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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鹤壁警方通报“偷瓜事件”:对偷瓜贼行拘3日 涉事民警停职

时间:2019-02-04 07: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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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鹤壁警方通报“偷瓜事件”:对偷瓜贼行拘3日 涉事民警停职

8月3日,鹤壁市公安局启动执法监督程序,对淇县公安局北阳派出所7月29日处置的一起盗窃西瓜警情进行调查。经查,宋某偷瓜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盗窃行为,责令淇县公安局依法作出处理;庞某制止违法侵害的行为,不承担违反治安管理责任;淇县公安局北阳派出所处置本案过程中存在执法过错,责令淇县公安局依纪依规作出处理。

8月4日,淇县公安局根据调查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宋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决定;对北阳派出所责任民警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措施,并依纪依规作出处理。

我局将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在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网友继续监督、支持鹤壁公安工作。

鹤壁市公安局

8月4日

早前报道:农民西瓜被偷倒赔偷瓜者300元?警方:赔偿已退还

中新网8月3日电 河南省鹤壁市淇县公安局官方微博2日发布通报称,由于自家西瓜被宋某与其女儿耿某偷走,庞某在追赶骑电动车的两人时,致其摔倒受伤,民警处警后现场调解,庞某赔偿两人300元。

该事件被媒体报道后,淇县公安局进行核查,在民警训诫下,宋某与其女儿耿某主动退还了庞某之前赔偿的300元,双方达成谅解。

图片来源:河南省鹤壁市淇县公安局官方微博

通报介绍,7月29日6时44分,淇县北阳镇枣生村村民宋某(女)与其女儿耿某骑电动车路过庞某的西瓜地时,宋某下地摘了八、九个西瓜,价值二十余元。当她与女儿骑电动自行车离开时,庞某追赶中拉拽电动车把,致使三人同时摔倒。耿某双膝盖擦伤,电动车车把摔坏。民警处警后进行了询问,因西瓜价值小,情节显着轻微,对宋某及其女儿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考虑到宋某及其女儿受伤,即进行了现场调解,庞某赔偿宋某伤情300元钱。

通报称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淇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在民警耐心教育训诫下,宋某及其女儿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先,主动退还了之前赔偿的300元,双方达成谅解。同时,派出所民警也帮助庞某采取了安全防范措施,设醒目标语提醒劝戒随意摘瓜行为。

委屈!西瓜被偷竟倒赔300块 瓜农哭诉:不敢拦了

农民辛辛苦苦农地,等到快要收获的时候应该是最高兴的,毕竟辛苦了那么长时间,终于可以看到回报了。可河南的一位瓜农庞大哥一家辛辛苦苦把西瓜种出来了,眼看就要卖西瓜,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原因是,有小偷来偷西瓜,非但不处理,还要倒赔300块钱,这让庞大哥一家子伤心透顶。

“小偷来偷我钱,还叫我拿300块钱,你说我亏不亏?我辛辛苦苦种地多不容易,起早贪黑的……”庞大哥的家人一边哭诉,一边抹眼泪,看着很让人心酸。

庞大哥和家人承包了200亩地种西瓜和玉米,西瓜成熟后附近的人成群结伙的来偷西瓜,刚开始那些人都是偷了西瓜抱着就跑,偷了又来。西瓜地旁边就是一片玉米地,活生生被偷瓜人从玉米地里踩出一条路来,被偷走的瓜比卖掉的还多。庞大哥也多次报警,但都因偷窃的数额不多,最后也是不了了之。

后来,偷瓜的人越来越过分,直接开着三轮车来拉、拿着袋子来装。就在前几天,又有一伙人开着三轮车来偷瓜,偷瓜人被庞大哥发现后,有几个人先跑掉了,剩下两名女子在后面,庞大哥让对方站住,对方不站,庞大哥便目前拉住对方不让走,就在拉扯过程中,女子摔倒,膝盖被擦破流了血,没想到女子先报了警。经过协调,民警让庞大哥赔偿对方300元钱的医药费。这样的处理结果,让庞大哥一家难以接受,明明被人偷了瓜,还要倒赔300块,怎么想都觉得委屈。

赔了西瓜又赔钱,经过这件事儿,再有人来偷西瓜,庞大哥再也不敢拦着了。庞大哥说,“我觉得这事儿太委屈,撵也不敢撵,拦也不敢拦,再撵,我再赔钱,别说西瓜了,连成本都收不回来,以后偷瓜不敢拦了。”庞大哥家人甚至说,喊也不敢喊,如果声音大了,把别人吓着,是不是又要赔钱。

这话怎么听着这么别扭,听起来怎么觉得那么心酸呢。根据庞大哥的描述,他们是承包别人的土地种西瓜,来偷西瓜的人大多是附近的村民,也许他们之前认识,刚好民警来协调时被偷的西瓜数量不多,所以经过协调让其赔偿对方300元钱。那么,这个赔偿到底合理吗?

关于这个问题,专业的律师给出了答案,盗窃他人的西瓜属于违法行为,金额较大的属于犯罪行为,而庞大哥制止偷西瓜属于正当防卫行为,在正当防卫过程中造成违法人或犯罪者损害,是不需要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

来源:看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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