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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近东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公告

时间:2022-11-27 12: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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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近东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公告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湖南近东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选任管理人公告

本院已依法裁定受理湖南近东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现公开选任管理人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已被列入本院或其他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

2.申报机构在本年度已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3.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4.联合申报(不超过两家)的,须确定一家机构为主申报机构。会计师事务所须与律师事务所联合申报,并以律师事务所为主申报机构;

5.申报机构及其委派参与本案的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作为管理人已办结1件破产案件,且自3月1日以来作为管理人已办结1件破产案件(不含无产可破案件)。

二、债务人情况

湖南近东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月9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航空路2号1栋嘉盛.EA财智中心625房,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法定代表人为陈益平。公司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金属、金属矿产品的加工、是、销售及煤炭、化肥、电子产品、农副产品(不含食品)的销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29日下午17:00止;

2.报名材料提交:本次申报无需提供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机构须按附件1清单内容按顺序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汇编后打包压缩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和申报材料压缩包均以“案件名称+申报机构名称”命名。未按附件1材料内容和顺序报送的申报材料,视为不合格申报材料,本院不予审查。

3.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该案管理人,本院将其列入管理人黑名单。

本院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均直接进入摇号环节。随机摇号选择一家机构作为本案管理人,并从剩余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中随机摇号选择出一家机构作为该案备选管理人。

联系人:

审判管理办公室:

冯 茜(0731-85798455)

清算与破产审判庭:

刘 舸(0731-85798485)

电子邮箱:cszypcglr@

附件:

1.申报材料清单

2.选任管理人申请书

3.选任管理人申报表

3月26日

来源丨清算与破产审判庭

编辑丨刘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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