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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塔河资源科接到开库康乡政府电话。说在马林管护区二支线捡到了一只疑似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金雕”的大鸟。接到信息后,资源科工作人员驱车赶到开库康乡,并见到了这只大鸟。这只大鸟头顶黑褐色,头后至颈后羽毛尖长,呈柳叶状,羽基暗赤褐色,羽端略显金黄色,头冠部位分布着浅黄色绒毛,身体长约45公分,上喙尖锐弯曲,下喙较短,4趾具有锐利的钩爪,翅膀展开有一米左右,通过大鸟外形和头部没有退去的绒毛判断,初步确认应该是一至两个月的幼鸟,很有可能是金雕的幼崽。经过对大鸟仔细查看发现其右爪部位有轻微伤。
目前,大鸟已经被资源科救助,状况良好,待大鸟康复后,放归自然。
近年来,资源科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作为加强生态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开展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十三五”专项行动以来,积极协调市监局、公安局等部门深入各支岔线、检查站、管护站、各大宾馆、饭店以及配货站等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了乱捕滥猎、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活动,有效的保护了野生动植物资源。积极开展“爱鸟周”和“野生动物保护日”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到各快递公司发放公告,积极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让全社会都积极行动起来,共同保护好我们现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使居民群众在保护野生动物思想认识上,得到了大幅度提升。每位居民群众都能积极踊跃参加到保护野生动物活动中来,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生命共同体。
来源:资源科
◆总监制:陈秀霞
◆复 审:吴庆勇
◆初 审:闫海岭
◆编 辑:朱文强
◆投稿邮箱:thxc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