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司[]61号)等有关规定,光泽县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光泽县司法局会同光泽县人民法院、光泽县公安局,经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随机抽取、资格审查等程序,现将拟任命为光泽县人民陪审员的50名同志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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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对不符合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的,在公示期间可以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直接向光泽县司法局、光泽县人民法院、光泽县公安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选任工作小组对所反映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确有影响任职情形的,将取消其任职资格。
公示期:8月21日至8月28日。共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9-8373506
附件:光泽县人民陪审员拟任人员名单
光泽县司法局
光泽县人民法院
光泽县公安局
8月21日
附件
光泽县人民陪审员拟任人员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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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泽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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