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通病防治
一、一般通病
1、外架搭设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或专项方案套用
2、架体搭设前未交底至实际操作人员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
3、架体搭设未进行分段验收
4、使用不符合现行标准的安全网,质量、耐冲击强度不符合要求
5、扣件T型螺栓无平垫圈、滑丝
6、①扣件不合格(材质、壁厚);
②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未达到65N·m即破坏
7、钢管锈蚀、变形、打孔等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表:钢管外表面锈蚀深度≤0.18mm。 钢管上严禁打孔。
8、钢管壁厚不足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
3.1.2 脚手架钢管宜采用ø48.3×3.6钢管,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8kg。
附录D
钢管外径48.3mm,允许偏差±0.5,
壁厚3.6mm,允许偏差±0.36,
最小壁厚3.24mm。
9、立杆间距未按设计要求设置,转角处立杆缺失
10、立杆接长错误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
6.3.5 单排、双排与满堂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11、外架立杆底部悬空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 8.2.3条 第2款立杆应无悬空。
12、外架立杆支承在建筑悬挑构件上,无相应加固措施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
5.5.3对搭设在楼面等建筑结构上的脚手架,应对支撑架体的建筑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当不能满足承载力要求时应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
13、横向水平杆不在主节点上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
6.2.3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表8.2.4中第9款主节点处各扣件中心点相互距离a≤150mm。
14、连墙件设置不规范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
6.4.1 脚手架墙件设置的位置、数量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确定。
6.4.3条第1款连墙件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15、剪刀撑斜杆与相交立杆不相扣、与地面的倾角及跨越立杆的根数不符合规范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
6.6.2 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