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将遵义市老城、高桥历史文化街区
列为贵州省历史文化街区的批复
黔府函〔〕78号
遵义市高桥历史文化街区。
遵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审查核定老城历史文化街区和高桥历史文化街区的请示》(遵府呈〔〕5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遵义市老城、高桥2处历史文化街区列为贵州省历史文化街区。
二、你市要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的领导,明确保护要求,强化日常监管,确保保护到位。要抓紧组织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历史文化街区环境。历史文化街区内从事建筑活动,不得损害历史文化街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对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
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的督促指导。
贵州省人民政府
7月26日
发布部门:遵义市规划信息中心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 责任编制: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