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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中院发布8起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时间:2019-07-13 22: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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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中院发布8起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8月7日下午,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对全市两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发布了8起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据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截至8月7日,全市法院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组织了6次集中宣判活动,一审审结涉黑涉恶9类常见犯罪共计800件1509人。其中,一审审结恶势力犯罪案件29件165人,被判处财产刑644.5887万元,重刑率32.7%;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2件40人,被判处财产刑207.5万元,重刑率27.5%。有效打击了各类涉黑恶犯罪,促进全市社会经济秩序稳定、净化基层政权组织、保护人民安居乐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坚强的保障作用。

同时,法院积极完善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保护伞”线索6条、涉黑涉恶线索2条。

发布会上,菏泽中院发布的8起案件分别为朱进普等19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行贿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伤害罪一案;殷昌峰等5名被告人犯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盗窃罪一案;李付礼等13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一案;吕见效等3名被告人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一案;王金龙犯组织卖淫罪一案;孔祥水等18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帮助伪造证据罪一案;彭高山、兰少光犯寻衅滋事罪一案;耿西合等6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伪造人民团体印章罪一案。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艳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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