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豫建建[]43号文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年限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经初步审核,现将林州市超过使用年限的起重机械设备报废名单(第七批)予以公示,如公示无异议,此类起重机械必须停止使用,如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林州市住建局反映。联系电话:6812121林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监督站
7月1日
时间:2019-12-21 22:54:45
公 示
根据豫建建[]43号文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年限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经初步审核,现将林州市超过使用年限的起重机械设备报废名单(第七批)予以公示,如公示无异议,此类起重机械必须停止使用,如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林州市住建局反映。联系电话:6812121林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监督站
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