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适住宿】当地指定酒店
【贵宾礼遇】乌市-机场提供单程送机服务
【品质承诺】全程0 购物 自费自愿参加
【贴心赠送】阳光旅游意外险
日期
详细行程
用餐
住宿
D1
乌市-喀纳斯(飞行时间约1小时10分钟 距离550公里)
喀纳斯-禾木(行程约50公里,乘车用时约90分钟)
早乘机赴喀纳斯,抵达后乘座区间车前往喀纳斯区域最美的秋色在禾木,【禾木景区】(含门票+区间车)层林浸染,绚丽多彩,是一处典型的原始自然生态风光。在禾木村周围的小山坡上可俯视禾木村以及禾木河的全景,远观日出、雪峰与涓涓溪流,近览图瓦人家,是拍摄日出、晨雾、木屋、禾木河的绝佳取景地。后乘车赴贾登峪入住酒店休息。
晚
贾
登
峪
D2
贾登峪-喀纳斯-乌鲁木齐(飞行时间约1小时10分钟 距离550公里)
早餐后前往具有“山水世界”之称的 5A景区【喀纳斯湖风景区】(含门票+区间车),欣赏【驼颈湾】、浪漫风情【白桦林】、神奇的【卧龙湾】、开阔的【神仙湾】、最富特色的【月亮湾】、野鸭出没的【鸭泽湖】,到达神秘而美丽的喀那斯湖区。可自愿参加娱乐项目。游客可乘【游船】(自费120元/人)游览喀纳斯湖的美丽风光。【登观鱼亭】(直通车自费120元/人)俯瞰喀纳斯湖的全景,漫步湖边木栈道,亦可闲游景区中图瓦人村落,聆听图瓦人的自然音乐【图瓦家访】(自费100元/人)。后乘车赴机场,返回乌市,结束愉快旅途。
早
价格
成人: 元/人 儿童: 元/人 单房差: 元
接待
标准
1、【往返航班】:乌市-喀纳斯 往返机票及税 团队机票一旦出票 不得改签 退票;
2、【当地用房】:全程入住指定酒店(产生单房差自理)
3、【当地用餐】:含1早1正餐 正餐:50元/人/正 八菜一汤 十人一桌 或风味餐 (不用餐费用不退)
4、【当地用车】:全程用车旅游空调车,保证每人一座 (注:根据团队人数安排旅游车辆)
5、【景点门票】:喀纳斯 禾木门票+区间车
6、【导游服务】:持证优秀导游服务(8人以下司机兼导游)
7、【儿童标准】:1.2米以下儿童只含往返机票、当地一正座车位费、导服费和半餐,其他费用产生现付。
8、【旅游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旅游意外险
9、【自费购物】:全程无强迫自费景点。客人自愿要求加点除外。(景区内小摊以及购物不算购物店),如需购物导游会和旅游者协商一致,在当地补签自愿增加购物店的相关合同)。
备注:导游可根据行程调换景点的先后顺序,景点不变。
退费标准
全免:喀纳斯退 120元/人 半价:喀纳斯退 60元/人 全免:禾木退40元 半价:禾木退20元/人
赠送项目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景区原因无法安排,费用不退。持优惠证件时不再享受退费,不产生不退费用。
报价
未含
1.自费选择项目;
2.酒店押金、单房差或加床费用;
3.自由活动期间的餐食费和交通费;
4.“旅游费用接待标准”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5.航空意外险(建议旅游者购买);
6.个人消费(如酒店内洗衣、电话及未提到的其它服务);
7.地面服务费(如当地机场接送服务、行李物品保管费、托运行李超重费等);
8.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导致的额外费用;
9.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接待说明及重要提示
●同车游客有50%以上同意参加行程内推荐的表格自费项目,并经客人签字同意,导游方可陪同大部分游客前往。个别客人如因自身愿因不参加自费项目游览,签字确认由导游安排休息或自由活动。在休息点或按约定时间等候其它客人。
●赠送景点或餐如遇不开放日或其他原因不能参观和品鉴,费用不退。
●旅程中部分景点可能针对学生证或老年证会有一定的优惠政策,但本产品价格已按折扣价计算成本,故不再退任何费用。
●如出现单男单女,我社有权安排标间加床或三人间,如客人不同意请补足房差。
●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我社有权视具体情况调整景点游览次序及时间。
●如遇天气、自然灾害、政府政策性调价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行程延误及变更,费用请客人自行负担。
●如因客人自身原因误机或火车,损失请客人自负,本公司不做任何赔偿。
●请提醒客人:成人(16周岁以上)带好有效的证件(如身份证等),小孩带好户口本;
●因客人自身原因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遇政策性调整导致机票、车费、门票价格等行程中的费用增加由客人自己承担,我社不承担此费用,如因客人自身原因造成景点未参观或行程所含餐未用,不予退还;
●游客的投诉诉求以在新疆当地游客自行填写的意见单为主要依据,客人虚填或不填意见书或新疆当地填的很好,回家后再无理投诉而产生的后续争议恕不受理。
●组团社与游客之间务必签署由我社提供的《补充协议》、游客在旅游行程中和自由活动期间,因为自身原因擅自离团或退团,视为违约在先,我公司有权终止后续的一切旅游接待服务,不退任何剩余的费用及赠送项目费用,并需要补齐实际产生的成本费用,游客退团后所产生的一切人身及财产意外与我公司无任何责任关系;
●新疆位于西部地区,用餐及住宿条件比较差,请提前向客人说明。
**团队方式:由新疆当地地接社接待的全国各地客人在当地拼团(落地成团)。
《补充协议》
甲方(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
一、购物场所(进0个购物店)
购物场所说明;
游览景区内小摊或购物店不算导游安排购物店。
乙方应甲方要求,在《旅游行程单》安排甲方前往以上购物商店。
乙方绝不强制甲方进店,除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购物商店以外,乙方不再另行安排其他进店活动。甲方在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购物商店购买商品时请注意:根据当地相关法律,某些商品一经售出不再接受退货;若属于质量问题,旅行社无条件协助退货。甲方自行在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购物商店以外所购商品(可能包括在景点景区、用餐地点 、休息地点等),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自费娱乐项目
为丰富游客的旅游行程,将行程中涉及景区内娱乐活动或附属景点列表以供参考。游客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兴趣爱好自由选择参加。如需参加,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可与随团导游协商处理,合理安排时间,以免延误行程,标价为景区门市标价,仅供参考。
所在区域
所需时间
自选项目名称
价格
项目内容
喀纳斯景区
约40分钟
游船
120元/人
喀纳斯湖的美丽风光
约60分钟
观鱼亭直通车
120元/人
俯瞰喀纳斯湖的全景
约60分钟
图瓦人家访
100元/人
走进图瓦人,聆听图瓦人的自然音乐
备注:以上为景区的娱乐项目推荐仅供参考,实际价格以景区价格为准。
二、特别提示:
1、行程中骑马,漂流等自费项目有一定的危险性,游客在参加时请遵守景区安全提示,购票时请索要保险票据
2、当您选择参加附属协议内的部分自费项目时,可能无法提供票据,敬请注意;
三、补充说明:
1、本补充协议为《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其有效期与《旅游合同》有效期一致,同具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备查。
甲方旅游者(盖章或者签字): 日期 : 年 月 日
乙方旅行社(盖章): 日期 : 年 月 日
欢迎来电咨询
咨询电话:0991-2816556
0991-556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