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桑植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某祥涉嫌犯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一案。
公诉机关认为,4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虚构工程项目,隐瞒真实真相,多次骗取他人工程保证金、工程押金及水泥款,并且以借款形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达222余万元。
为保障司法公正,县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范围的通知》之规定,通知了法律援助机构为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提供辩护。
在法庭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庭审环节顺利进行,该起案件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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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新桑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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