㎝为轻伤一级;四肢重要血管、神经损伤为轻伤二级;其损伤程度为三个十级伤残。

【关律说法】

家庭关爱的长期缺失,使得犯罪人田某早早就染上了网瘾、毒瘾等不良恶习,没胆量自杀却有胆子杀人,无论其之前生活状态多么的让人可怜,其行为都不值得同情,必须严惩。

为了释放压力和情绪,犯罪人田某无视国家法律,竟然选择杀人这种极端的方式,说明田某的心理已经极度的扭曲;随身携带水果刀,无差别行凶,其具有严重的社会报复心理及社会危险性;对被害人刘某颈部、腹部、腰部连捅数刀,其行为无疑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此外,在刘某大呼救命后,田某选择将刘某的手机拿走,对于该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从主观上讲,田某在行凶后产生了非法占有刘某手机的故意,客观上,其利用被害人刘某身负重伤,无法索要也不敢向田某索要手机的状态,将被害人的手机拿走。田某的行为看似是在刘某没有反对的情况下拿走手机,实际上就是强行夺取。

事后,检察院以抢劫罪,进行公诉,但是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田某的杀人行为使被害人丧失反抗的能力,从而为被告人在无阻碍情况下占有被害人的财产创造了条件,因此不属于暴力抢劫,而认定为盗窃罪为宜。

那么认定本案是抢劫罪还是盗窃罪有什么区别呢?抢劫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抢劫行为,不管抢劫的金额具体是多少都构成犯罪,而盗窃罪,必须达到法定的金额(一般至少2000元以上)才构成盗窃罪,本案被害人刘某的oppo手机,因为使用的时间已经很长了,因此不够盗窃的犯罪数额。

最终人民法院仅仅以田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对于检察院认定为抢劫罪,法院认定为抢劫罪,您是怎么看的?

田某犯案时年仅23岁,正是一般大学生刚刚毕业步入社会、对未来充满憧憬的年纪,而田某却丧失了生活下去的意义,这一切从田某的成长轨迹就可以看到原因,到底是什么样的家庭能让一个孩子早早地就过起了流浪的生活,我想田某在某一个时刻也曾想象过,多么希望自己能像其他的年轻人一样充满朝气,田某最终的结局实在令人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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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男子刘某和朋友出去吃饭,之后他们到某足疗店消费。刘某让女技师梁某给他服务。梁某带他进入房间但警察突然来了,警察说刘某有嫖娼行为就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刘某认为自己没有嫖娼,不算违法,于是将派出所告上法院。法院最后撤销了派出所的处罚。

刘某认为自己没有实施违法行为,警察为什么给予自己行政拘留呢?《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这就是每个人对于法律的理解问题了。刘先生的行为算是“情节较轻”还是没有违法事实发生呢?

公安局向法庭提交了证据:首先,刘某承认他事先知道这家足疗店从事不法行为;其次,梁某之前也有给客人提供特殊交易,每次几百元到上千元都不等。

但刘某认为,自己只是具有想和梁某发生关系的思想,难道法律能处罚个人的思想吗?能处罚尚未发生的行为吗?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要根据事实和证据作出处罚。警察也没有抓住自己从事不法行为啊。

这就涉及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的区别了: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要自己举证,法官要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判断谁的证据证明力高;而在行政诉讼中,往往由被告就是行政机关要向法院提供证据,说明违法事实的存在。警察确实没有抓获梁某和刘某之间发生了关系,就不能说明他们存在卖淫和嫖娼行为。

《行政处罚法》第5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相当。既然警察没有当场抓到刘某实施了违法情节,他们就不能对其进行行政拘留。即使刘某当时具有不良想法,但他的社会危害性不大,警察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而非给予行政拘留。警察对刘某作出的处罚欠缺足够的证据,所以法院作出撤销原来行政处罚的决定。

行政机关往往掌握很大权力,他们的处罚对公民的生活都能带来很大影响,所以法律对他们执法过程中收集的证据要求也比较高,就是为了不让公权力肆意被使用,不能随意侵犯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执法人不但要维护法律,维护社会秩序,他们自身也要懂法而守法,不做灯下黑。#普法行动#

2月份,在湖南省衡阳市发生了一起令人匪夷所思的强奸案。一名岁男子通过网络认识到一名女子,两人聊天没多久于是就确认了情侣关系。这速度搁以前的社会无法想想啊。

几天后两人相约见面,该名女子邀请男子去自己家中做客。这名男子不知道是PUA学多了,还是不良视频看多了,到了女方家中,便立即要向女方求欢,试图与女方发生性关系。女方不从,男方死缠烂打,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样子。

追来追去,两人也累了,男方不再那么冲动,欲望也慢慢降低,恐惧感也慢慢出来了,男方开始考虑全身而退的问题了,冲动之后便是后悔,男方厚着脸皮主动向女方道了歉,表示自己是一时冲动,主要是太喜欢女方了,所以显得迫不及待。女方经一番折腾,在惊魂未定中报警。男方等到警察到来后主动承认了刚刚发生的一切。随后,警方将涉嫌强奸罪该名男子刑事拘留,如今已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有人认为恋爱不就是泡妞,泡妞不都是这样泡的,这种行为能够成犯罪?说这句话的还是不懂法,男女朋友不是挡箭牌。如今夫妻都难说跟对方过一生一世,在离婚起诉期间尚且不能强行发生性关系,更别说男女朋友这种更不稳定的关系了。

结婚不是要跟你过一辈子,谈朋友也不是一直跟你谈何况最终大多数的感情都会烟消云散,社会是越来越开放、越来越包容,但是很多女性还是爱惜自己身体的,不是有些男性脑中想象的画面,强行用强是有极大的法律风险的。

男子将醉酒女子带回家休息,次日发现女子死亡。“凭啥让我赔偿65万”?湖南衡阳,案件发生后,女子家属以未尽到保护义务为由,将男子起诉到法院,索赔65万。

(案例来源: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喝点酒,就意味着三五好友把酒当歌尽情享受着美好的时光,如果每一次都能恰如其分,我们自然地认为喝酒是一件多么令人愉悦的事儿。

酒,曾经给我们带来太多的美好回忆,稍有不慎,也会带来风险,刘先生就是一个爱喝酒的人,一天晚上,自己闲着没事想到酒吧小酌几杯。

都说一人不喝酒,二人不耍钱,一个人喝酒确实没意思,他一边喝着一边环顾四周,发现对面有一个单身女子也在独饮。

于是,他便凑了过去,在刘先生的邀请下,这位汪女士就来到他所在的位子上,两个人有说有笑,开始推杯换盏,把酒言欢。

两个人不知不觉已经喝到了凌晨1点多,正要准备回家的刘先生发现汪女士已经醉得站不起来了,刘先生一边问她家住哪里,一边扶她站起来,想送她回家。

可是汪女士一直没说清楚自己在哪住,于是刘先生便准备把她带回自己的家中休息,到家后,刘先生把汪女士安排在客房后,自己便回到主卧睡觉了。

第二天上午10点多,刘先生醒来发现客房没动静,他敲了敲门,也没有听到回应,他便悄悄地打开房门查看,他惊讶地发现汪女士已经死了。

刘先生立即报警,当民警赶到现场后,对汪女士进行了全身检查,并没有发现汪女士受到不法侵害,经法医鉴定,汪女士的死亡原因是饮酒后呕吐物堵塞呼吸道窒息而亡。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酒局等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汪女士的家属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将刘先生起诉到了法院,理由是:刘先生是这次酒局的组织者,并邀请汪女士喝酒后导致其醉酒,刘先生没有完全尽到照顾、安全保障的义务,对汪女士的死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法庭上,刘先生听到汪女士家属的指责,自己也感觉特别委屈。辩解称,我自己当时也是在醉酒状态,为了保护汪女士的人身安全,我不顾个人名义将其带回自己的家中休息,已经尽到最大努力保障了她的安全义务。因此,我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听着刘先生的辩解,似乎也确实有道理,那么,刘先生需要为此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首先,刘先生邀请汪女士喝酒,从酒吧的监控视频来看,刘先生并没有恶意劝酒的行为,也就是说,刘先生在主观上并没有强制劝酒加害汪女士的行为。

其次,汪女士喝醉酒后,刘先生积极主动将其搀扶到自己家中休息,已经完全尽到了安全保护的义务。

但是,可但是,刘先生在明知道汪女士已经严重醉酒的情况下,疏忽大意,没有充分履行对一个醉酒者造成不良后果而应当承担的“注意”义务。所以,刘先生存在一定的过失责任。

最后,由于汪女士是一个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也是保护其身体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由于自己过量饮酒导致悲剧发生,汪女士应该对自身的死亡承担主要责任。

我国《民法典》规定: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事物应当有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需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民事行为责任。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判定汪女士对自己的死亡承担95%的责任,刘先生承担5%的责任,赔偿其家属共计28,326元。

一审法院判决后,汪女士的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被二审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所以说:“酒是穿肠的毒药,色是刮骨的钢刀,财是下山的猛虎,气是惹祸的根苗”。

在这里我要奉劝所有成年男性读者:“多吃菜、少喝酒、听媳妇话、跟党走、不该出手时别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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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头条##法律微讲堂#

湖南衡阳,王某在网店购买100箱茅台,共花费2.75万元,发现为假酒。王某起诉酒业公司,要求退货并10倍赔偿,即退还2.75万,赔偿27.5万。酒业公司称,王某一次买100件酒,有知假买假嫌疑,不能适用惩罚性赔偿条款。经审理,法院:退款,且消费者获赔27.5万元。

【法仪说法】

1、只能怪卖酒网店吃了不懂法律的亏,这种事情只好打碎了牙齿往肚子里咽。估计王某也知道这是假茅台,正常人都在掉275元连一瓶都买不到,更别说买一箱。酒业公司所说的王某知假买假不能适用正常的十倍赔偿在法律上行得通吗?

从法律关系上来说,王某与酒业公司之间形成了买卖法律关系,王某支付了约定的2.75万元价款后,网店酒业公司应当履行100箱酒的义务,而且是按照约定的茅台酒质量。

现在茅台酒经过鉴定为假酒,就证明网店履行义务存在瑕疵,王某就可以向网店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按照常理,王某不可能不知道这是假酒,为啥还要索赔十倍的赔偿呢?

2、根据《食品安全法》,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打击不良商家,他们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对消费者的人身健康产生极大的危害。因此,消费者对于此类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当然可以主张十倍赔偿。

至于卖酒网店抗辩说的,王某存在知假买假的行为,其目的就是为了骗取这十倍的赔偿金,不应当得到支持。法律早就有所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也就是说,在食品和药品领域,法律特别规定,即便消费者明知是知假买假,卖家也不能以此免除十倍赔偿的责任,这是对这两个行业卖家的警告。当然只限于这两个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别的行业知假买假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除了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由惩罚性规定外,《消法》还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也就是说,如果商家卖假货给你,你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价款三倍的,不足500的,以500计算。

欢迎关注@王法仪 ,从热点事件中感受法律。

#男子网购百箱茅台获赔27.5万#

#衡阳身边事# #衡阳头条#

“按规定你需要做尿检!” 湖南衡阳,邹女士可是郁闷到家了。自己准备去考个驾照,却得到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告诉她名下有条“吸毒记录”。对于遵纪守法的邹女士来说,如同晴天霹雳,自己连毒品都没见过,更别说吸了,怎么可能有记录呢?思来想去,猛然间,邹女士想到自己曾丢过身份证。

那已经是很多年之前了,邹女士不小心遗失了身份证,当时觉得麻烦也没有挂失。谁想从此之后,麻烦就上身了,时不常有警方的人上门联系她,让她去做尿检。邹女士还以为是常规检查没有在意,直到这次考驾照,让她什么都明白了。

这条吸毒记录出现在邹女士丢失身份证后几个月,但她发现已经是3年后的事了。话说邹女士心也太大了,如果没有问题,怎么可能没事就被查尿检。

给邹女士带来的影响远不止是尿检那么简单,就因为警方经常来找她,家里人都以为她是不是真的干了什么?老家左邻右舍的闲言碎语让邹女士几近崩溃,这让邹女士觉得抬不起头来做人。

既然这么严重,为什么邹女士为什么不找警方处理,尽快消掉自己的记录呢?

谁说没找,邹女士为了这个事都快跑断腿了,多次联系了当地派出所和登记记录的派出所,只希望能够让自己恢复“自由身”但直到现在还没有消除记录。

据称之所以迟迟没有结论,是因为这个实际吸毒人员一直没有落网,需要将吸毒人员抓捕后,对其处罚后再进行消除。登记记录派出所工作人员也表示很抱歉,现在正在等待审批,承认是之前工作人员的失误。

盗用他人身份证的行为构成违法,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另外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

最后,这件事不能一拖再拖,邹女士可以拿起法律作为武器,将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消除自己在公安系统的不良记录,防止对自身权益进一步侵害。另外也要提醒大家,如果丢了身份证,一定不要怕麻烦,及时挂失,不给不法分子机会。

大家对于本案有什么看法?感谢您的点赞和关注。#衡阳头条# #湖南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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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还能放心入住吗?”衡阳女子在湖南郴州市遇到一件令人细思极恐的事情。她在当地酒店住下后,无意中刷到偷拍的新闻,出于好奇决定在房间里看一看,这一看顿时震惊了,正对着床的充电插头内,真的隐藏了一个正在运行的摄像头。女子担心自己隐私泄露,于是立即报警,配合取证、做完笔录回来后,酒店也表示出了“歉意”,于是给女子换了个房间。

心有余悸的女子,还是担心,于是再次检查房间,哪知又在插座内发现了摄像头。再次报警后,女子再也不敢住了,但是因为此时已经是深夜,不得不提心吊胆地将就一晚。(来源:潇湘晨报)

#安律说法#

1、酒店客房是个极具隐私的空间,如果偷拍者只是自己欣赏也就罢了,要是兜售出去或者上传到某些不良网站,自己岂不是莫名其妙就成了“网红”?太无耻了,真是没有任何隐私可言!酒店内发现摄像头的事情为何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在我看来,还是处罚不够!

2、对于偷拍者而言,如果是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行为均涉嫌刑事责任。但是不以牟利为目的,只有存在传播行为才可能入刑。换句话说如果偷拍者只是自己欣赏,最多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对其处10日行政拘留并处最高500元以下罚款。这样的处罚显然还不足以震慑那些偷拍者。

3、除了加大对偷怕者的查处力度外,也应当加大酒店的责任。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而对于酒店而言,仅仅只存在民事责任。而且还必须能够证明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这显然不足以引起酒店的重视!

试想,一个女孩看了一会儿抖音自己在房间转一圈就能找到隐藏的摄像头,酒店作为经营者怎么可能发现不了?到底是太大意了,还是根本就不把顾客的隐私当回事?

这事你怎么看?#酒店发现针孔摄像头 换房后又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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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男模有偿陪侍猖獗多地公安清查

近日

多地网友举报

KTV男模有偿陪侍猖獗

致家庭离散

的消息走入公众视野

6月15日,媒体报道,有网友举报湖南益阳赫山区海洋城“超级好声音”KTV男模有偿陪侍,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回复已开展突击检查,并对该场所涉嫌提供有偿陪侍服务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并收缴违法所得10万元。

6月7日,有网友发帖举报称,湖南岳阳市临湘五里牌火车站一家男模专场四楼欧亚量贩KTV男模有偿陪侍,人员达到五六十人,经常营业到天亮。16日,相关部门回复,目前该KTV已被关停,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这些举报

涉及湖南株洲、益阳、永州

岳阳、常德、湘潭、衡阳等地

市县区KTV

各地网友在举报中

痛斥相关KTV藏污纳垢

“男模有偿陪侍”横行

破坏家庭,败坏社会风气

有的还提供陪睡等性交易行为

有的高价销售假酒等

微博话题

#KTV男模有偿陪侍猖獗多地公安清查#

阅读量达176.9万次

相关话题引发舆论谴责

有表达对娱乐场所“男模有偿陪侍”的愤怒。

有强烈期盼公安机关进行查处的呼声。

不得不说

KTV男模有偿陪侍

这种颠覆三观和

传统道德认知的行为

不仅让文明蒙羞

让社会蒙耻

更让伦理道德碎了一地

对此

近期多地有关部门开展整治行动

对娱乐场所涉嫌违规违法的

责令停业整顿三至六个月

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并追缴违法所得

据了解

在被查的娱乐场所中

有的被多次查处

有的娱乐场所被查后再犯

事实上

法律曾明确禁止

营业性质的娱乐场所内

以营利为目提供

陪唱陪酒都是违法

但为何

这种现象还会这么猖獗

观察君认为

之所以会出现男模有偿陪侍

通俗的说就是有“市场”

违法者抓住了某些女性的需求

来增加店面流量

进而获取非法高额利润

而已婚女性去“消费”

可能是想单纯寻求刺激

也可能是寂寞空虚

但无论是什么动机

都严重违背了公序良俗

问题来了

有偿陪侍是否因

存在大量打情色擦边球

的情况而难以查处?

著名刑辩律师王甫表示

我国《刑法》第358条所规定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中的卖淫人员不仅包括女人,也包括男人,同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67条所规定的卖淫人员也包含男性。卖淫是指为获取物质报酬(金钱、礼物等),以交换的方式有代价地或有接受代价之约地与不固定对象发生的性行为。有偿陪侍中如果发生有组织的卖淫行为,便可对组织者、协助组织者依照《刑法》追究刑责,对卖淫人员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如果有偿陪侍不存在卖淫行为,便可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进行查处。

王甫表示,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娱乐场所不得招用未成年人。但如果存在招揽中学生、未成年人参与有偿陪侍,不仅可能违反《劳动法》和《条例》,还因有违道德伦理会对中学生、未成年人的人生观、价值观造成不良影响,不利于其健康成长;若陪侍者不满14岁,陪侍对象还可能涉嫌猥亵儿童罪。

此外,当有偿陪侍在娱乐场所存在时,陪侍者无论男女,往往与陪侍对象以暧昧不清的情形相处,其目的是作为娱乐场所引流、高消费的一种手段,也可能存在高价兜售假酒或者以欺骗、引诱、强迫消费者等方式进行高消费。如果高价兜售假酒,可能涉嫌销售伪劣商品罪,如果假酒有毒有害且明知假酒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而销售,可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果用暴力、胁迫等手段迫使消费者消费,情节严重的,可涉嫌强迫交易罪。

有偿陪侍是违法的

如果情节严重的话

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

都要洁身自好

远离黄、赌、毒

树立正确的三观

切勿有“轻松工作来钱快”思想

天上不会掉馅饼

凡是来钱快的不是游走在法律边缘

就是已经涉嫌违法犯罪

一个行政处罚

都有可能改变人的一生

#知假买假,也可获十倍赔偿?#275元一箱的茅台酒,他网购了 一百箱获赔27.5万# 8月6日,王强在某平台网络店铺“某粮酒业有限公司”买了100箱“贵州茅台内供酒酱香53°”,打完折后275元/箱,总计花费了2.75万元。衡阳市雁峰区法院、衡阳市中院审理后,均支持了王强十倍赔偿的诉求。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知假买假”是否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一直广受争议,但是食品、药品关系到消费者的生命安全,不能因为消费者的动机而影响赔偿,这样也有利于打击不良商家、维护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

湖南衡阳做白事酒,白事办成红喜事,铺张浪费太严重,

如果有老人去世,做儿女的只要把钱拿出来就行,所有事都有人帮你安排得妥妥当当,你不想办的事情还不行,一定得听帮你按排管理那个人,吃什么菜,喝什么酒饮料烟等,请什么人做事,请谁煮菜,乐队都由管理人按排,一场白事办下来,多的要花上百万,小的,最底都要花十几万元,这不良习惯逐步上升,希望有人管一管,杀杀这不良风气

湖南衡阳:暴力袭击警察致二人轻微伤 获刑一年

中国法院网讯(文名远)8月5日上午,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袭警案,依法判决被告人谭某有期徒刑一年。

5月9日晚上,被告人谭某因在雁峰区某饭店就餐时遗失手机,与该饭店工作人员发生纠纷,该饭店工作人员报警。市公安局雁峰区分局白沙洲派出所民警蒋某某、辅警吴某某等人,到现场依法进行处置。谭某因酒后情绪过激,对民警要其先回家第二天再来处理手机事情的处置意见不满,遂对民警大声呵斥,民警对其进行多次劝告均无效,欲将其带离现场,谭某遂对民警进行牙咬、踢打并在现场大喊“警察动手打人了”等诱导性语言,引发群众围观,产生了不良社会影响。

民警多次劝告谭某无效后,将其带上警车离开现场,在警车内谭某继续对蒋某某、吴某某进行牙咬、踢打,致蒋某某右手背皮肤软组织损伤,吴某某右大腿、小腿、左手虎口处多处软组织挫伤。经鉴定,蒋某某、吴某某的伤势评定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并致二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综合考虑到谭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在审查起诉阶段及庭审时均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该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永州头条# 永州人要打破地域概念,团结起来共谋发展大计。永州改市三十来年了,人为地分为南六县 北五县,以地域论关系分你我。比如南六县的人如果到零陵或冷水滩来办事,你问他到哪里去,一般都不会说去零陵或冷水滩,一般都会说“到永州去!”前段时间,在网络论坛里为争热点问题,总是以我是某某地的、你是某某地的,南六县和北五县成为地域区分的标志,互掐互怼。“道县的”说道县要回到以前的道州府去,还拖着江华、江永一起去桂林市管辖;“宁远的”说要脱离永州成立九疑山市,把南六县纳入管辖范围;“新田、蓝山的”说我们过去是郴州管的,我们一起走郴州找亲戚去。等等。恨不得马上脱离永州!

殊不知,南六县、北五县两千多年前都是自家兄弟。2000多年前的古代零陵郡,地域面积大得惊人,除了长沙郡,湘南就只有零陵郡大,那时邵阳和衡阳、广西桂林、广东韶关都归零陵郡管。后来改为永州府,贺州和清远一部分地域也归永州府管。无论是零陵郡还是永州府,南六县和北五县始终是永州(零陵)的核心地带。历史上比如新田、蓝山曾划归郴州管辖过,祁阳划归过衡阳,但都是一段短暂的历史。大家有兴趣去读一下本地县志或者百度搜索一下就知道自己祖宗的归属地是如何演变过来的。所以说,不要再谈什么祁阳归衡阳管比永州管好,新田蓝山离郴州近归郴州管好,道县去桂林比永州好之类影响团结的话题。自古以来,比管辖地,衡阳、郴州、桂林都归零陵郡管过。永州只是改革开放醒得早、起得晚,现在比衡阳、郴州、桂林差了几个时辰而已。有点差距就厌弃自己的老祖宗是不明智的。

南六县北五县大家团结一心,共谋发展。比如,广清永高铁走蓝山宁远到零陵冷水滩,道县江华江永人就不要争了;永贺铁路电气化改造方便江华江永道县,其他县区就要鼓掌点赞;兴永郴赣铁路过新田去郴州迟迟落不了地,全体永州人都要鼓与呼。当下,全体永州人都是一家人,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永州腾飞不是梦。做个永州人不丢人!永州官方要从细节入手,去掉容易引起地域争论的不良问题。比如,昨天我反映的“永零高速公路”取名问题,为什么不叫“冷零高速公路”?为什么要人为制造“冷水滩”就是“永州”的错觉?另外,官员去新田蓝山调研,不要再说去“南六县”了,直接说去“新田”“蓝山”不是更清楚吗?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加油干,莫争论,共同迎接永州的美好未来!

21岁IT男与家人视频时昏迷,血糖超标20多倍出现“死神之征”住进EICU#长沙头条#

逢年过节,相信很多人都收到过“生活比蜜甜”的祝福,但如果血管里流淌的是像蜜一样甜的血液,则生活不但不会比蜜甜,还可能在EICU里过年。

在长沙从事IT行业的湖南衡阳小伙子小刘今年21岁,由于工作原因,经常在电脑前一坐就是一天,渴了就喝饮料,饿了就吃外卖,很少运动,体重早已突破100公斤。

临近年关,连续加班的他感觉全身无力、容易出汗还老是口渴,以为是劳累加上饮食不规律导致的低血糖,就泡了点糖水喝。直到1月28日上午,在外地的哥哥视频聊天时发现他神志有些恍惚,说着说着就没有了回应,感觉不对头,立即联系与其同住的同事帮忙拨打急救电话,紧急将他送往湖南省人民医院岳麓山院区。

进入急诊三科抢救室时,小刘已经神志浅昏迷,呼吸急促,脉搏高达145次/分,血压低至休克,快速血糖检测高到“爆表”,只得抽血测血糖,结果显示为123.10mmol/L,超出正常值20多倍!此外,感染指标明显升高;腹部 CT显示:左肝静脉、门静脉、肠系膜静脉及小肠壁积气明显,考虑小肠坏死,随即转入急诊重症病房(EICU)。

结合各项检验数据和检查结果,急诊三科主任张兴文主任医师团队诊断小刘为重度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坏死性肠炎,伴有脓毒性休克、横纹肌溶解症,还合并心、肝、肾等多器官功能不全。

立即给予降糖、快速补液、护胃、纠酸等对症支持治疗。经过4天持续血液透析治疗,逐渐由无尿、少尿到多尿期,病情逐步稳定,复查各项指标趋于正常,神志也好转,于2月8日转出急诊重症病房,住进心血管与代谢性疾病科病房进一步调整血糖。

“门静脉和肠系膜静脉等出现积气是因为产气细菌进入血液,这种情况在影像学上被称为‘死神之征’,死亡率高达50%”,湖南省人民医院急诊三科主任张兴文主任医师表示,小刘由于不良生活方式导致体重超标,并患上糖尿病,在此之前一直没有规范治疗和改变不良生活方式,这次因为肠道菌群失调、移位出现肠源性感染,引发感染性休克,最终导致严重的糖尿病酮症酸中毒(DKA),危及生命。

张兴文主任医师提醒,春节期间,人们往往摄入较多高盐、高糖、高胆固醇饮食,加上饮酒、作息不规律、活动量减少等,容易诱发各种疾病,糖尿病患者一旦出现以下症状应警惕酮症酸中毒,须及早就医:

(1)乏力、多尿、口渴等糖尿病症状加重,出现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广泛急性腹痛等胃肠道症状;

(2)呼吸频率增快,呼吸深且大,部分患者呼气时有类似烂苹果味的酮臭味;

(3)中、重度DKA患者常有脱水症状和体征,表现为:皮肤干燥、缺少弹性,眼球及两颊下陷,舌干而红。脱水量超过体重的15%时,可有循环衰竭症状:心率加快、脉搏细弱、血压及体温下降等,严重可危及生命;

(4)出现意识障碍:早期表现为精神不振、头晕、头痛,继而烦躁不安或嗜睡,逐渐进入昏睡,各种反射迟钝进而消失,最终进入昏迷。

(作者:梁辉 张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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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衡阳市的年轻女子宁某经过长达5年的奔波,连续5次提出的离婚案终于判下来了。看着判决书上的结果,她怎么也想不通,既然同意离婚了,为什么还要返还男方陈某之前给的彩礼和结婚时的红包。

@屹立东方15

5年前,宁某和陈某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原本以为找到了真爱,就可以幸福的过一辈子。结婚后的陈某沉迷于赌博等不良的生活习惯,更要命的是,还时常对自己的爱人拳打脚踢。

面对残暴成性的丈夫,宁某选择了离开。可只要提出离婚,收到的就是陈某的一顿毒打。该女子也是刚烈,越是这样越坚定了自己离开的决心。

长征也还有尽头,在不断地努力之下。女子想要离婚的想法总算实现了。按道理来说,此刻应该高兴起来。

@屹立东方15

如果不是看到判决书上要求返还彩礼加红包共8.5万元,东方有理由相信,这将会是一个非常圆满的结局。不知道衡阳的这家法院是怎么想的,在这个离婚案中,宁某应该是受害一方吧。只不过是想要离婚,脱离苦海罢了。

现在是还要支付那么多的费用,按宁某说的:这5年来,自己又不是骗婚。实打实的领取了结婚证,在一起生活了好几年啊。现在这个样子,貌似自己5年的婚姻除了得到满身的伤痕,还有的就是一屁股的债。

@屹立东方15

在衡阳这个事情上,东方以为只要宁某没有婚内出轨,选择离婚完全是因为丈夫的家庭暴力。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就不应该要求返还那些彩礼,更不应该要求把结婚时的红包一起返还。

事情还在僵持之中,宁某的经历给每个女性朋友提了一个醒:婚姻不是儿戏,一定要睁大眼睛看清楚了再进去。爱情不是容忍,一个有暴力倾向的男人,应该尽快离开。

#女子5次诉离婚判返还男方8.5万# #衡阳头条#

大家好,我是衡阳艳子,发了两天传单今天停一天,我们是一三五发,今天跟大家说一下家里发生的一件事,也想广大网友帮我分析这个事该怎么办。

事情是这样的,我是衡南县三塘这边的,我嫁给我老公有七年了,他们家族亲戚挺多的,刚开始那两年我都分不清哪个是哪个,一会儿叔爷,一会二爷,一会大舅,四姨的,我每次都搞不清该怎么叫,直到嫁过来三四年后才慢慢搞清楚。

不过有一位长辈却是记忆深刻,那是60多岁的爷爷辈,他的眼睛看不见,从小就这样,但出生的时候还没有,我们管他叫满爷爷,是我老公的爷爷的弟弟,也就是我公公的爸爸的弟弟。他虽说辈分比我公公大一辈,但是年龄却和我公公一样大,听说是小时候身体素质差加营养不良造成眼睛失明的,大家都知道五几年的时候条件非常艰苦的,没吃的是正常的事,也有些都没养活,我那个满爷爷在恶劣的环境下活了下来,但是五六岁的时候眼睛就渐渐失明了。

这期间就帮着这个大家庭里带着孩子,因为那个时候大人要“出工”,那时候是搞集体经济,所以满爷爷就帮着看孩子,做着琐碎的家务,就这样到了20多岁,后来大家庭的孩子都长大了,阴差阳错后来也就进了敬老院,这一晃60多岁了。

我嫁过来的第一年除夕那天,我老公就带我说去一个地方,到了门口才知道是敬老院,那时候才知道他有个满爷爷在那。我老公也是干实事的人,不爱拉家常,很多事都是慢慢才知道的。

你别说,这个满爷爷,虽眼睛看但心里像有明镜,我还没怎么说,一开口他就知道我是谁,热情的和我打招呼,拉家常,还搬凳子,拿东西给我吃,做事一点不含糊。聊天中我还知道他还自己种过菜,还给我比划菜苗多高了,一点不像眼睛看不见的人说的话。而且他也认识钱,能摸出来。当然也用自己的方式挣了一些钱,赞了一点钱。不得不佩服他。

但也就是因为钱的事,最近他惹麻烦了,听我公公说,满爷爷多年前,因为和院长关系走的密切,所以很信任他,曾经把自己多年积蓄,一万块钱借给院长了,说是要搞什么项目,具体我们也不清楚,后来我公公听说这事儿就给他提个醒,说院长借你钱有没有借条啊,不会扯皮吧。满爷说有借条,但是借条上写的日期都不对,明明是零四年借的,但是落款日期是一四年。也就是说院长当时就目的不单纯了。明细写的是今借到,某某某绿化款一万元。

所以在这我就想问问,像这样的情况还能要回来吗?到如今也快了,期间满爷爷也向院长追问过,但是人家都是说,现在没有钱,你能咋的?满爷爷现在是郁闷的很,虽然他一生没有子女,但是他说他有家,出生的地方就是他的家,死了以后还是想回老家安葬,大概这就是落叶归根吧,他想在死后,这些后辈帮他操办一下,这些存款本来是为自己的后事做打算的,无奈自己毕生心血入狼嘴,也是遇人不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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