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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惠民宏达信用贷款如何 广西惠民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时间:2021-04-19 13: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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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惠民宏达信用贷款如何 广西惠民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11月22日,中共宁县委办公室就网友反映庆阳市宁县凤凰上镜小区供暖问题的留言进行了答复。

网友

1:庆阳市宁县凤凰上镜至今未供暖,无人问津。

2:找县委领导,让找住建局房管局,找住建局让我们找物业,找物业,物业不解决。

3:问题无法解决,无人可说,无奈找省委领导,希望能解决一下,感谢您

中共宁县委办公室

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人民网的留言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住建局认真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宁县凤凰上境小区位于宁县新宁镇沙滩路20号,由宁县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小区共有商住楼12幢,总建筑面积19.4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楼7幢1224户,建筑面积14.35万平方米;目前出售住房510户,入住369户,入住率为30.15%。物业管理服务由宁县红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发商委托)负责提供。

-采暖期,凤凰上境小区仅入住220余户,虽然小区入住率(17.9%)不符合供暖条件,但考虑到该小区内有原新宁村南关队拆迁安置居民,经县惠民供热公司和小区物业协商,小区采暖费用为60万元,先行由开发商物业一次性向供热公司支付30万元,剩余30万元供暖期结束后付清。至今,惠民供热公司尚未收到物业公司下欠采暖费。

今年9月,为了更好地做好县城集中供热管理服务工作,县惠民供热公司制定《-度供热合同》。合同第六条第7项规定:“乙方(住宅小区)若按面积计费时,入住率达不到70%,总采暖费仍按总建筑面积的70%计算,必须足额付清后方可开闸供暖。”目前惠民供热公司已与多个住宅小区物业公司签订该合同。

宁县红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惠民供热公司申请冬季供热,惠民供热公司通知其按照入住率70%计算采暖费,缴纳140万元采暖费(如按照凤凰上境小区目前30.15%入住率计算采暖费,惠民供热公司将亏损60余万元),宁县红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同意合同条款,拒绝签订合同,但仍提出供暖要求;后经协调,县惠民供热公司按照目前30.15%入住率计算采暖费,缴纳80万元采暖费,签订供暖合同,先行预付50%采暖费(40万元)后,试水打压供暖,但红洋物业公司仍不同意,拒绝签订合同。

11月2日,经汇报县委、县政府,协调开发商同意,县惠民供热公司提出按流量计算和红洋物业签订供热合同,采暖费按照该小区本采暖期使用的热流量计算,用多少付多少,合同签订后即开闸供热,现惠民供热公司已在合同上签字,但宁县红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至今仍不同意签字。

11月4日,经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领县住建局、县房产服务中心协调,惠民供热公司同意于11月4日下午向凤凰上境小区开闸供暖,优先保障群众采暖需求,目前已正常供暖。其他问题随后由县住建局、县房产服务中心协调惠民供热公司与宁县红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协商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开原市​司法局强化惠企便民举措

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见成效

以来,开原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多举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连续出台多项“惠企便民”措施,为法治开原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强化惠企三举措,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01开展免费法律体检助推法治建设

指派律师深入我市产业龙头、就业大户、战略新兴行业等关键重点企业,就生产经营、内部治理、创新发展中遇到的疑难杂症提供法律体检;为企业开展法律咨询,解决法律难题,提供经营策略。全年组织律师团队为全市13家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共提出了25条防范风险、解决矛盾纠纷意见建议。

02转变工作作风主动下沉服务企业

变“企业上门法律咨询”为“干部下沉主动送法”。司法局党组书记带队,组织律师和司法局工作人员,在辽宁奥瑞金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辽宁秦恒科技有限公司、辽宁普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开展法律服务,通过问卷调查、审查合同以及对已发生的实际案例进行分析等方式,为企业依法经营管理“问诊把脉”,为企业风险防范出谋划策。通过干部送法进企业,为我市民营企业存在的“特殊情形工伤认定”“生产销售假冒品牌商品”“采购和销售合同签订”等法律问题进行逐一分析、答复,为民营企业扫除法律盲区、排除法律隐患,提高了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为宏达热电、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等企业解决困难和诉求6件,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

03致力制度建设形成部门联动合力

开原市司法局坚持以企业的需求为引领,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建设,落实“1+5+N”制度体系。联合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了解企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不定期联合开展活动,为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与市工商联联合开展总商会与律师事务所合作机制座谈会,促进法律服务多元力量整合,助力法治民营企业建设,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实法治保障。以多点协同实现一体化贯通,打通优化营商环境的各个节点,强化与各相关单位、部门的协作,整合司法资源,用法律手段,助力辖区企业持续发展。

二、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不断创新便民举措

01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造便捷法治化营商环境

开原市司法局努力提升公证服务质量,采取一系列惠民、便民、利民的新举措,将公证服务关口前移,为当事人提供通畅便捷、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为身体残疾、年老体弱和有特殊情况的当事人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上门办证服务;根据当事人办证的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根据预约延时办证、节假日办证。积极开展“公证服务进乡村”活动,增强了农民的公证法律意识,拉近了与农民的距离,让农民了解了公证业务和申请办理的程序,促使广大农民自觉运用公证手段。在疫情严峻时,倡导群众网络办证服务,做好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办证的各项工作,形成与市民通过公证云、微信平台、中国公证网和12348辽宁法网网上办证的无缝对接,不断加强网上办证的推广力度,扩大服务范围,提升网上办证的占比。疫情期间,我们通过给在国外的当事人发送二维码进入“零接触”平台,顺利为无法回国办理公证的境外人员完成了实人检查、文书签署、视频连线等核验程序,仅一小时就完成了公证办理,当事人赞不绝口。通过“零距离”公证服务和“线上线下一体化”办证,全年共办理公证4026件。

02以三大平台为抓手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深度融合。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达到了省级规范标准,实现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有效运行率100%。20个乡镇(街道)和313个村(社区)建设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并健全完善了法律顾问台账和工作日志。开通了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施行“来电必登”制度,县、乡两级均开通了“12348辽宁法网”账号,网上受理法律咨询、普法宣传业务。贯彻落实新颁布的《法律援助法》,组织开展关爱妇女儿童、为军人军属保驾护航、服务农民工等法律援助活动,做到应援尽援。,共受理刑事诉讼案件240件,民事案件24件,解答来电来访咨询332件(次)。

03打造“点线面”三位一体普法模式形成法护民生良好氛围精准施策,“典”亮基层普法点,编印针对农村社会治理、村民自治、医疗卫生、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民法典》《法治乡村》《以案释法》《法律援助法》“简明法律读本”1套4册,组织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通过走村入户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全年发放法治宣传品4万册。线上线下融合,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发挥可利用线下平台,依托村文化广场,为金沟子镇小湾屯村绘制法治宣传文化墙40余米。

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全市“谁执法谁普法”成员单位,在公园广场集中开展宪法法治宣传展,借助抖音直播平台现场直播;制作宪法宣传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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