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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简易工程施工协议合同书(三篇)

时间:2018-06-17 1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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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简易工程施工协议合同书(三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推荐简易工程施工协议合同书(精)一

一、用字母表示数要注意对数量关系的理解

用字母表示数是学生学习代数初步知识的起步。在算术里,人们只对一些具体的、个别的数量关系进行研究,引入用字母表示数后,就可以表达、研究具有更普遍意义的数量关系。可以说,学习代数就是从学习用字母表示数开始的。

对小学生来说,从具体事物的个数抽象出数是认识上的一个飞跃,而由具体的、确定的数过渡到用字母表示抽象的、可变的数,更是认识上的一个飞跃。而且,在用字母表示未知数的基础上,使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数学工具,从列出算式解发展到列出方程解,这又是数学思想方法认识上的一次飞跃,它将使学生运用数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而在老师们的教学实践中,由于在进行用方程解题时格式非常重要,因此往往老师们教学时都会特别强调格式。可是从学生的后续学习来看,我慢慢发现,其实在教学这一部分知识时,老师要注重学生对数量关系的理解,也就是说要加强对学生的用含字母的式子表示数量的训练,也就是写代数式的训练。因为这是列方程的基础。所以,在这里教师一定要向学生强调并反复练习用含有字母的式子表示数量,让学生明白以往学习的所有数量关系在用含有字母的式子表示数量中都能用到。如:原来有100元,用掉x元,一样的要用减法求还剩下多少钱,买了3个练习本,每个a元,一样的用乘法来求一共要多少钱。让学生在这样的大量的练习和强化中,知道含有字母的式子的数量关系和以前是一样的,只是现在所用的符号不一样,其实,从广义上来讲,字母是一种符号,数字也是一种符号。

二、注重方程的意义的教学。

方程是什么,教材中是这样说的,含有未知数的等式叫做方程。其实,这只是从方程的表现形式来给方程下定义。 也就是说,从表象上来说,如果一个式子是一个等式,并且含有未知数,我们就说这个式子是方程。但是,从数学的本质上来说,方程的意义是什么呢?我们每个人都能够熟练地列方程解决问题,那么,在你列方程解决问题时,你每次抓住的核心是什么呢?是等量关系。所以,方程最本质的教学意义应是同一个量(或相等的量)用不同的形式去表达。但很多时候,老师们在教学方程的意义时,往往只研究了方程的表面形式,也就是书上所说的:含有未知数的等式叫方程,所以,老师们一般都是从等式入手,让学生在认识等式的基础上引入未知数,然后告诉学生,象这样的含有未知数的等式叫方程。这样一节课教下来,学生除了会判断一个关系式是不是方程,还知道了什么呢?这样的学习对于后面的列方程解决问题真的有帮助吗?我想,每个人静下心来想想,应该都会有答案。

三、解方程的教学时不要被以前的教材编排所影响。

新教材对于解方程的安排是变动非常大的。以前我们是根据四则运算各部分之间的关系来解方程。一开始时,还不和学生说解方程,叫求未知数x。而现在的教材编排时是根据等式的性质来解,当然,在教材上并没有归纳出等式的性质,毕竟,在学生的小学阶段,只要让学生明白,在等式的两边同时加、减、乘和除以同一个数,等式仍然成立,这并不是完整意义上的等式的性质。从学生的学习上来看,我觉得学生是比较容易接受这种方法的,特别是比较简单的方程,学生只要明白了要把谁抵消,怎么抵消,基本上问题不大。不过,到了稍微复杂的方程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也许是我在教学这一部分内容时,因为总是考虑到学生不喜欢列方程(以往的学生都有这个问题,可能就是觉得方程的格式繁琐,好像步骤也不少,学生总不喜欢),所以,我就想怎么让学生少写点字,所以,在具体的书写格式和步骤上,和教材稍微有点不同,我没有象教材那样写出怎样应用等式的性质的那一步,而是让学生直接写出这一步的结果,以至于到了后面,有部分学生就出现了一些问题,特别是象5(x+3)=55这样的方程,学生掌握得比较差,也可能是学生在用含有字母的式子表示数量时,还是没有很好地建立这样的一个式子是一个整体,表示一个数量这样的概念,尽管也进行了一些强调。另一个方面就是具体的步骤可能也对学生有影响,所以,我个人认为,可能让学生按照书上的步骤来写尽管麻烦一点,但对于学生理清思路可能更有帮助。

总的来说,我觉得简易方程这个单元,只要让学生有很好地用字母或含有字母的式子表示数的基础,再加上对方程的本质意义有清晰的理解,知道怎样解方程,其他的应该都不是问题,毕竟,上面的这些都是为列方程解决问题打基础。基础打好了,后面的问题就都能能迎刃而解了。

推荐简易工程施工协议合同书(精)二

在教现行人教版九年制义务教育小学数学第九册《简易方程》时,发现现行教材与以往版本不同:

以往的教法是利用“两个加数相加,求一个加数就用和减去另一个加数,即:加数=和-加数;两个因数相乘,求一个因数就用积除以另一个因数,即:因数=积÷因数”;

现行的教法和初中类似,即:解方程时利用方程两边同时加上或减去一个数或同时乘以或除以一个不为零的数方程两边的值不变,但具体解题中与初中不同的是不提移项与合并同类项,思想方法却是相同的。

在教学中发现小学生对这种方法掌握较困难,主要表现在:

第一,用字母表示数不好接受,不易理解,也不习惯;

第二,用代数式表示一个得数或结果不理解;

第三,字母与数,字母与字母之间的简单运算不理解,例如:a2=a×a,2a=a+a,用x-5表示一个数。

我们知道算式思维与方程思维是两种不同的思考方法,在一些复杂的问题中用算式很难解出,用方程却简单的多,现行小学教材中有提升方程教学的意思,旨在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便于与初中衔接。

教学实践中我们发现通过练习学生还是可以掌握的很好的。

推荐简易工程施工协议合同书(精)三

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改变了小学阶段解方程方法的教学要求,采用了等式的性质来教学解方程。现将解方程的新旧方法举例如下:

老方法:

x + 4 = 20

x = 20-4

依据运算之间的关系:一个加数等于和减另一个加数。

新方法:

x + 4 = 20

x + 4-4=20-4

依据等式的基本性质1:等式两边加上或减去相等的数,等式不变。

改革的原因(摘自教学参考书):

新教材编写者如此说明:长期以来,小学教学简易方程时,方程变形的依据总是加减运算的关系或乘除运算之间的关系,这实际上是用算术的思路求未知数。到了中学又要另起炉灶,引入等式的基本性质或方程的同解原理来教学解方程。小学的思路及其算法掌握得越牢固,对中学代数起步教学的负迁移就越明显。因此,现在根据《标准》的要求,从小学起就引入等式的基本性质,并以此为基础导出解方程的方法。这就较为彻底地避免了同一内容两种思路、两种算理解释的现象,有利于加强中小学数学教学的衔接。

从这我们不难看出,为了和中学教学解方程的方法保持一致,是此次改革的主要原因。

那么,小学生学这样的方法,实际操作中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这样的改革有没有什么问题? 在我的教学过程中真的出现了问题 。

1.无法解如a-x=b和a÷x=b此类的方程

新教材认为,利用等式基本性质解方程后,解象x+a=b与x-a=b一类的方程,都可以归结为等式两边同时减去(加上)a;解如ax=b与x÷a=b一类的方程,都可以归结为等式两边同时除以(乘上)a。这就是所谓“相比原来方法,思路更为统一”的优越性。然而,它有一个相应的调整措施值得我们注意,那就是它把形如a-x=b和a÷x=b的方程回避掉了。原因是小学生还没有学习正负数的四则运算,利用等式的基本性质解a-x=b,方程变形的过程及算理解释比较麻烦;而a÷x=b的方程,因为其本质是分式方程,依据等式的基本性质解需要先去分母,也不适合在小学阶段学习。

我认为为了要运用等式基本性质,却回避掉了两类方程,这似乎不妥。更重要的是,回避这两类方程,新教材认为并不影响学生列方程解决实际问题。因为当需要列出形如a-x=b或a÷x=b的方程时,总是要求学生根据实际问题的数量关系,列成形如x+b=a或bx=a的方程。但我认为,这样的处理方法,有时更 会无法避免地直接和方程思想发生矛盾。

如“3千克梨比5千克桃子贵0.5元。梨每千克2.5元,桃子每千克多少元?”合理的做法应是“设桃子每千克x元”,从顺向思考,列出方程为“2.5×3-5x=0.5”。然而,按新教材的编排,因为学生现在不会解这样的方程,所以要根据数量关系,转列成“5x+0.5=2.5×3”之类的方程。又如:课本第62页中的“爸爸比小明大28岁,小明х岁,爸爸40岁。”很多学生根据“爸爸比小明大28岁”列出40-х=28,可是无法求解,所以又转成х+28=40。

很明显,第二个方程是和方程思想的基本理念相违背的。我们知道,方程最大的意义,就是让未知数参与进式子,使考虑问题更加直接自然。为实现这个目标,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列式时应尽量顺向思考,以降低思考的难度。这是体现方程方法的优越性必然要求。事实上,如果学生能够列成“5x+0.5=2.5×3”“ х+28=40”那就说明他已经非常熟悉其中的数量关系了,此时,用算术方法即可,哪还有列方程来解的必要呢?我们又怎谈引导学生认识方程的优越性呢?

我们不难看出,根据现实情境列方程解决问题,x当作减数、当作除数,应当是很常见、很必要的现象。要学生学会解这些方程,是正常的教学要求,这是不应该回避的,否则,我们的教学就会显得片面和狭隘。

2.解方程的书写过程太繁琐

教材要求,在学生用等式基本性质解方程时,方程的变形过程应该要写出来,等到熟练以后,再逐步省略。这样的要求,在实际操作中,带来了书写上的繁琐。

因为用等式基本性质解方程,每两步才能完成一次方程的变形。这相对于简单的方程,尚没什么,但对一些稍复杂的方程,其解的过程就显得太繁琐了。

从这两个方面来看,小学里学习等式的基本性质,并运用它来解方程,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许多的现实问题。那么,如果说用算术思路解方程对初中学习有负迁移,需要改革,现在改成用等式基本性质解方程,同样出现问题,那我们又如何是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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