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和潍坊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防空防灾警报试鸣日,市政府确定于 年6 月15 日上午11时30 分至12 时00 分,在市区试鸣放防空防灾警报。音响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鸣36 秒,停24 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 分钟;空袭警报:鸣6 秒,停6 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 分钟;灾情警报:鸣15 秒,停10 秒,鸣5 秒,停10 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2 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 分钟。请市民相互告知,保持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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