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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村级公路修建协议书范本 乡村公路修建申请书(五篇)

时间:2018-12-05 02: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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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村级公路修建协议书范本 乡村公路修建申请书(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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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乡镇村级公路修建协议书范本一

本方案争创对象为全区所有乡村,69个行政村。

“美好乡村”根据创建成效、示范引领等各类效应,将村庄创建目标分为五个等级。

(一)美好乡村精品示范村:精品示范村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总创建村总数的30%,采用末位淘汰制。创建村超额完成《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示范村分类区考评标准》示范村各项指标要求,本村具有“可学性、可看性、可复制、综合性”等示范引领区域地位,在乡村振兴方面有引领示范项目、模范做法、独到模式等创建工作内容。全面完成《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大革命”行动方案》《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方案实施要求,村庄建设中一是完成“污水革命、厕所革命、垃圾革命”和彩钢棚整治,村庄干净整洁,村容村貌靓丽协调;二是消除“建筑乱搭乱建、杂物乱堆乱放、垃圾乱丢乱倒、污水乱泼乱排”现象,村庄井然有序。

(二)美好乡村精品村:创建村达到《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示范村分类区考评标准》示范村各项指标要求,产业发展初见雏形,乡风文明得到彰显,乡村治理有效可行,乡村建设美度适宜。全面完成《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大革命”行动方案》《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方案实施要求,村庄建设中一是完成“污水革命、厕所革命、垃圾革命”和彩钢棚整治,村庄干净整洁,村容村貌靓丽协调;二是消除“建筑乱搭乱建、杂物乱堆乱放、垃圾乱丢乱倒、污水乱泼乱排”现象,村庄井然有序。

(三)美好乡村整洁村:创建村全面完成《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大革命”行动方案》《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方案实施要求,村庄建设中一是完成“污水革命、厕所革命、垃圾革命”和彩钢棚整治,村庄干净整洁,村容村貌靓丽协调;二是消除“建筑乱搭乱建、杂物乱堆乱放、垃圾乱丢乱倒、污水乱泼乱排”现象,村庄井然有序,村庄产业有一定发展思路。

(四)美好乡村清洁村:创建村在村庄建设中一是完成“污水革命、厕所革命、垃圾革命”,村庄干净整洁;二是基本消除“建筑乱搭乱建、杂物乱堆乱放、垃圾乱丢乱倒、污水乱泼乱排”现象,村庄有序。

(五)美好乡村经营示范村:“美好乡村”精品示范村创建成功的村庄为进一步提升示范引领效应,将“美好成果”源源不断的转化为“美好经济”,达到增强广大村民获得感为民富,壮大村集体经济为村强,提升村庄人居环境为景美,形成村庄健康持续发展为人和,可以申请申报创建“美好乡村”经营示范村。

申报“美好乡村”创建的行政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三)美丽乡村经营工作思路明晰,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潜力大,经营有基础,村庄发展规划科学先进。

20-年度拟评选27个“美好乡村”,其中经营示范村3个,精品示范村4个,精品村5个,整洁村5个,清洁村10个。

参见《市区乡村振兴“美好乡村”创建验收管理办法》

(一)宣传动员。通过公示栏、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民参与的氛围,鼓励符合条件的行政村积极申报。区振兴办根据当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下达指令性申报村庄目录,各镇(街道)向区振兴办报送指令性申报及自愿性申报村相关资料,区振兴办会同相关部门对提出申报的村进行初审,初步确定创建对象。

(二)创建推进。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确定创建对象,各镇(街道)对照创建目标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创建工作。

(三)考核验收。区级相关部门对确定的创建对象开展考核验收,形成考核验收结果,报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定。

最新乡镇村级公路修建协议书范本二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两委集体评议,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党委、政府审批才能发放。但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但村内资金来源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可以适当增加。但增加原则是:村干部年度工资人平不得突破12100元,确保转移支付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7、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1)支部书记、村主任每人每月电话费为60元/月。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副级干部电话费每人每月电话费为50元/月,但一人兼任多职的不得重复发放,不得另报手机话费和固定电话座机话费。

(2)出市办理公事的车费据实报销,根据工作需要,但报销生活费、补助及住宿费按国家一般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报销。

(3)到市、区、乡开会办事车费按规定报销:村支部书记、村主任:800元/年,村两委副职干部600元/年。

(4)村级年度目标管理奖:村干部要按年初分工完成任务而定,人平不得超过1000元/年,不得按职别分摊。

(5)有重要项目工作的村,上级拨来的工作经费,严禁平分,应按村干部平时协调误工或者加班得出工时,取得加班费和误工费,并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经蹲点领导批准才能发放。

(6)以上述各项补助要在确保当年村干部工资发放及村内资金正常运转、不增加新的债务的情况下可以发放,否则一律不得发放。

8、市、区、乡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9、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10、不得用集体公款发红包、赠送重金礼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时,一定要到农户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报烟酒和进餐厅茶楼高消费。

11、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二、财务审批制度

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2、审批权限:

(1)500元内(含500元)由村主任审批;

(2)501元至20__元(含20__元)由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

(3)20__元以上由村两委集体研究讨论审批;

(4)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重大开支应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同意,由村两委申报,蹲点领导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开支。

3、村内支部书记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职务的村,本人经手的各项开支发票应由村两委集体审核签名才能报销。

4、对村内各项开支发票手续不健全、要素不齐全、字迹不清的,村主任应拒绝审批报销。

三、村账乡代管制度

1、“村账乡代管”由乡经营管理站为主体,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提供财务,公开资料,统一建档,分村核算,搞好村级年终收益结算及报表工作。

2、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实行“三权”不变的原则,确保集体资产不平调、不挪用、不侵占。

3、村级各项收入、支出凭据要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续齐全,先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再由村主任审批签字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由村报账员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有关手续。

4、村级报账员应每一季度与主管部门人员核对各科目账户余额,如有发生错误,并及时核查纠正。

5、在村账乡代管的同时,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规范有序的资金运行机制,将村内的全部收入纳入村账乡代管核算范围,规范资金收入的收缴程序,及时足额存入村账乡代管银行账户,强化管理,进行资金拨付制正常运转。

四、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村级报账员兼任出纳工作,但有的村报账员和出纳进行分设,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按章办事。

2、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支、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好村内现金日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入、支出汇总,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手续,核对账户余额。

3、村级报账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4、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5、村级报账员严格执行核算、监督的职能,写好年度核算分析,参与拟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监督财政计划执行情况。

6、财务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和故意毁灭会计原始凭据及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立账外账,违者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五、现金管理制度

1、村报账员(出纳)管理村内现金(银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现金(银行存款)。

2、库存现金不得白条抵库,不准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更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超过规定库存限额1000元。

3、不准将村内集体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4、村报账员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记,登好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并与主管部门记账服务中心核对账款余额,双方签字。

5、各项收据手续不健全、内容不清、字迹模糊、票据不规范、开支不合理的,要坚持原则,出纳有权拒付。

六、民主理财制度

1、民主理财小组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2、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3、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村级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向群众代表大会公布。

4、民主理财小组在监督中,发现违反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七、财务公开制度

1、村级财务公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提供财务公开资料,每年度进行两次财务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

2、公开的方式以公开栏为主,公开栏设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带、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阅览的地方。

3、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

八、财务收支预算制度

1、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应严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现金,勤俭节约的原则,确保村内资金正常运转。

2、编制收支预算计划,经村两委研究决定,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3、严格执行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量财而出,合理使用资金,做到增收节支,不得超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和增加村内债负。

4、集体兴办公益事业,年度预算筹资筹劳和募捐款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报主管部门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批准后才能预算。必须专款专用,乡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他用。

5、对其他往来应收款预算收回计划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预算偿还债务。村干部工资及补助按照本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进行预算。

6、村内预算争取资金的应酬费不得超过争取资金总额的30%,会议费开支预算不得超过村内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总合的25%,应逐年压缩非生产性开支,讲究经济实效。

九、票据管理制度

1、村内收款收据一律由经营管理站统一管理,禁止村内购买白条收款收据使用。

2、购买物资要开具发票,报账员(出纳)不得私自开白条证明报销,发票经审批签字才能报销。

3、村向各单位收款,收款方必须使用湖南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往来结算的收据,否则拒付。

4、村内上级拨款收入由村报账员和主管财务村委主任两人印章及村委会公章,到乡经管站开具收款收据。

5、村内各项收入、支出票据统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进行保管,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十、财务审计制度

1、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有关部门和乡镇企业单位都必须接受乡经营管理站财务监督管理,并按审计有关程序定期审计或不定期审计,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拒绝。

2、在审计过程中,被审单位财务人员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如有隐瞒,除处以罚款外,并追究责任。

3、经营管理站审计事务所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单位审计后,审计事务所负责作出审计结论,被审单位在接到审计结论后,如有异议,在15天内向主审单位提出复议。否则,按审计结论执行。

4、在审计当中发现有关经济问题要及时处理整改,对较重的经济问题要移交乡党委、政府及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最新乡镇村级公路修建协议书范本三

【经验提要】

岚县作为国家级贫困县,长期以来集体经济发展严重滞后,一直是制约该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脱贫摘帽的短板。近年来,岚县发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夯实党在农村执政基层的战略之举,坚持县委统筹、整体推进,层层落实责任,鼓励先行先试,因地制宜、多元发展,“输血”“造血”并举,走出了一条贫困地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新路子。

【基本情况】

岚县位于吕梁山北端,汾河上游,北靠岢岚,西接兴县,东邻静乐,南连娄烦、方山。全县辖4镇8乡,136个行政村(合并前167个)、336个自然村,总面积1512平方公里,总人口18万,其中农业人口15.4万。,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195元。全县167个行政村全部实现“破零”,131个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占78.4%,其中5—10万元89个村,10—50万元38个村,50—100万元3个村,100万元以上1个村。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有效提升了基层党组织的服务能力,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主要做法】

(一)落实责任,多方联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领导挂帅重引导,带动“破零”。县委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全县“十三五”期间的一项重大任务,多次召开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出台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空壳村“破零”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了县四大班子领导的包联责任,县直机关包村领导、驻村工作队和农村第一书记的帮扶责任,乡镇党委书记的领导责任,村“两委”主干的直接责任,做到了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党建引领谋发展,合力“破零”。县、乡党委着眼于把建强基层组织作为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堡垒,在极力推进村集体经济“破零”行动中强化组织建设、压实工作责任,统筹省、市、县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力量,选派167名“第一书记”、128支扶贫工作队,深入农村找准切合各村实际的途径,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破零”的有效模式,精准发力。部门联动齐发力,助推“破零”。在村集体经济“破零”行动中,将责任层层压实,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帮扶推动作用,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发改、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简化手续,缩短审批时限,财政、扶贫部门有计划有重点地将项目、财力向集体经济薄弱村倾斜、集中。截止共投入各类经费6000余万元,其中,整合扶贫资金3000余万元。

(二)创新模式,因村施策,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子。

1.以盘活集体资产实现“破零”。以“三资”清理为突破口,通过整合集体土地、财产等村集体资源,盘活存量,提高资产利用率,实现了集体经济“破零”。顺会乡戍子村通过集中流转集体土地500余亩入股村祥源种养专业合作社,实现村集体经济“破零”。顺会乡牛湾子村整合村集体土地50余亩新建蔬菜大棚19座,通过租赁给本村种植大户,每年实现集体收益14000元、户均收入33000元,实现了村集体经济“破零”和种粮大户增收“双赢”的局面。

2.以开发集体资源实现“破零”。依托自身资源优势,通过创新机制,实现集体经济“破零”。王狮乡紧抓岚县被确定为全省林业资产收益扶贫试点县的政策机遇,依托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的有利时机,因势利导,乘势而为,以蛤蟆神村和府台村为试点,依托5000亩退耕还林地,采取“公司+党支部+合作社+农户”的形式,构建林业资产收益脱贫新模式,造林公司通过村集体以土地流转的形式获得退耕土地的经营权,因地制宜发展沙棘、中药材等林业产业,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组织贫困户进行林业生产,参与沙棘管理管护,剪枝整形收果,村集体在土地流转期内获得每年每亩10元的公益金。目前,蛤蟆神村流转退耕地2254亩,村集体每年收入22540元,府台村流转退耕地1040亩,村集体每年可收入10400元,实现村集体经济破零。

3.以发展特色产业实现“破零”。利用由村集体领办企业或合作社,延长产业链条,实行规模化经营的模式实现集体经济“破零”。上明乡官桥村结合本村实际,因地制宜,按照“村委主导、合作社运营、产业带动、贫困户参与、群众共享”的思路,借助整村脱贫的有利时机,扩大产业规模,打造产业品牌,培育村级特色主导产业,实现集体经济“破零”。王狮乡史家庄村与山西新大象集团合作发展生猪养殖项目,采用“公司+基地+农户”模式,享受金融扶贫贷款政策,由新大象集团进行担保,贫困户贷款入股,年底分红至少可达到15%,按每户入股金额5万元计算,每户至少增收7500元,实现稳定脱贫,村集体按入股金额20万元计算,年收益将达到3万元。

4.以实施光伏产业实现“破零”。借助资源、地理等优势,内引外联、企地联合,加快发展光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县扶贫开发总公司为主体,按照“成本控制、效益优先”的原则,与山西华润和山西晋能合作的方式,采取集中式与分布式,建设梁家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30mw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34mw,全县112个贫困村每村收益2-3万元、深度贫困户每年收入不少于3000元、持续的收入,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和贫困户收入共赢。

5.以整合各类资源实现“破零”。通过争取上级政策或整合扶贫资金,发展项目获得集体收益。顺会乡扶持龙头企业,整合使用扶贫资金实施肉羊育肥项目,采取专业合作社+村集体+贫困户合作模式,整合使用扶贫资金129.96万元入股合作社,在10%的保底分红的基础上,根据合作社收益情况,实行二次分红,确保贫困户稳定增收,村集体获得收益。土峪乡东土峪村筹集资金20余万购置农机具,通过租赁实现集体经济收入“破零”。(全文完)

最新乡镇村级公路修建协议书范本四

为切实做好我区20xx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杜绝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落实政府行政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划区包干,层层落实责任。乡镇(街道)、村(社区)、组、户要逐级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及承诺书,各乡镇(街道)要与承担防火责任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或个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并报送区防火办备案,确保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后,相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扑救工作,切实担负起一线扑救森林火灾的重任,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二)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督促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有森林防火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做好森林火灾的防范工作,特别要加强森林旅游景区、林区加油站、花炮厂、酒厂、油库、炸药库、燃(煤)气站等重点区域的防火责任制的落实,确保责任明确,预防措施到位。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按部门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加强联络沟通,联合联系乡镇(街道)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工作。

(三)建立基层联防联保责任制。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工作机制。相邻乡镇(街道)之间、村(社区)与村(社区)之间必须签订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协议,确定重点联防区域,建立联防会议制度,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要坚持“林火有界,扑火无界”的原则,对发生在行政交界处的森林火灾,谁先发现,谁先扑救,必要时共同扑救,不得推卸责任。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要积极主动深入基层一线,采取上防火、张贴宣传标语、播公益广告、定乡规民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森林防火的认识,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自觉行动。1月1日至月1日,区电视台要每日滚动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标语和有关防火规定,及时播报森林火险等级。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在林区主要路口、公路沿线、风景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对字迹不清的要刷新),悬挂森林防火横幅。特别在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要提前做好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宣传,并对森林火灾典型案的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报道,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二)强化火管理,严防火灾发生。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把野外火和居民生活用火管理关。在1月1日至月1日期间,乡镇(街道)、村(社区)、林场要组织人员在林农交错区、坟墓集中区、风景区、封育林区等重点区域的主要路口设立固定或临时的检查站(点),实行实名登记,加强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的检查,严禁火种入。区民政局要对在公墓区烧纸、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区公安分局要依法查处、取缔非法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行为;区旅游局要加强景区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劝导并制止群众在风景区等场所燃放孔明灯;区委区政府督查目标办要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常态化督查。

(三)加强预警巡查,防患于未然。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限期全面清理防火隔离带和林地边缘杂草。对设在林区或林缘的炸药库、加油站、花炮厂、酒厂、燃(煤)气站、重要物资储备库等,区森林防火部门要责令并督促责任单位对周边0米内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涉及林木采伐的,区林业局要给予支持,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尽早尽快消除火险隐患。进入森林防火期后,要将巡设卡、护林员上巡逻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全天候、立体式监测。特别是森林高火险时段,乡镇(街道)、村(社)要建立村(社)干部、村民组长、护林员为主体的野外火监测络,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置。区气象局要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和相关信息,并根据天气条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区电视台要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做好森林火灾预警工作。

(一)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等工作,要有针对重大节假日的专门的预案。要做到早修订、早培训、早演练、早准备、早启动,全面落实扑火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全年组织预案演练不得少于2次。

(二)强化森林火灾扑火队伍建设。要加强各级森林消防扑火队伍建设,区防火办要组建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成立20—40人的森林火灾半专业扑救队伍,村(社区)要成立10—20人的群众扑火队伍,并对所有的扑救队员组织1次以上的森林防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在1月1日至月1日期间,区、乡镇(街道)两级队伍必须24小时待命,保证随叫随到,快速集结,有火扑火,无火巡查。

(三)做好扑火安全工作。要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扑火观念,坚决把安全保障放在首位,推行“半小时扑救机制”和“以水灭火”扑救方式,科学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在扑救火中,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老人和儿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火,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夯实基层基础。深化“三进六有”,即进学校,进林区(景点)、进村组(社区)、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预案、有装备、有措施,规范乡镇(街道)防火基础建设。建立与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物资储备管理体系,确保物资储备充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森林防火通道、隔离带、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注重配足适用有效的多级水泵和水带。完善森林防火无线电通信网络建设,提高火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确保指挥调度畅通。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区森林公安和乡镇(街道)派出所要及时介入,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灾及违规用火案,特别是森林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案的侦破查处上,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特别是对纵火者、无视防火法律、法规人员,要依法严加惩处;对重大和影响恶劣的森林火灾案,要成立专案组,挂牌督办,快侦快破。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并保持通讯畅通,杜绝漏岗、脱岗现象的发生。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乡镇(街道)、林业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各岗位值班人员要各司其职,恪尽职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火情报告制度》规定及时上报,在报告森林火灾时,要严格执行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特别是发生在风景区、重要区域等重点部位的森林火灾,实行即时报告制度,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区防火办,不得迟报、隐报、瞒报。区防火办在知悉火情后,在10分钟内核实后向区政府报告。

各乡镇(街道)及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森林防火监督和管理职责,加大对森林防火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办督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和火管理薄弱单位、火灾多发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督查力度,对执行力不强、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力等原因造成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事故的失职渎职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防火值班人员、护林员等擅自脱离岗位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失职、渎职、瞒报、迟报、责任不明、组织不力等造成灾害后果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责任落实到位、业绩突出、保障有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

最新乡镇村级公路修建协议书范本五

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米易县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改革要求,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把清产核资作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摸清集体家底、厘清产权权属、管好集体资产的目标要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广泛学习和借鉴各地改革先进经验,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带动、稳妥推进”的工作思路,强化组织领导,增添工作举措,按时按质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按照省、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总体部署和要求,4月,我县召开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同时,开展了相关业务培训,全县12个乡镇相继召开了动员会和业务培训会,引进第三方技术公司全程指导改革工作。县产改办深入乡镇、村组对清产核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指导,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先后组织召开了6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安排部署,确保清产核资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

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全县12个乡镇87个村814个村民小组和4个居民小组及1个集体经济所属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经清查核实,我县各类资产(含资金)总额为18.01亿元(经营性资产14.91亿元、非经营性资产3.10亿元),负债总额为1.55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6.46亿元,待界定资产0.2484亿元;集体土地总面积(资源性资产)163.37万亩(农用地118.92万亩、建设用地8.74万亩、未利用地35.71万亩),待界定土地0.5171万亩。现已同步完成了数据录入、县级自查、市级核查工作,并接受了省级验收。

(一)坚持高位推动,健全“四项”机制。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为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扎实稳妥推进,米易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县委常委、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查;各乡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并成立了清产核资、成员确认等工作组;村“两委”班子在乡镇指导下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联动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建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了6次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会商改革事项,统筹解决改革问题,推动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三是健全考核督查机制。县委、县政府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对乡镇、部门的单项考核,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督导组,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全覆盖实地督促检查4次,不定期检查11次,下发问题清单80余份,对工作滞后的乡镇进行了2次书面通报和6次会议通报,形成赶超压力。四是健全资金保障机制。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所需的485万元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已拨付125万元。

(二)坚持吃透政策,把准改革方向。结合米易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米易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强化政策引领,为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提供政策支撑和业务指导。针对清产核资数据填报和公示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清产核资报表填报和公示的通知》,为各乡镇规范填报和公示提供参考;针对农民群众文化水平低、政策领会难的工作实际,创新编制了《米易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109问》等改革配套文件和《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对改革的目的意义、关键环节、工作流程做了详细说明,为顺利推动改革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三)坚持宣传发动,凝聚改革合力。一是凝聚改革共识。充分利用政策培训会、动员会、网络、微信等多种形式、多种平台,多层面、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工作方法步骤及程序,建立了米易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微信群、qq群,强化日常工作交流沟通,传达学习贯彻各项政策,动员引导广大群众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二是纵深推进宣传。通过组织集中培训和走进乡镇、村社指导相结合方式,对12个乡镇开展全覆盖培训19次,培训干部群众1400人次;编制下发《米易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文件汇编》500余本、《米易县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55000余份、《米易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109问》3500余本,编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态》60余期,发送改革宣传短信200余条,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坚持总体部署,压实改革责任。一是层层压实责任。与12个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清产核资目标任务,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原农牧、国土、林业、水务等职能部门收集整理已有登记确权成果,及时返还乡镇、村、组,各乡镇切实担负起改革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并明确有1名财务人员、1名业务人员专门负责清产核资工作,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引入第三方四川中农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全程提供咨询服务、现场指导,确保改革程序规范、顺利推进。通过层层明确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做到了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到位,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二是强化过程调度。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定期组织召开米易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传达学习上级政策要求,通报清产核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五)坚持规范操作,做实资产清理。一是严格操作程序。印发《米易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严格按照清查核实、公示确认、建立台账、审核备案、汇总上报、纳入平台管理等操作程序进行,并全程留痕,真正把家底摸清。二是严格工作要求标准。在清产核资过程中,要求对乡镇、村、组三级的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三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要求原财政、文化、体育、卫生等部门列出清单,将财政投入形成的资产按程序移交村集体;对往来款项采取公示、面询、函证等方式逐一进行了核对,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取实地盘查等方法,进行逐一清查核实;对资源性资产结合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国土部门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进行全面查实。三是严格督促检查验收标准。县产改办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目标责任书、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和指导意见,并结合省农业农村厅验收办法定期、不定期指导督查10余次,下发问题整改清单80余份,反馈各类问题200余个,并跟踪督促乡镇、村组及时进行整改;对工作未按时间节点要求、程序标准、阶段性目标任务按期推进,督查过程中发现认识不到位、工作进度严重滞后的乡镇进行通报,同时,将督查情况作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重要依据;以“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干部学习日为平台,对工作推进滞后、政策把握不准的乡镇分管领导进行专题培训,随机进行现场考试,以考促学;针对个别乡镇不够重视,县领导亲自带队到乡镇督促,进行闭卷考试和政策宣传。四是严格群众认可评价标准。将群众满意度作为工作最高评价标准,每个环节必须让村民代表参与,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公开公正、透明运作、群众满意。五是严格档案管理标准。及时指导完成文件、会议资料、工作通报、联席会等档案归档,做好档案收集、交接、保存工作,并选取撒莲镇禹王宫村清产核资工作全套资料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审核,根据相关指导建议,及时完善,并作为档案资料归档标准在全县推广,扎实做好档案资料归档工作。

(一)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通过对集体三类资产清查核实,解决了长年无法化解的债权债务问题,实现了底子清、账目明,既明晰了集体所有权,也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切实增加农民收入。通过清产核资,把集体资产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集体资产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作为其参与集体收益分配依据,让农民共同分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切实维护好农民财产权益,不断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三)优化集体资产结构。通过清产核资依法依规处置了一批毁损、报废或无法使用资产,解决了有账无物、有物无账、账物不符等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集体资产结构。

(四)规范集体资产管理。通过清产核资,建立健全了集体资产资源及债权债务台账,进一步完善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对债权债务履行等实行有效监控,实时掌握村组级资产变动情况。

(一)改革动力不足。因部分村组经营性资产较少,资源资产又按“谁开荒、谁受益”原则由农户耕种,故部分村组干部认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无实际价值,加之改革打破了原有利益分配模式,个别村组落实改革工作积极性不高,导致工作滞后。

(二)政策把握不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新任务、新工作,可参考可借鉴经验少,虽有各级政策指导,但在实际工作推进中仍存在政策把握不准的问题。

(三)财政保障压力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牵扯范围广、事项多,改革工作推进中财政压力较大。

(一)提升思想认识,不折不扣狠抓落实。对村组干部进行再动员、再宣传、再培训,通过宣传培训,切实提高村组干部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认识,把改革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不仅亲自抓、带头干,还要勇于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把关、亲自协调,担负起改革的主体责任,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政策学习,积极稳步推进改革。改革是摸着石头过河,没有可复制粘贴的经验。我们将在前期基础上,再认真学习政策文件,学懂弄通,对整体政策把好关。同时,加大对乡镇村组的宣传力度和技术指导,及时答疑解惑,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确保改革按期高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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