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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风险伴随每个人,残疾预防与个人健康、家庭幸福、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息息相关,采取适当措施可以有效预防多数残疾的发生。
今年正值第四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全社会继续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人民共建共享的工作原则,努力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和预防能力,为如期实现《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工作目标,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持。
一、时间
8月25日
二、主题
残疾预防,从儿童早期干预做起
三、第四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口号
1. 残疾预防,从儿童早期干预做起;
2. 推进残疾预防,建设健康中国;
3. 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
4. 建立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5. 密切关注儿童生长发育状况,定期参加健康体检;
6. 积极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和访视;
7. 关爱残疾儿童,开展早期康复;
8. 康复救助,创造残疾儿童美好人生;
9. 使用婴幼儿安全座椅,远离交通事故伤害;
10. 提高自护意识,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四、《北京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办法》要点解读
市残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和市卫健委在修订了《北京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办法》(京残发〔〕42号),于1月1日起执行。
(一)补助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年龄0-15周岁(不满16周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儿童或疑似残疾儿童。
“疑似残疾儿童”即符合残疾相关标准,由残疾诊断评估机构确认的儿童。
(二)补助标准
每月不超过3600元,每年不超过36000元。
(三)注意事项
1. 疑似残疾儿童首次申请基本康复服务,应到儿童残疾诊断评估机构接受评估(首次申请接受诊断评估,再次申请时接受康复评估);
2. 持证残疾儿童可自愿选择是否接受康复评估;
3. 儿童残疾诊断评估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疑似残疾儿童诊断信息上传到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系统;
4. 康复评估报告自上传系统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 疑似残疾儿童可在接受评估10个工作日后,登录“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系统”,上传残疾儿童家庭户口本首页和残疾儿童本人页照片;
6. 残疾儿童(包括多重残疾儿童)每次申请只能选取一家康复服务定点机构接受康复服务。
附录:
点击下方链接了解更多早期干预知识
儿童生长发育知识篇
听力残疾的预防
肢体残疾的预防
视力残疾的早期干预
智力残疾的早期预防
孤独症的早期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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