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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内煽动业主堵小区门口 日照一人被拘留 罚款!

时间:2021-01-27 1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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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内煽动业主堵小区门口  日照一人被拘留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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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为9月16日至22日,主题是“网络安全为人民 网络安全靠人民”。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日照市委网信办推出《案例解析———网络安全那些事》专题栏目,用身边的典型案例结合讲解,面向广大网民宣传互联网法律法规,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引导大家依法用网、文明上网,切实增强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素养,携手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今天小编给大家展示几个在微信群发布不当言论被处罚的案例,希望大家引以为戒,理性发言、文明交流。

案例一

9月6日,开发区某小区业主崔某某因未在小区内购买或租赁车位,车辆不能进入小区,遂利用自己是小区业主微信群群主的身份,多次在微信群内煽动、鼓动其他未购买或租赁车位的业主驾车到小区门口堵门,并于当日将自己的车辆堵在小区门口,导致车辆不能正常进出小区,扰乱了公共秩序。9月7日,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人员崔某某做出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5月29日,南湖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朱某在微信群内扬言称,要在建筑物内实施爆炸。经查,朱某(男,东港区南湖镇人)在微信群内聊天时,为逞一时之快发表扰乱公共秩序言论,造成恶劣影响。朱某被东港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

小信提醒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

互联网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联网群组传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来源:日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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