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聊城8月8日讯
(记者
袁志威
纪桂民
王倩倩
)近日,一男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记12分、暂扣6个月,本应该吸取教训,但短短几个月的时间,该驾驶员不但不长记性,还不知悔改,8月7日 “不幸”又被交警查获,属于二次酒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该驾驶员将受到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8月7日6时11分许,莘县交警大队观城中队民警在辖区樱桃园镇百寨路口开展“早查”行动,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检查。当民警依法对一辆小轿车驾驶人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神情紧张,且车内有一股酒味飘出,嫌疑酒驾,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该驾驶人酒精含量为21.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随后,民警要求该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车证等相关证件,可该驾驶人迟迟不出示驾驶证,最后承认自己的驾驶证已被交警暂扣。经调查,原来该驾驶人张某某在3月8日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驾驶证暂扣6个月,谁知张某某并未吸取教训,又一次铤而走险,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等待张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