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学习的好帮手!
1000字范文 >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时间:2024-07-05 04:41:05

相关推荐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导语】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为大家整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民事法律行为概述”供考生参考。更多会计职称考试内容,请关注会计职称考试频道。祝大家备考顺利!

【内容导航】

基本概念与特征

法律行为分类

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所属章节】

第一章总论

【知识点】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1.基本概念与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①以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为目的。

②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提示】建造房屋、拾得遗失物缺乏意思表示要素,不属于民事法律行,属于事实行为。

2.法律行为分类(包括但不限于)

(1)单方法律行为和双(多)方法律行为

①单方法律行为,是指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无需他方的同意)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如债务的免除、委托代理的撤销、无权代理的追认等。

②订立合同是常见的双方法律行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公司决议是多方法律行为。

(2)要式法律行为和非要式法律行为

①要式法律行为: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②非要式法律行为:如买卖合同。

3.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法律行为的成立是法律行为生效的前提,但是,已成立的法律行为不一定必然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具备一定生效要件的法律行为,才能产生预期的法律效果。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公共秩序和善良习俗)。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