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近年来,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各地也出台政策保护农民权益,正在推进的农村宅基地确权就是针对农民量身定做的一项福利政策,让宅基地使用更合法。如今,宅基地的确权工作已经接近了尾声,预计到将全面结束宅基地的确权工作,一旦宅基地没有领到相关的证件,就预示着宅基地不再受国家保护。那么,哪些宅基地可能无法确权登记?
根据《福建省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我省各地争取在6月底前基本完成辖区范围内的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查清包括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在内的每宗土地的权属、界址、位置、面积、用途及农房等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基本情况,建立城乡一体的地籍数据库。
宅基地面积如何确权?
通常,土地房屋均合法的宅基地和农房将直接确权、土地合法房屋翻改建的将在完善审批手续后确权。在确权登记时,将尊重历史发展实际,依照“不同时期建设的农房适用不同时期的政策”的处置原则,开展确权登记。一般来说,1987年1月1日旧土地法实施前已使用旧宅基地的,一般按照使用面积进行确权;在旧土地管理法实施期间,违规建房的按土地管理法规定面积予以确权。具体如何确权,以各地宅基地确权方案为准。
多大的宅基地符合规定?
《福建省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村民每户建住宅用地面积限额为8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但三口以下的每户不得超过80平方米,六口以上的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利用空闲地、村内空闲地建房或者对原旧住宅进行翻建的,可以适当增加面积,但增加的面积每户不得超过三十平方米。”
超出面积的,都算是违规使用宅基地。
以下四种情况或无法确权
一
一户多宅
农村实行“一户一宅”政策,国家将严格按照一户一宅的标准进行宅基地确权,一个户口就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对多余的宅基地将不会再办法确权证。
二
违建和超面积使用宅基地
在很多农村最常见的现象就是,村委会审批了一块宅基地给村民修房,但有些村民在修房之后还想再拥有一套,在村委会不允许的情况下,就用自己的土地进行违章建房,这一类房子是办理不了确权证的,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拆除,农民对土地只有耕种权,没有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权利。
此外,随着生活逐渐富裕,部分村民手上有了闲钱把村里的房子盖得豪华,也就是常说的小别墅。这类房屋往往超面积使用宅基地,或不予办理确权证的。
三
历史遗留
农村有些房屋有一些历史遗留的问题,针对这一类房屋实行的政策就是暂时搁置,等到历史遗留问题彻底解决之后,就可以正常办理确权证。
四
户口外迁
很多农民为了生活或者工作,把自己农村户口迁移到了大城市,针对这种迁移户口的行为,不管他在农村还有没有宅基地,都是不给办理确权证的,因为户口一旦迁出农民,就代表了自愿脱离村集体,村集体是有权利将宅基地回收的。
除宅基地确权外,我省还对于农房进行确权,确权方案更复杂,这边就不说了。《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农村独栋式、并联式或联排式自建住宅不得超过三层,每户住宅建筑面积控制在300平方米以内。建设多层单元式住宅的,每户住宅建筑面积控制在200平方米左右。” 。
总结
在办理宅基地确权时,要注意这几个问题:户口是否是属于农村户口;是否是“一户一宅”;房屋面积有没有超过宅基地的面积;在填写确权证的时候,一定要确保自己的信息录入正确,如果不正确后续修改起来非常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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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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