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17级刘同学向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提出“援家庭爱心补助”项目申请,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法政学院爱心基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援家庭爱心补助”项目申请与审批流程,对该同学情况进行调查和审核,经管委会成员内部会议讨论并在指导老师的审批下,决定对申请人补助800元,现将对申请人的补助情况公示如下:
01补助原因
申请人的父亲于2月9日因高血压突发倒地,送入医院被鉴定为重度脑出血进行手术抢救,目前申请人父亲仍在住院处于半身瘫痪状态,因此需专人看护。自2月9日入院治疗至3月12日,医疗费用共计84232.81元。
根据医生建议,申请人父亲需住院治疗一段时间,日后还要支出一笔医疗费用。在住院期间,申请人父亲使用呼吸机费用为每天1300元,若身体状况较好则可拆除呼吸机费用每天为500元。由于现在只有申请人母亲维持家庭经济来源,申请人父亲的治疗费用支出给申请人家庭经济带来一定压力,申请人的学习生活也受到了影响。
02申请与审批流程
(一)3月13日,刘同学向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提出“援家庭爱心补助”项目申请并提交申请表、医疗诊断报告书和医疗费用单据相关证明材料,委员针对该同学的情况进行线上会议讨论,并进入调查阶段。
(二)3月14日至3月16日期间,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通过对该同学本人及其妹妹和舍友展开调查,对该同学的家庭情况和其父亲的身体状况等方面进行核实,并收集医疗费用单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佐证。
(三)3月17日,管委会成员确认情况属实后,进行线上会议讨论并一致通过刘同学提交的“援家庭爱心补助”项目补助申请。
(四)3月19日,经指导老师审批后认为该同学的情况符合“援家庭爱心补助”项目的申请条件,同意给予800元补助。
注:公示时间为3月19日22:00至3月22日22:00,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委员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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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九日
排版/政法经纬 罗汝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