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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动态】金牛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残疾人婚姻家庭权益保驾护航

时间:2022-07-31 20: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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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动态】金牛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残疾人婚姻家庭权益保驾护航

9月5日下午,李女士心情愉悦、面带笑容来到金牛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送上一面写着“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百姓利益”的锦旗,对中心及援助承办律师在办理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案情回顾

李女士是金牛区抚琴居民,与爱人李先生于1998年3月登记结婚,并于同年7月生育一女。李女士不幸大脑发生意外,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李先生自此成为李女士的法定监护人。在共同生活过程中,双方常以性格不合发生争执,今年6月底李先生向金牛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以及分割双方的共同财产。7月4日,李女士在家人的陪同下,携带法院传票来到中心寻求法律帮助,值班律师耐心仔细的倾听李女士的诉求,建议其积极应诉。李女士因家庭困难(在大街上摆摊营生),无固定来源收入,每个月还得花费上千元买药控制病情,希望得到法律援助。虽然李女士的诉求不属于法律援助的范围,但鉴于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假若两人离婚,李女士以后的生活更加得不到保障。中心开通“绿色通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成都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给予法律援助。

中心收到李女士的援助申请后,立刻审查、当日指派四川英特信律师事务所的徐梦丽律师承办。承办律师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准备应诉材料。7月15日经金牛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双方感情基础仍在,皆因生活小事争吵,遂判决不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持的义务。当事人已经遭遇了身体以及精神上的巨大打击,希望经过此次判决,夫妻双方能开诚布公的好好谈谈,消除误会后,认真经营家庭,迎接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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