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范围
截至9月30日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获得度入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含已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为条件直接确认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抽查内容
企业自主填报的上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情况;
各设区市、县(市)、苏州工业园区科技管理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提出的其他抽查内容。
组织和安排
抽查名单确定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统一安排,按照全省各地入库企业数不低于5%比例在评价系统内随机确定抽查企业名单,评价工作机构负责通知本辖区内被抽查的企业。
被抽查企业上传佐证材料
被抽查企业于11月15日前通过评价工作系统上传上一年度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7012)》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所在地评价工作机构核查。
评价工作机构核查
各评价工作机构依据企业系统上传的佐证材料,对被抽查企业是否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进行核查。信息抽查工作截止完成时间为11月25日。
抽查结果处理
对抽查中发现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不能提供有力证明材料或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企业,依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十四条、《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苏科政发〔〕75号)第十七条规定进行处理,按程序撤销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上进行公告。
情况报送
各设区市、县(市)、苏州工业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将本辖区的抽查工作总结于12月15日前正式行文报送至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工作中遇到的其他问题和建议请联系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闫煜 黄伟 刘龙生
联系电话:025-83232318
电子邮箱:jskjzxpj@
通讯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江苏机械大厦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