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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贷款股东责任 信贷经营主责任人

时间:2019-06-09 14: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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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贷款股东责任 信贷经营主责任人

股份有限公司 VS 有限责任公司

1.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强调的是股份,能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也是承担有限责任;一般涉及到的股东众多,股东人数可以没有上限。需要向社会公开财务状况,由股东以其所认缴的股份为上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最多只能50个人;股东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之间的关系更多靠内部沟通好的契约来约束。不用向社会公开披露财产、生产、经营管理的信息,只需按公司章程定期向股东汇报;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上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

法院观点: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情形,股东认缴的资本应加速到期以偿还债务。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公司债务产生之后转让股权的,仍应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裁判观点:出资义务是否应加速到期问题。根据《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54号第6条相关精神,庄某、圣天美达公司未履行()鄂0191民初3767号民事判决书载明的支付义务,徐某甲于12月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因暂未发现庄某、圣天美达公司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徐某甲也不能提供庄某、圣天美达公司新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根据上述裁定书可认定圣天美达公司已满足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情形,其未届出资期限注册资本应当加速到期以偿还相应债权人的债务。因葛某已对圣天美达公司出资200,000元,王某已对圣天美达公司出资500,000元,且其分别认缴出资1,300,000元占比13%,故葛某应在其未足额缴纳出资1,100,000元范围内对()鄂0191民初3767号民事判决书项下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王某应在其未足额缴纳出资800,000元范围内对()鄂0191民初3767号民事判决书项下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认缴期限内未实缴出资的股东转让股权后出资义务是否发生转移的认定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股东向公司出资的责任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股东认缴出资的责任是对公司而言,而股权转让合同是转让股东和受让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即使公司配合办理受让股东变更登记手续也是对法定义务的履行,不能解释为对认缴义务转移的同意。葛某、王某为圣天美达公司的股东,分别认缴出资1,300,000元占比13%,认缴期限至2037年10月10日。加之徐某甲与圣天美达公司发生民间借贷合同关系时,圣天美达公司的股东为葛某、王某、庄某,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对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可视为对公司及债权人的承诺及担保,徐某甲是基于对葛某、王某、庄某作为圣天美达公司股东的高度确信和依赖才与其发生的借款合同关系。葛某、王某在将其分别持有的13%公司股权转让给庄某时,没有通知圣天美达公司的债权人。因此,庄某受让股权应视为对出资责任的债的加入,葛某、王某、庄某构成对圣天美达公司并存的债务承担,均需在认缴注册资本范围内对债权人徐某甲的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案件索引:()鄂01民终6016号

执行一本通-典型案例

融资人你想得美了,银行所有借款合同家里人股东以及股东家里人都是担保人,都有连带责任,一个人破产全家扑街,这是定律!

这条评论里好多无知的人啊,不知道企业从金融机构贷款,大股东或者实控人要签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吗,还真以为公司和个人分的很开啊,这可是中国啊[狗头]

张起淮律师律师

张康阳开2000万的豪车,戴150万名表。早在,苏宁就巨额亏损了441亿元,资产负债率接近82%,达到历年最高点。今年的数据也较差,连续三个季度亏损,11月21日,苏宁易购涉及一则破产重整案件。此前曾有人在意大利米兰拍到张康阳开超跑在LV店豪购。据悉,这辆迈凯伦Speedtail超级跑车,是全球限量版,价格3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超2000万。不由得让网友感叹:真是“虱子多了不怕痒,债多了不用愁”。#法律 #人物故事

最高法:公司账户与股东账户存在大量、频繁资金往来,导致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无法区分,是否属于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股东是否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法再审认为:

关于田某、肖某、宋某对涉案借款是否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问题。

在我国,原则上银行账户名义人就是账户资金的权利人,因为我国实行银行账户实名制。

而根据“会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会计基本准则”等规定,公司应当使用公司的账户对外进行经营行为,为了保证公司财产的独立性和正常的经济秩序,公司的账户与管理人员、股东的账户之间是不得进行非法的资金往来的。

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李某出借款都汇入了协*公司股东肖某账户(而后大部分款又汇入宋某账户,小部分款汇入协*公司账户),协*公司亦通过肖某、宋某等股东账户向李某偿还借款。

同时,协*公司的账户与肖某、宋某等股东的账户之间存在大量、频繁的资金往来,且资金用途复杂,导致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无法进行区分。

另,肖某、宋某在本案诉讼期间退出协*公司,使公司成为一人有限公司(田某一人股东)。

上述情形均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三股东存在“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法民申2646号 · -01-29

公司治理法律实务

最高院:夫妻二人持股一家公司的注意了--你们有很大可能需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在工商资料中加入这样一份材料,可以减少这个风险

最高法院再审认为:

公司法上规定的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1.案涉公司虽由熊某、沈某两夫妻共同出资成立,但案涉公司设立于熊某、沈某双方婚姻存续期间;2.且案涉公司工商登记备案资料中无熊某、沈某财产分割的书面证明或协议;3,熊某、沈某也未补充提交。而婚姻法规定除了约定财产制外,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4,熊某、沈某都实际参与了公司的管理经营。

根据上述内容可以认定:案涉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来源于熊某、沈某的夫妻共有财产,案涉公司的全部股权属于熊某、沈某婚后取得的财产,应当归夫妻双方共同共有。也就是案涉公司的全部股权实质上是来源于同一个财产权,并为同一个所有权共同的享有和支配的,该股权的主体具有高度的利益一致性和实质上的单一性。

故案涉公司与一人公司在主体构成和规范适用上具有非常高度的相似性,本案应当参照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的规定,由股东承担举证责任来证明公司的财产系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但经法院释明后,股东熊某、沈某未举证证明其自身财产独立于案涉公司财产,故应由二股东承担举证不力的法律后果,即在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中直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法民再372号

律师建议:

参考最高院上述判决 ,在夫妻公司的工商备案资料中放入一份”财产分割书面协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此类风险。

私人财富与股权纠纷

公司的董事,无论是谁委派过来的,都要对公司履行忠实义务,而不是说他是谁委派的,就对谁负责。当公司的利益与委派股东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他要选择守护公司利益。老吴举两个例子来说明。

例如,委派股东指示他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要求公司为股东担保。此时他应该做出自己独立、专业的判断。如果认为担保事项不符合公司的利益,他就应该果断拒绝,而不是委派股东说啥就是啥,否则就是违反了忠实义务,个人可能需要对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再例如,对于股东出资不到位,董事有催缴的义务。这时候董事是一个整体的。一个董事不能说,委派我当董事的股东单位出资到位了,欠缴出资是其他股东的事情,让他们去去催缴吧,与我无关,我没有责任。

行长已经发声,企业债务首先企业自救,股东承担责任。

纪硕鸣时事评论员

【交出个人资产还债,许家印香港豪宅被接管!】房产巨头恒大集团去年爆出财务危机,主席许家印不断变卖资产套现。香港媒体报道,许家印最近要抵押位于香港太平山的3幢别墅,其中一座已被中资银行接管。 这是恒大债务问题爆发以来,许家印被迫将个人的房产交给银行出售还债的第一例。深陷债务危机的中国民营地产巨头恒大集团老板许家印在香港的一处价值七亿元人民币的豪华别墅被银行接管。这幢别墅位于香港豪宅区太平山顶布力径,别墅地址是10号B座,面积约465平米,市值约七亿元人民币。报道说,B座附近还有两幢属于许家印的豪华别墅10号C座和E座,这两幢地产都已经抵押给财务公司等候处理。 记录显示,这两处房产目前还没有被银行接管。 这两幢别墅的市值分别是八亿和十亿元人民币,三幢豪宅市值共计25亿元。香港媒体报道说,B座已被建行亚洲接管,C座和E座位在去年11月抵押给财务公司“欧力士”,另外还有两家离岸公司担保,共借8.2亿元。据报许家印的家人上月也招售位于伦敦骑士桥一带的豪宅。报道称,这座豪宅有45个房间,可以俯瞰海德公园,据传是许家印在中国地产商“中渝置地”主席张松侨牵线之下,于4月以2.1亿英镑购入。位于香港主要商业区湾仔的恒大香港总部大楼今年九月被中信银行接管,用来偿还一笔76亿元的贷款。 这栋大楼随后上市出售,估价在80至90亿元之间。但香港01报道说,截止到今年10月31日,这栋大楼尚没有找到买家。彭博新闻上月报道指出,许家印的净资产已从底的300亿美元缩减至约60亿美元。靠银行借款暴富的民营地产商,必须承担自主责任,自己过着好日子,把债务推给社会,推给政府的时代过去了。搭救自己的还必须是自己。

【干货!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14种情形】

如果购房合同签完了,此时开发商被车撞死了,几个大股东都病死,被大雷击死了,那我们拿这合同到银行贷款,银行还敢给我们贷款吗?谁来回答一下?还说银行对开发商没有改负的责任?你银行为什么过早把款放给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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