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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女孩远嫁天津4个月后遭杀害!家属称夫家隐瞒凶手身份疑点多

时间:2022-06-30 09: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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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女孩远嫁天津4个月后遭杀害!家属称夫家隐瞒凶手身份疑点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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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新婚女孩被杀疑遭夫家隐瞒凶手身份”的消息引发关注。

8月9日上午,南都记者从天津市河东区检察院获悉,该院于11月对涉案的犯罪嫌疑人于某泽涉嫌故意杀人、抢劫案批准逮捕,同年12月案件移交至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不清楚是因为管辖还是级别原因移交。”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确认称该案审查程序已完结,案子已移交法院审理。

9日下午,受害人的丈夫郑某泽回应南都记者称“网上的声音我都看到了,但我暂时不方便回应这件事。”其称等有需要时将联系外界作出澄清。

蹊跷:

女孩新婚四个月后遭杀害,家属开庭方知女婿认识嫌疑人

远嫁137天后,24岁的温州乐清姑娘何玉(化名)被人用榔头锤杀。

何玉。受访者供图

8月8日晚,认证为“温州女生被杀案被害人父亲”的微博发消息称,其女儿何玉嫁到天津四个月后,在去年10月遇害,直到今年7月31日案件开庭审理前,才获悉犯罪嫌疑人与女婿家相识,此事一直被女婿家隐瞒。

据被害人父亲何先生在微博中介绍,何玉于6月与郑某泽结婚,因男方家在天津河东区经营一间灯饰店,女方随男方前往天津定居,未料在10月23日在家时惨遭杀害。

上述微博称,案发当天上午,凶手于世泽携带衣物、榔头、汽油到何玉夫家位于天津河东某小区住所,当时何玉独自在家,被凶手用榔头捶死,在何玉奄奄一息仍有意识时,凶手用汽油焚烧了现场。案发现场照片显示,一卧室内木板及床垫被烧得焦黑,仅剩下架子。

何先生称案发后“出于对亲家的信任”,后者在天津经商人脉较广,且亲家主动提出承担与当地警方进行案发情况沟通,案件交给男方全权处理,期间男方仅透露“凶手是素不相识的地板搬运工。”

直到今年7月31日开庭,何先生称从公诉方描述案情,才获悉凶手是男方经营灯饰店一名老员工的丈夫,且男方母亲在案发第二天接受警方审讯时已获悉凶手身份,口供显示其曾在3月赠送旧床给犯罪嫌疑人并委托后者更换木地板,并在事后支付了1000元相关费用。

何先生质疑称,案发后多次找男方家沟通案情,后者在与警方沟通后已获悉凶手真实身份但隐瞒不报,怀疑其女儿遇害另有隐情,“为什么从案发到庭审9个月时间里,亲家从未对我们提起这件事?让我们一直误以为这只是一个单纯的强盗入室抢劫案?”

家属:

男方从事炒股工作不稳定,家人曾反对该桩婚事

8月9日下午,何玉的姐姐告诉南都记者,妹妹的性格和善真诚,朋友很多,而郑某泽性子较急。对于妹妹的婚事家人曾经不同意,“主要我们觉得天津太远了,而且男方工作也不是特别稳定。”据其介绍,郑某泽在一间小公司从事金融炒股工作,双方在初经相亲认识,后来在妹妹坚持下家人最终同意了这桩婚事。

何玉的朋友小毛也向南都记者证实,何玉与郑某泽二人相亲认识,在夏天开始谈恋爱。小毛称女方家在结婚时给了100万作为嫁妆,“男方家境没她好,但也不差,现在男方说一半礼金用于炒股亏掉了,没有这么多现金归还。”

何玉的姐姐表示,“我看到网上有人议论为什么一百万打给男方,乐清这边有个习惯,有些人给女儿的陪嫁先打给男方,再由男方把钱交给女方,就是一种礼节,也有人是直接给女儿的。”

何家人称没想到嫁到天津4个月后何玉就遇害,更未曾预料,凶手真实身份是何玉夫家灯饰店一名营业员的丈夫,这一消息直到开庭前一直被男方家属隐瞒。此外,凶手供述杀人动机是为还赌债抢劫、被认出后杀人,但何玉曾与凶手有过三次见面,“凶手必然知道会被认出,警方在现场也未发现有财物丢失。”

疑点重重的还有,凶手供述未曾拿走何玉的手机。但至今何玉手机都没被找到,“是谁拿走了妹妹的手机?手机里是否有关于案情的重大线索呢?”何家人表示对当时同意何玉远嫁感到懊悔,“因为妹妹知道我们反对,从来是报喜不报忧,我们后来才知道她曾经打电话给同学诉苦过。”

8月9日下午,南都记者联系上何玉的大学同学施小姐,其表示5月何玉曾向其抱怨过婚事,“大概婚前一个月,那段时间她的情绪比较多。一个原因是婚前准备事项大部分都由何玉亲力亲为,郑某泽当时需要上班,很多事没有去管。另一个原因是他们两人对待事情有些看法不一致,在相处会因为琐事争吵,比如停车场停车时有小摩擦、玩游戏有争吵。吵起来最严重一次是郑某泽让何玉滚,双方情绪都有点激动。”

对于郑某泽从事金融行业工作,小施回忆称何玉曾对其说过“男方很喜欢这个行业,一直在天津北京两边跑,所以结婚后她不会回乐清。”

“开庭前才知道犯罪嫌疑人是他们员工的丈夫,我们多次找他们问这个事情,都没得到回应,现在他们也一直不解释。案件还有不合理的地方,希望他们能诚实地站出来告诉我们原因。”何玉的姐姐再次强调。

进展:

案件提起公诉后移交天津市检,男方回应“暂时不便回应”

就此案,8月9日,南都记者联系了最早对犯罪嫌疑人于某泽涉嫌故意杀人、抢劫案批准逮捕的天津河东区检察院。工作人员表示该案于11月7日“确实在我们这儿审核了一轮,后来在12月17日移交给了天津市第二人民检察院,不清楚是因为地域管辖还是级别管辖原因移交。”

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确认称,该案在该院的审查程序已完结,案子已经移交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案件还在审理过程中,起诉书没有办法公开。”

9日下午,当事人郑某泽回应南都记者称,暂时不方便回应此事,“网上的声音我都看到了,但我暂时不便回应这件事。”其称等有需要作澄清时将联系外界进行回应。

采写:南都记者 黄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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