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吉市汇检罚[] 3号)显示,中国银行吉林遵义路支行存在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市中心支局依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对其警告,并处以罚款3万元。
以下为处罚原文:
时间:2024-06-29 22:42:44
近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吉市汇检罚[] 3号)显示,中国银行吉林遵义路支行存在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市中心支局依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对其警告,并处以罚款3万元。
以下为处罚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