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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傍晚6点左右,江苏海警支队二大队接到报警称,苏灌渔16755船在153渔区生产期间,船上一名船员意外落入海中,不幸身亡。海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
3月16日下午,记者跟随江苏海警二大队办案民警来到吕四港,找到事发船只。据船主介绍,死者是朋友介绍前来打工的,他们不是太了解。意外发生时,死者正在前甲板下笼,左脚踝被笼子上的绳子缠住,从右舷拖入水中。
船主穆为成:当时来了以后我们也问他姓什么,他说他姓姜,我问哪里人他说湖北人,就这个情况。
船员车宗远:当时就是脚被绳子缠掉下去了。
据了解,事发船只当天凌晨靠岸,办案民警随即登船调查取证,待120急救中心确认落水船员已无生命体征后,民警邀请启东刑警大队法医对死者进行尸表检查,发现死者除左脚有绳索勒痕外,全身再无其他伤痕,可排除他杀可能。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死者身上携带了一张身份证和一张银行卡。
江苏海警支队二大队执法参谋余小星:我们在对死者的遗物进行检查的时候发现,死者携带一张名叫姜元朋的身份证,还有一张背面写有何强名字的银行卡,这两个是有出入的,我们随即联系身份证上面显示的湖北随州当地派出所民警,然后派出所民警去姜元朋家里调查发现,姜元朋本人在家务农,没有外出打工,所以死者是冒用他身份证。
根据以往办案经验,冒用他人身份很有可能是有犯罪前科的或是在逃人员,民警随即展开调查。
江苏海警支队二大队执法参谋余小星:我们在对全国在逃人员系统里面发现,湖北随州当地有一名叫何强的在逃人员,何强12月份在随州持枪杀人,造成一死一伤,目前在在逃中。
根据这一线索,南通、湖北两地法医立即提取了死者的DNA进行鉴定比对,发现死者确实为湖北省“十大杀人案件逃犯”、随县特大持枪杀人犯何强。
据湖北警方介绍,12月3日,何强因积怨枪杀表兄,并用斧头砍伤表侄,随后窜入太白顶山。湖北省公安厅对此案高度重视,案发后曾组织大规模警力,并出动直升机搜山,之后又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抓捕何强,但一直没发现他的踪迹。
随着何强身份的确认,在江苏、湖北两省警方的通力协作下,发生在12月3日的湖北随县特大持枪杀人案成功告破。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