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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追索的和解协议范文通用 票据追索权抗辩(四篇)

时间:2022-11-14 17: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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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追索的和解协议范文通用 票据追索权抗辩(四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票据追索的和解协议范文通用一

一、强化监管,维护社会正常财经秩序

一是开展票据检查,成立五个专项检查组,分别对41个区县所属的机关、乡镇财政票据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违规向中央单位、市级单位发放财政票据、收取服务性收费等问题提出了批评,并要求立即纠正和限期整改。

二是打击财政票据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财经秩序。出台了《关于规范财政票据管理、打击财政票据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对江北、大渡口、大足、巫溪等4个区县慈善会进行了查处,向公安机关移送社会人员涉嫌伪造《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取路桥通行费案件1起,涉案金额近1万元。

三是加大日常核查力度,规范单位正确使用财政票据。对1000多个市级单位进行了查验,共计查验各类财政票据近8万本(套)。改变服务方式,对用票量大的单位,采取上门审验、核销。同时对市文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外事侨务办公室、市农业信息中心4家单位违规使用财政票据的行为,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限期整改。

四是接受财政部委托,完成了对重庆海关、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边防总队、重庆铁路运输法院4家中央在渝单位20xx年财政票据使用的检查工作。共计查验手工票据1448本、微机票据564套。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中央单位非税收入管理。

二、清理票据,防止“乱收费”行为的产生

一是对取消的6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所涉及的部门所使用的财政票据及时进行了清理,共计清理、销毁空白手工票据9800本、微机票据620xx套。

二是根据国家燃油税费改革的精神,对涉及费改税的市稽征局、市运管局、市港航局等3家单位使用的相关财政票据进行清理,共计清理、销毁相关空白手工票据2218本、微机票据281万套。有效地预防了“乱收费”行为的产生。

三、特事特办,确保重大改革财政票据保障供给

根据市政府开征车用cng附加费、“内环外移”、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鼓励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等多项重大改革的部署,认真做好票据保障供给应急预案,及时启用新票据。值得一提的是,我市cng附加费从文件出台到开征,不足三天时间,为保证票据供应,中心加班加点进行票据样式设计、认真测算印制数量和分配方案,短短三天顺利完成了专用收据、定额收据的印制和发放工作,共计发放票据21万本,涉及出租车15167辆,加气站80余个,确保了cng附加费11月21日凌晨在全市顺利开征。四、保障运转,推进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

全年下达各类财政票据印制计划101批,共计印制和发放手工类财政票据144万本、微机类财政票据16352万套,比20xx年增长75%。切实保证了市级单位和各区县财政部门非税收入收缴工作的正常运转,满足了相关单位在经济活动中对财政票据的需要。

票据追索的和解协议范文通用二

四、《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办法》共7章45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财政票据的定义和种类。《办法》明确了财政票据的定义、种类及其使用范围、票据的票面基本内容和基本联次等内容。二是财政票据主管部门及职责。《办法》规定财政部门是财政票据主管部门,同时明确了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省以下财政部门管理职责和权限。三是财政票据管理要求。《办法》对财政票据印制、领购、使用等内容进行了规范,详细规定了财政票据印制权限、领购和发放程序及使用、保管、核销、销毁具体要求。四是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要求。《办法》明确应当积极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依托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手段,实行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提高财政票据管理水平。五是监督检查及罚则。《办法》明确了财政部门监督检查的内容、方式,检查工作人员和被查单位的责任,以及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五、《办法》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比较内容主要有哪些变化?

答:《办法》是总结近年来财政票据管理工作实践,本着立足实际、兼顾改革、理顺体制、规范管理、全面规范、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的,与财政部此前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是在法律层面确定“财政票据”的名称并做出明确定义;二是对财政票据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并明确其适用范围;三是明确了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要求;四是明确财政票据承印企业确定方式、监制章样式、防伪用品及使用文字等印制要求;五是细化财政票据领购程序和要求;六是明确监督检查要求和对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办法》行为处罚处分规定。

六、《办法》颁布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办法》是一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适用、法律层次较高、综合性的财政票据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财政票据的种类以及印制、领购、使用要求,充分反映财政改革和财政票据发展的新要求,为加强财政票据管理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办法》的颁布,是财政法制建设的重要成果,对于进一步规范财政票据行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单位财务监督,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经济社会发展也将起到积极作用。

七、按照《办法》规定怎样领购财政票据?

答:财政票据一般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财政票据应按计划领购,实行凭证领购、分次限量、核旧领新制度。首次领购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财政票据领购证》。办理《财政票据领购证》应提交申请函、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填写《财政票据领购证申请表》,并按照领购财政票据的类别提交相关依据。受理申请的财政部门应当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核发《财政票据领购证》并发放财政票据。再次领购财政票据,应当出示《财政票据领购证》,提供前次票据使用情况。

票据追索的和解协议范文通用三

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我单位建立并健全了票据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相关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财政票据管理。建立非税收入台账进行日常跟踪管理。

(一)购领情况

20xx年-20xx年4月,我单位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制度,由专人领发财政票据并进行台账登记,购领票据的使用记录齐全,购领票据的实物库存数、作废数与票据登记簿记录相符。

(二)使用情况

填写票据内容真实、完整、规范、签章齐全,开具票据票面金额与所收资金一致并且按有关规定保存财政票据存根,无擅自销毁票据存根行为和票据丢失现象。

(三)结报情况

我单位按规定期限进行票据结报核销,做到“按月结报,验旧购新”,并对过期票据及时清理结报核销,非税收入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且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或上缴国库),无私设收费项目、超标准、超范围、随意减免或降低收费以及乱收费情况。

(一)20xx年收入收缴情况

20xx年购领《省政府非税收收入一般缴款书》共计26本,征收金额142224.00元,上缴专户或国库142224.00元。

(二)20xx年收入收缴情况

20xx年未购领票据。20xx年1月至5月开出《省政府非税收收入一般缴款书》(票据代码)共计100份,已使用97份,结存3份,征收金额6938.00元,上缴专户或国库6938.00元;往来票据(共计100份,已使用88份,作废4份,结存8份。

严格执行《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和《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和完善票据管理制度,严格把好票据核销环节,妥善进行票据销毁,做到有档可查。

我单位通过开展票据自查工作,夯实了单位票据管理基础工作,全面地掌握了单位票据管理的基本情况,促进了“以票管收”、“源头控管”。

票据追索的和解协议范文通用四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财务票据的管理,堵塞漏洞,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附:其实最好的办法就是用软件把收椐管理起来,形成一个企业的现金池,实时结算,定期可以核销,随时了解应收、实收、欠收及收缴率,并具有打印票椐功能。可以咨询在线qq1059634139来联系应用。也可以致电:.可以在线参考收椐通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财务票据包括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银行结算票据、收款收据及其他财务票据。

第二节 发票的管理职责

第三条 财务部为发票的管理部门,财务部门须指定票据经办人,负责发票的领购、保管、使用。发票、收据分别由销售部、财务部开出,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第三节 发票的日常管理

第四条 财务部门视经营情况向税务机关提出领购申请,及时购买发票。

第五条 发票经管人员人发生变动,须与接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交接内容包括未用发票、已用发票存根、发票登记簿等所有相关材料。必要时,应对发票管理状态做出说明。

第六条 发票经管人员设立专门登记簿登记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定期与库存核对相符。

第七条 发票领购入库,应履行严格的验收手续。

第八条 发票应保管于公司保险柜(箱)内,与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及其他财务印章分开保管。

第九条 空白发票不得加盖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或收款专用章保管;禁止携带已签章空白发票外出,尤其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殊情况确须携带外出的,应报请财务总监和总经理批准,并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条 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管五年,保管期满,财务部和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销毁;未使用的发票,在税务机关更换发票样式及其他格式时,按税务机关要求进行核销

第四节 监督与检查

第十一条 监督检查权由财务部财务总监行使。

第十二条 监督与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授权审批是否符合制度规定;

(二)相关的票据是否真实合法。

第五节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执行董事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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