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上午,凤凰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岸以公诉人的身份,就刘某某危险驾驶一案出庭支持公诉。庭审中,王岸宣读了起诉书,发表了公诉意见,准确有力地指控了犯罪。
公诉人王岸宣读起诉书
庭审现场▼
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凤凰县检察院严格落实入额检察官必须参与一线办案的要求,明确入额院领导,必须进行亲历性办案,按照相应比例亲自办理一定数量的案件,并承担相应司法责任,坚持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检察长更是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检察长带头办案在凤凰县检察院已成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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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检察长出庭公诉,带头履行入额检察官办案职责,有效发挥了引领示范的作用,也是切实落实检察长“三上三进”活动(“三上”即上法庭、上讲台、上媒体,“三进”即进学校、进企业、进寒门)的具体举措,以此带动全院干警聚焦主业、专研奋进的工作热情,推动全院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整体提高,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通讯员:张沙沙
一 审:石 丽
二 审:陈 刚
三 审:张沙沙
来源:凤凰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