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免不了出现发送书面函件的情况,而书面函件的发送往往是要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的:履行催告义务、做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诉讼时效的中断、明确告知其我方的要求等等。为了避免对方在日后的诉讼中答辩说没有收到、收到的并不是此内容以及法院不认可等情形,在这些书面函件的发送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书面函件签字盖章环节
(1)明确签字的主体,该函件的发送是以个人为主体还是以公司为主体,必须在明确发函目的的基础上,确定清楚主体。
(2)这种书面函件尽可能在一页中阐述清楚,避免长篇大论。
(3)签字盖章时,准备两份,除了在落款处签字或盖章之外,再将两份平铺在一起,在骑缝处签字或者盖章,快递一份,自留一份。
2、快递的选择
快递最好是用EMS,因为现在的司法惯例中能做证据使用的还仅仅是EMS,此点切记。
3、快递单的填写
(1)收件人的填写。如果是个人的,就直接写上个人的名字就可以了。如果对方是公司,先写上公司的名字,然后括号中写上法定代表人的名字,例:XX公司(张XX)。
(2)单位名字如实填写就可以,个人没有的不需要填写。
(3)地址:若是个人的,填写可以收到的地址。如果是公司方的,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一致的可以填写一个地址,快递一份;如果不一致的,可以分别填写两个地址,快递两份,增加签收的机会。
4、内件品名
可以将发送书面函件的名称填上,但如果担心写上之后对方有可能不会签收,也可以不去填写。
5、寄件时间
此为重点,尤其是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目的的函件,必须填写好时间,并要求快递员盖邮戳,以证明快递的时间。并且在快递出几天后,查询该快递是否签收,并打印出查询结果。
6、全程录像
在签好字,填写完快递单之后,整个装件、封存、快递的过程要全程录像,证明快递的内容确实与对方收到的内容一致,防止对方对内容产生异议。
书面函件的快递工作,看似简单,实则复杂,所做的一切均是为了防止在诉讼中对方不认可,所以还是需要多加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