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说:强烈谴责!
8月25日傍晚6点半左右,居住在潮护路2号附近的林先生下班回家,却发现自己的爱车被高空掉落的鹅卵石砸坏了。
林先生表示,自己与周围邻里相处和睦,并无矛盾,周边也没有高空摄像头,实在不知这些鹅卵石是从哪掉下来的。对此,林先生表示严厉的谴责。
“高空抛物,这回砸到的是车,如果是人呢?这里有住户,住户进进出出,只要在这一瞬间被砸中,责任要谁来负责?这也是非常危险的一种行为。”林先生说。
目前,林先生已就此事报了警。
高空抛物与坠物不只是违反公德,更是法律禁止的违法行为,一旦违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此,我们也要提醒大家,务必告别陋习,自觉拒绝高空抛物与坠物。
来源:汕头融媒集团
如涉侵权请联系我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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