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运输车超长违法运输行为治理的通知》(下称《通知》)(原文见文末),今后,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运输车,将被吊销其车辆营运证。交通运输部还将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失信当事人信息,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通知》是针对现阶段车辆运输车违法问题的重要管理文件,从源头监管、路面执法检查、违法车辆信息收集等方面进行规定,具体解读如下——
加强源头装载监管
严格路面执法检查
加强违法信息共享
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总体部署,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一年来,在各级交通运输、公安、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各乘用车制造企业、整车物流企业、行业协会的积极支持下,整车物流市场秩序逐步规范。但同时,个别地区仍存在车辆运输车违法运输现象,主要表现为半挂车辆运输车在用于装卸的渡板上超长装载乘用车(行业俗称“6+2”“7+2”),严重扰乱了整车物流市场秩序。
《通知》要求强化路面执法检查,重点加强对车辆运输车“6+2”“7+2”超长违法运输行为的查处,一经发现,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禁止“6+2”“7+2”等违法装载的车辆运输车驶入高速公路。
车辆运输车“6+2”“7+2”违法装载示意图
车辆运输车合规装载示意图
平头铰接车辆运输车
长头铰接车辆运输车
中置轴车辆运输车
(综合交通运输部、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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