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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监管,府谷公安交警深入开展重点车辆清零工作,并发现了一大批“重点车辆”。各位车主,别不当回事!若你发现自己在列,请尽快到府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检验、报废业务。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罚款,记3分;
(二)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广大群众如果发现“隐患车辆”,请及时向交警蜀黎反映,让大家一起助力重点车辆隐患清零!
来源:府谷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