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根据《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有关规定,在前期全区古树名木普查的基础上,公布了越城区古树名木保护名录(城市规划区外)。本次公布的古树名木共计116株(不含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其中一级古树(≥500年)6株;二级古树(300-499年)13株;三级古树(100-299年)97株。
古树名木被誉为植物界的活文物,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和观赏价值。但由于古树树龄普遍较大,树体长势逐渐衰弱,抗病虫害能力较弱,甚至存在一定的人为破坏因素,这些因素导致古树名木的数量急剧减少。因此,区资规局在公布全区古树名木名录(城市规划区外)的同时,也要求各古树名木养护责任单位(指各古树名木生存地归属的单位)及广大市民严格按照《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的规定,提高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积极参与到我区现存古树名木的保护中来。
来源:区资规局
编辑:王兴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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