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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津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出庭支持公诉一起8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

时间:2022-08-10 22: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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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津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出庭支持公诉一起8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

9月4日,由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英辉等八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抢劫罪、抢夺罪一案在津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津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7月至3月,为牟取非法利益,被告人刘英辉先后网罗被告人刘海汇、董占锁、王秀军、蔡有、贾子和、刘英杰、杨春丽等人组成犯罪集团,在本市津南区、静海区、东丽区多个集贸市场,采取暴力、威胁、诱骗等手段夺取或劫取被害人钱财,实施恶势力犯罪。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被告人刘英辉系该集团的首要分子,组织、领导集团的犯罪活动,被告人刘海汇、董占锁、贾子和、蔡有系集团的骨干成员,被告人王秀军、刘英杰、杨春丽系集团的组织成员。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共同实施两起抢劫犯罪、三起抢夺犯罪,将所获非法利益用于为集团成员提供食宿、发放“工资”。刘英辉等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九条之规定依法应当以抢劫罪、抢夺罪追究刘英辉等八人刑事责任。

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当庭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讯问,随后在出示证据过程中运用多媒体技术进行同步证据展示。

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

最后陈述阶段,8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且有多人痛哭流涕或当庭提交悔过书。庭审过程依法保障了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来源:津南检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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