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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确保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有序推进,8月21日,州民族团结创建办联合督导组率县创建办相关人员到县检察院督导检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督导组一行先后查看了县检察院民族团结文化建设、“八进”活动、双语培训等工作开展情况,详细了解了民族团结示范单位创建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了县检察院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并以问题为导向,督查创建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对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问题进行了指导。
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督导组一行对县检察院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积极开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创建工作一定要找好切入点和结合点,要把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与检察工作、维护稳定工作、法制宣讲工作、脱贫攻坚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齐头并进、并行不悖,着力形成民族团结创建与其他相关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的有力格局;要以民族团结创建为平台,抢抓机遇,创新机制,不断提高覆盖面和知晓率,巩固其他中心工作取得的成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和社会稳定和谐的实效。
州联合督导组组长彭措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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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充分认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的重要性,把创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人员安排,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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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宣传栏、宣传标语、微信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目的和意义。要及时收集示范创建过程中的经验做法,特色亮点和工作成效,积极报送工作信息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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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按照创建标准和考核考评验收指标,逐个逐项开展自检自查,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查缺补漏,进一步规范痕迹资料和档案管理。
文字:王洪勇
编辑:罗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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