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至29日,由清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练某、刘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在清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清城区打掉的涉及罪名最多、在群众当中影响恶劣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指控:18名被告,涉嫌7个罪名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检察机关指控:至,被告人练某、刘某为报复他人、追讨债务、谋取征地利益,先后纠集吴某、刘某、练某等人,分别实施了抢劫、寻衅滋事、妨害公务、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逐渐演变成以被告人练某、刘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公诉人讯问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练某
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练某被指控构成抢劫罪(数额巨大)、敲诈勒索罪(数额巨大)、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非法拘禁罪,依法应数罪并罚追究刑事责任;
首要分子刘某被指控构成抢劫罪(数额巨大)、敲诈勒索罪(数额巨大)、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开设赌场罪,依法应数罪并罚。
本案其余被告人分别被指控构成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开设赌场罪。
面对零口供,视频直播不攻自破
受邀听庭的人大代表纷纷表示,清城检察以“人民的名义”为使命,扫黑除恶,守护正义。
庭审现场
“黑”必扫,“恶”必除。不管是“黑”还是“恶”,都是破坏社会正常秩序的毒瘤。清城区检察院下一步将对黑恶势力进一步深挖彻查、“破网打伞”上持续发力,全力保障全区和谐稳定与人民生活安宁。
来源:清远扫黑除恶
编辑:胡灏 责编:闫弢 编审:王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