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指南
一
发放范围
中小微企业。
二
发放标准
3月11日至12月31日,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的,每招用1人,给予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招用同一名高校毕业生的只补贴1次。
三
申报和认定方式
无形认证。每月初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调取上月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名单,核验相关信息,筛选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企业,及时告知用人单位,经用人单位对相关信息完善、确认(签字、盖章)后,以照片、扫描件通过外网或邮件等方式反馈到经办机构,收到确认后发放补贴。
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单位所在地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提出申请。
四
发放时间
符合条件的即时发放。
五
补贴发放
公示无异议的,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六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3-3580551