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您发现有违法经营行为时,或当您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请您直接拨打当地 12315 投诉热线电话进行投诉;
二、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等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2、有明确被诉方;
3、有具体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4、投诉人应当是消费争议利害关系人;
5、未超出投诉期限;
6、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
7、消费者投诉时应告知真实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和被申诉方的真实全称,地址和电话号码。
三、以下投诉问题超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的范围,请您到有关部门咨询,投诉:
1、涉及职业中介、工资发放等劳动问题,请您向劳动局投诉;
2、涉及医疗事故等问题,请您向卫生局投诉;
3、涉及人用药品等问题,请您向药品管理局投诉;
4、涉及出租车、停车场收费等问题,请您向交通管理局投诉;
5、涉及小公共汽车、公交车等问题,请您向公交总公司投诉;
6、涉及房屋面积、房屋质量等问题,请您向房屋土地管理局投诉;
7、涉及产品和服务价格问题,请您向物价局投诉;
8、涉及发票、收据、购货凭证等票据等问题,请您向地方税务局投诉;
9、涉及发票、收据、购货凭证等票据等问题,请您向国家税务局投诉;
10、涉及无线手提电话收费、网络服务等问题,请您向电信局投诉;
11、涉及邮寄、通信等问题,请您向邮政局投诉;
12、涉及生产行业产品质量问题及需要对产品进行鉴定,请您向技术监督局投诉;
13、涉及幼儿园、学校及其它培训班等问题,请您向教育局投诉;
14、涉及货币存储及各种有价证券等问题,请您向银行投诉;
15、涉及保险等问题,请您向保监会或12315投诉;
16、涉及家庭装修等问题需进行质量认证,请您向家装协会投诉;
17、涉及电力供应等问题,请您向供电局投诉;
18、涉及天然气等问题,请您向燃气公司投诉;
19、涉及自来水等问题,请您向自来水公司投诉;
20、涉及电影、电视、有线电视等问题,请您向广播电视局投诉;
21、涉及出片单位、书刊等等问题,请您向文化局投诉;
22、涉及盗版光盘等问题,请您向版权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