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问题近年来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其危害毋庸赘言“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本应是基本常识,但往往有人酒后失去理智......
贺兰就有一男子酒后驾驶机动车
撞向一家茶楼
上演了惊险一幕
9月的一天,侯某晚上与朋友聚餐后,驾驶一辆轻型普通客车欲从一家茶楼门前的停车场倒车离去。
但在倒车中,因酒精作用,侯某操作失误,车直接撞入该茶楼,致使茶楼玻璃门破碎,侯某车辆也受损,所幸无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经鉴定,侯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30.9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对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案件移交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后,办案检察官认为侯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日,经贺兰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侯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15天,并处罚金5000元。
(以上部分来源:宁夏日报)
酒后驾驶的危害如下: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3.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4.心理状态复杂。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
5.精神状态异常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
酒驾害人害己,百害无一利
请大家坚决抵制酒驾!
来源:宁夏日报 贺兰广播电视台 NXTV都市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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